113302820029764299/2020-95016
市發改局
機構概況
機構編制
2020-07-10
2020-07-04
面向社會
| 機構名稱: | 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
| 機構設置: | (一)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牽頭開展中長期重大戰略問題研究。牽頭組織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銜接平衡各類功能區規劃。負責全市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系的協調。負責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的評估督導工作。 (二)負責宏觀經濟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提出全市運用財政、金融、投資和價格等經濟手段進行調控的對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發展戰略的目標和政策。 (三)協調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實施意見及年度目標任務。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經濟體制改革試點。指導衛星城市、中心鎮改革發展和特色小鎮創建。負責全市企業債券發行計劃轉報等相關工作;負責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上報、管理工作。 (四)組織擬訂區域發展戰略的重大規劃和重大政策,牽頭推進“一帶一路”、大灣區建設和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戰略。組織擬訂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重大政策。牽頭全方位接軌上海工作,研究提出并組織落實接軌上海規劃及年度計劃。 (五)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和宏觀調控,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結構建議。牽頭負責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綜合管理;加強和改進對各類民間投資的宏觀調控。按權限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負責企業投資項目(除技術改造項目外)核準、備案,及政府投資項目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含概算)審批、報批和綜合管理;建立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儲備庫,提出綜合平衡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使用意見。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新增建設用地市統籌指標安排計劃。 (六)負責全市重點建設項目綜合管理。負責市重大前期計劃編制、組織實施、協調推進等綜合管理。負責重大建設項目規劃布局。負責市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民生實事項目的計劃編制和檢查、督促、協調及考核工作。參與重點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監督管理。 (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重大基礎設施的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審核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負責安排交通建設項目,統籌協調綜合交通發展重大問題。牽頭鐵路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前期謀劃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市產業發展戰略,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協調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規劃產業重大生產力布局,謀劃指導全市重大產業基地、開發區(園區)、創新平臺。統籌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研究協調重大問題。組織申報和監督管理重大工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各類專項。 (九)組織擬訂人口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分析人口和社會發展形勢。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文化旅游、教育、衛生健康、體育、民政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規劃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發展協調、互相促進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并參與擬訂政策,參與研究制定全市人才發展戰略和規劃。 (十)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和指導工作,擬訂糧食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負責市級儲備糧管理,保障軍隊等政策性糧食供應,組織實施重要商品、救災物資等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管理,監測分析重要物資市場供需變化并進行調控管理。負責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工作并研究擬訂相關規劃、計劃,組織實施方案編制、物資籌措、儲備保障基地建設等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重大價格改革與政策協調。提出居民消費價格調控目標、價格政策措施和價格改革建議。負責制定和調整本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依法實施價格臨時干預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監測分析預警制度和價格決策聽證制度。負責市場價格成本調查和定價成本監審工作。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價格管理。負責價格公共服務、價格認定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協調、監督考核。綜合協調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協調推進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和應用。 (十三)推進能源體制改革,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承擔長輸油管道建設和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節能、能源“雙控”的綜合協調工作,按規定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指導協調新能源應用和電力監管工作;組織指導能源領域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牽頭推進服務業綜合發展,組織擬訂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市服務業綜合形勢分析、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分析研究全市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形勢,引導服務業重點發展領域生產力布局。參與協調服務業對外交流和重大招商工作。牽頭落實上級服務業發展局有關工作。 (十五)組織擬訂并牽頭實施全市海洋經濟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研究協調海洋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并組織實施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綜合協調循環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六)參與擬訂全市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協調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政策建議。研究提出農村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布局建議。指導協調全市農業資源的綜合管理和農業區劃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
| 辦公地址: | 浙江省慈溪市三北大街655號 |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
| 聯系方式: | 0574-63981804 |
| 監督電話: | 0574-12345 |
| 傳真: | 0574-63981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