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17299388A/2020-95242
市綜合執法局
主動公開
機構概況
綜合政務/機構編制
2020-07-13
2020-07-13
面向社會
| 機構名稱: | 慈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 機構設置: |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有關規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本市有關綜合行政執法的規范性文件,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2.按照《慈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實施方案》(慈政發〔2016〕64號),依法行使經省政府批準納入綜合行政執法范圍的市容環境衛生、城鄉規劃、城市綠化、市政公用、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城市室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公安交通(人行道違法停車)、土地和礦產資源、建筑業、房地產業、人防(民防)、水行政、安全生產、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陸域漁政、林政、教育、商務、旅游、價格、體育管理等21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關的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綜合行政執法的職權劃轉根據省政府批準的行政執法職權劃轉目錄實施。 3.負責組織全市性重大或專項綜合執法活動;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并對執法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 4.按規定程序受理綜合行政執法的投訴和舉報,承辦綜合行政執法案件有關行政應訴、組織聽證等工作;加強與各行政主管部門的統籌協調,建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形成執法合力,提高執法效能。 5.負責制定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與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協作配合制度,厘清職責邊界,按照行政執法過程的各個環節,明確相應責任,健全部門間可操作的協作配合工作機制;建立綜合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健全完善執法預警體系和突發公共事件快速反應體系,著力推進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 6.結合推行權責清單制度,全面公開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執法主體名稱、執法職權和依據、執法程序和標準、執法人員信息,推動實現綜合行政執法的網上運行和各類執法信息的互聯互通。 7.制定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內部考核和監督辦法,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執法過錯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督促綜合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規范執法行為。 8.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方式,積極開展執法評議考核和案卷評查工作,確保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高效、規范履行職責;完善社會監督機制,暢通監督渠道,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9.加強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加強執法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增強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大力推進正規化建設,提升執法監管水平,提高執法公信力和人民滿意度。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 辦公地址: |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環東路1141號 |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
| 聯系方式: | 0574-63007500 |
| 監督電話: | 0574-12345 |
| 傳真: | 0574-63025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