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69X/2020-95423
市公安局
機構概況
機構編制
2020-07-14
2020-07-14
面向社會
| 機構名稱: | 慈溪市公安局 |
| 機構設置: |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寧波市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部署、指導、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提出對策措施;負責全市“110”接處警、公安情報信息和反恐怖工作。 (三)負責組織、實施對危害國內安全案件的偵查,對境內外敵對勢力、反動社團、黑社會組織以及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動的偵控和基礎調查工作。 (四)主管經濟、刑事犯罪以及上級交辦案件的公安偵查工作。 (五)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流動人口、租賃房屋、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依法處置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發性事件;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依法處突防暴;依法維護公交、出租車客運和站臺的治安秩序,預防和打擊搶劫、扒竊、車匪路霸等違法犯罪活動。 (六)依法管理、實施中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 居留、旅行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全市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處理交通事故、維護交通秩序。 (八)負責、指導全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負責全市保安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協輔警隊伍建設工作。 (九)負責全市網絡監控、網絡技術偵察和網絡犯罪偵查工作;按照規定權限,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及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刑罰執行和對看守所、拘留所、拘役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公安法制工作,依法開展公安機關執法活動;負責收容教育審批工作;負責勞動教養審核、呈報工作;承擔公安行政復議、應訴、國家賠償等案件的辦理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對來慈首長、重要外賓以及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全市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市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的行業管理。 (十五)負責管理公安機關裝備、被裝、經費和基本建設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公安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表彰獎勵、評優創模和人民警察內務條令的貫徹實施工作;制定全市公安教育訓練發展規劃,組織公安民警學歷教育、實戰訓練、警察體育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對外宣傳和涉警輿論引導工作。 (十七)負責公安隊伍監督管理規章的制定、實施,分析隊伍狀況;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監督;負責維護民警執法權益工作;查處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組織、實施全市公安內部審計工作。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 辦公地址: | 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前應路1588號 |
|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
| 聯系方式: | 0574-63331048 |
| 監督電話: | 0574-12345 |
| 傳真: | 0574-63331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