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91000/2021-146559
周巷鎮
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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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政策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林業、水利/水利,其他
2021-11-02
2021-10-19
面向社會
農辦〔2021〕16號
有效
各村(社區):
根據浙江省水利廳等四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績效評價辦法(2019年修訂)〉的通知》(浙水農電〔2019)13號)、《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慈溪市鎮村水利建設管理及資金補助辦法(修訂)的通知》(慈政辦發〔2020)54號)、《慈溪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辦法》(慈水利〔2020〕56號)要求,制定《周巷鎮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精準補貼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周巷鎮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精準補貼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促進節約用水,保護和調動農戶種糧積極性,促使農田水利設施良性運行。根據鎮農業水價改革方案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鎮農田有效灌區面積內已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區域。
第三條 本辦法中農田有效灌溉面積指有一定水源,地塊比較平整,灌溉工程或設備已經配套,在一般年景下當年能夠進行正常灌溉的農田面積。
第四條 本辦法堅持總體上不增加農民負擔、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鎮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分類分批推進,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提高各級節水意識,提升工程運維水平。
第二章 精準補貼
第六條 補貼原則。對村(社區)集體的精準補貼資金優先用于村(社區)的泵閘維修養護、農田溝渠修掘、農田區河道保潔、灌溉排澇泵閘電費。
第七條 補貼對象。全鎮農田有效灌溉面積范圍內的村(社區)。
第八條 補貼標準。根據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考評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2檔,其中考核合格的一般耕地補貼15元/畝;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補貼。
第三章 獎補程序
第九條 獎補程序按照村(社區)基礎數據采集、村級組織公示與申報、鎮審查與資金撥付等程序進行。具體如下:
(1)行政村基礎數據采集。由各行政村負責調查統計本村有灌溉功能機埠的基本情況(包括控制面積、農作物種植結構、放水員等),對照現有數據進行補充、完善,數據采集必須實事求是,真實可信,杜絕虛報、重報等現象。同時做好資料備份存檔,便于上級核查。
(2)鎮審查與資金撥付。鎮收到各村申報材料后,對照獎補條件,組織人員對各村(社區)采集基礎數據進行審核確認,并對獎補對象相關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抽查,經審核確認后,作為年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基礎核算依據。
年末,對各村進行考核,評定考核等級,確定獎補標準,核算獎補資金。
第四章 資金管理
第十條 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獎補資金逐級發放,各村(社區)要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
第十一條 精準補貼資金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補貼資金必須按規定用于農田水利工程運行管護,包括村(社區)的泵閘維修養護、農田溝渠修掘、農田區河道保潔、灌溉排澇泵閘電費等,各村(社區)要合理利用資金,精準補貼資金年度有結余的或未按規定使用的進行相應扣減,由鎮統籌用于補貼其他村(社區)運行管護支出。
周巷鎮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