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342755727/2021-153179
市文廣旅體局
文件解讀
其他
2021-12-16
2021-12-06
面向社會
慈文廣旅體〔2021〕83號
一、制定背景
旅游業關聯帶動強、發展潛力大,在整合資源、拉動投資、促進消費等方面優勢明顯,具有“一業興百業旺”的特點。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面進入新常態,全域旅游為新形勢下如何完成旅游行業供給側改革這道時代命題提供了答案。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的指導意見》,同年我省出臺《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縣(市、區)認定辦法》。自2017年10月,慈溪被納入全省第二批創建單位以來,我市以“全域化、優質化、特色化、人本化”為導向,統籌推進體系構建、公共配套等六大工程,2020年12月,成功創建成為省全域旅游示范市。
出臺政策意見,既是鞏固深化創建成果的必需,也是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進一步補齊我市旅游產業短板,加快文旅深入融合,促進文旅惠民消費,深化全域旅游新格局,助推旅游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需要。
二、制定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4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5號)、《浙江省旅游條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6〕40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慈溪加快全域旅游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的通知》(慈黨辦〔2019〕108號)等文件制定。
三、主要內容
一是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對于投資額5000萬元以上的旅游項目,優先安排年度用地指標;對于低丘緩坡旅游項目,參照“坡地村鎮”做法,探索實行點狀供地。
二是鼓勵高質量旅游產品開發,對列入慈溪市級“特色+”產業融合旅游基地名錄庫中的單位,對基地內旅游項目設施(游客中心、停車場、標牌標識等,不含旅游廁所)建設;鼓勵已經創建成為3A級景區村、寧波市級以上特色旅游休閑基地、省級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的單位提檔升級,積極創建A級、AA級以上國家旅游景區;鼓勵對開發高等級旅游項目、特色鄉村旅游項目或參與其規劃建設、經營管理的,在國內外有一定影響的旅游策劃、設計、建設、運營管理團隊來慈注冊公司(或合資公司);鼓勵對景區、酒店等涉旅企業融合AI、大數據、智能語音、人臉識別、無人機等技術開展無人服務、智能導覽、數據監測、綜合聯防等方面的數字化改造建設。
三是支持旅游配套產品建設,鼓勵投資建設旅游廁所、特色旅游商品、特色旅游商店、特色旅游線路。
四是振興鄉村旅游,鼓勵現有小飯店、小賓館、農家樂等單位場所通過擴大經營內容、提升軟硬件檔次等模式改建為符合相關標準的民宿,鼓勵農民依托現有住宅房屋、集體閑置用房或其他符合規定的配套用房,建設特色民宿。鼓勵各鎮村在美麗城鎮、美麗鄉村等建設工作中因地制宜,充分吸收旅游要素,打造A級以上景區村和景區鎮。
五是支持企業創強,對市內省品質飯店、葉級綠色飯店星級飯店及星級旅行社的,給予一定獎勵。
六是促進文旅消費,鼓勵各涉旅協會、企業開展形式多樣、效果顯著的文旅消費券發放活動。
七是拓展旅游市場,鼓勵本市旅行社以門店、專設點方式長期入駐市游客集散中心,開發特色地接產品,組織游客游覽特色旅游線路;對引進慈溪市外大型會議、社會活動、展會等會獎旅游項目,并在慈溪旅游飯店住宿的;對旅游企業開展電子商務營銷成效明顯的;對市內外旅行社、本市行業協會組織購買本市客房、門票等各類旅游產品用于地接,達到一定規模的,均根據實績和條件給予一定補助。
八是支持旅游對口扶貧,如對旅游企業在本地旅游景區、旅游飯店設立對口地區農特產品專區給予一定補助。
九是加快人才建設,對引入在4A級以上景區擔任主要運營崗位,或在外地大型旅游運營公司主要運營崗位有任職經驗的優秀旅游管理運營人才;對企業培養優秀導游、飯店“金鑰匙”等高端旅游服務人才,給予一定補助。
四、專有名詞解釋
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區域內,以旅游業為優勢產業,通過對區域內經濟社會資源尤其是旅游資源、相關產業、生態環境、公共服務、體制機制、政策法規、文明素質等進行全方位、系統化的優化提升,實現區域資源的有機整合、產業融合發展、社會共建共享,以旅游業帶動和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一種新的區域協調發展理念和模式。
五、實施時間
本政策實施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六、解讀單位和解讀人
解讀單位: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
解讀人:馬樂平,聯系電話:6380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