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10C/2021-158581
市教育局
文件解讀
教育
2021-03-02
2021-03-02
面向社會
一、起草背景
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慈溪作為上海跨灣向南輻射的第一站、寧波北融上海都市圈的重要節點城市,面對“高鐵時代”“前灣時代”“長三角一體化時代”等疊加的重大歷史機遇,需要引進更多優秀人才來推動科學發展、創新發展、轉型發展。為此,我市正全面升級人才計劃、人才工程、人才政策、人才平臺。
二、政策制定依據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浙江省[2018]19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甬教基〔2019〕112號)和《關于推進人才引領戰略打造長三角高素質人才集聚高地的意見》(慈黨發〔2020〕45號)等法規政策制定本實施意見。
三、內容解讀
《實施意見》共有六個部分,分別明確了我市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工作的基本原則、適用對象范圍、保障辦法、辦理程序、職責分工和其他事宜,并附《慈溪市引進人才子女入學申請表》。
四、主要特點
1.緊扣人才計劃,構建了相對系統的引進人才子女教育服務體系。《實施意見》緊扣“關于推進人才引領戰略打造長三角高素質人才集聚高地的意見“第十一條“妥善解決人才子女入學問題”的要求,針對各類引進人才子女,建立分層分類入學協調解決機制,符合條件的人才子女享受本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并且在入讀公辦(優質普惠)幼兒園、小學、初中以及報考或轉入我市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等方面,給予一定的政策保障。民辦學校在報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對一定層次以上人才的子女予以適當政策傾斜;對列入《寧波市人才分類目錄》的頂尖人才、特優人才,其子女就讀本市民辦學校的,給予最高10萬元的補助。
2.著力縮減流程,簡化各類引進人才子女教育服務辦理程序。《實施辦法》簡化申請程序和材料要求,所有的申請材料要求僅從最低要求進行考慮,大大方便了申請者。同時在辦理流程中盡可能地細化內容,以便為人才辦理子女教育服務提供清晰的指引。
3.強化部門協調,形成各部門積極參與、共同落實的良好機制。市委組織部(市委人才辦)負責人才子女入學統籌協調工作;市人力社保局以及鎮(街道)、產業平臺人才工作部門負責人才資格認定、人才子女入學政策宣傳工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實施意見和不同人才層次,統籌教育資源,保障重點,負責安排好人才子女的入學。
五、適用范圍和施行日期
本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適用全市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原《慈溪市引進人才子女入學實施細則》(慈人社發〔2018〕50號)同時廢止。
六、解讀單位及聯系方式
解讀單位:慈溪市教育局
聯系人:周紅央
聯系方式:0574-6391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