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0XM/2022-166930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文件解讀
土地
2022-10-08
2022-10-08
面向社會
根據《慈溪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若干規定》(慈政發〔2016〕29號)和《關于公布2019年度慈溪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價格及有關補償費用標準的通知》(慈自然資規發〔2019〕46號),結合龍山鎮實際,制訂2019年度龍山鎮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價格及有關補償費用標準。
一、龍山鎮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地段等級范圍劃分,見附圖。
二、被拆遷人實行多(高)層調產安置和貨幣安置的,被拆遷房屋補償金額由具有法定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規定的房屋重置價結合成新評估后確定;其中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超過可安置建筑面積的部分,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再增加100%給予補償外,再按磚混一等全新房屋重置價的一定比例增加補償:其中一類地段200%,二類地段160%,三類地段120%。
三、房屋重置價格標準參照《關于公布2019年度慈溪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價格及有關補償費用標準的通知》中相關標準,見附表二。
四、住宅基本造價標準參照《2019年度慈溪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價格及有關補償費用標準》中相關標準,見附表三。
五、被拆遷住宅貨幣安置的增加比例為5%。
六、住宅有關其他補償費用標準
(一)地段差價
1、遷建安置:遷建安置住房與被拆住房不在同一地段等級范圍內的,每降低(提高)一個類別等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對其拆一還一建筑占地面積部分每平方米150元增(減)結算地段差價。
2、多(高)層調產安置:調產安置住房與被拆住房不在同一地段等級范圍內的,每降低(提高)一個類別等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對其可安置建筑面積按每平方米200元增(減)結算地段差價。
(二)用地面積補差標準
征地費結合配套費標準為每平方米195元。
(三)搬家補貼費
被拆住房建筑面積60平方米以下的,按1200元/戶.次結算;60(含60)平方米到90平方米的,按1300元/戶.次結算;90(含90)平方米以上的,按1400元/戶.次結算。每戶被拆遷戶的搬家補貼費按兩次結算。
七、非住宅用房一次性經濟補貼費
(一)因拆遷非住宅用房造成被拆遷人停產、停業以及生產、經營設備設施搬遷、過渡的,拆遷人應當根據被拆房屋的建筑面積,結合被拆房屋用途、地段、經營狀況等因素,支付一次性經濟補貼費。
1、商業用房:按商業用房市場評估價格的10%計算;
2、工業用房為每平方米400元;
3、辦公和其他非住宅用房為每平方米350元;
(二)被拆遷人選擇貨幣安置的,被拆遷非住宅房屋按評估價值(不包括裝修、附屬物等)增加貨幣補償資金的比例為5%。
八、以上未提到的其他拆遷有關事項,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
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