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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700XM/2022-152913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財政
2022-03-01
2022-03-01
面向社會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自然資源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健全統一規范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3.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地方政策。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等。負責市政府確定的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等工作,推進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調處全市自然資源權屬和不動產權屬爭議。
4.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組織實施考核評價。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5.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展規劃、戰略和開發利用標準并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統籌調控工作,實施全市建設用地供應工作。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6.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推動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多規合一”。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組織、指導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綜合交通等相關專項規劃,組織指導、綜合平衡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涉及空間資源利用的各類專項規劃。組織編制和指導開展城市設計工作。指導鄉鎮、村莊規劃編制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審核、審批各類空間規劃。
7.負責落實國土空間規劃并監督實施。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負責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負責土地、海域、海島、林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實施管理,負責市級重大項目規劃前期研究、論證和協調工作,負責建設用地、建筑風貌、市政交通等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對建設項目審批后到竣工驗收期間的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組織擬訂并實施土地、海洋、森林、礦產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8.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組織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海域海島海岸線(港口岸線除外)整治修復、海洋和林業生態修復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完善公益林補償機制,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備選項目。
9.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并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保護,確保耕地數量和質量。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10.負責全市地質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地質勘查規劃。組織實施和管理相關地質勘查項目。負責地質勘查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地質調查。
11.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12.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業權管理,編制并實施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監督指導綠色礦山建設,監督指導礦業權有形市場建設。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
13.負責對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管理。擬訂并監督實施海洋功能區劃、主體功能區劃和相關規劃。參與擬訂全市海洋發展戰略、政策。組織制定海洋災害風險區劃。負責海洋觀測預報、預警監測和減災工作。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
14.負責海洋自然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制定海域海島保護利用規劃并監督實施。協調各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自然資源開發活動。負責無居民海島、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負責領?;c等特殊用途海島保護管理。負責海洋經濟的統計及相關核算工作。
15.負責森林資源保護、森林生態建設。組織實施國土綠化工作。負責林業和濕地生態保護修復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森林、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監督風景名勝區管理。指導國有林場建設和發展。負責林木種苗監督管理。負責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的監督管理。指導森林公安工作。
16.負責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測繪與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圖工作。負責測量標志保護和地方測繪基準管理。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
17.推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制定并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市級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實施科技興海戰略。
18.負責自然資源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自然資源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測繪和破壞森林與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案件(除移交市綜合執法部門執法事項外)。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0.職能轉變。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寧波市委和市委關于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制度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推進“多規合一”,制定涉及國土空間的專項規劃清單,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調查監測和評價、確權和登記、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并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深入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數字化轉型,提升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的現代化水平,推進服務便民高效。
21.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在林業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自然資源規劃局負責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承擔國土綠化、保護修復、開發利用、林木種苗管理等涉及林業資源生態屬性的相關工作;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和督促檢查等工作。
(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指導林業產業發展、經濟推進、林特產業轉型升級等涉及林業經濟屬性的相關工作。
(3)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總體應急預案和森林自然災害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并指導預案演練;組織協調森林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防治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綜合性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2.與市發改局、市農業農村局、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在海洋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自然資源規劃局負責除漁業資源外的海洋自然資源的調查、監測、確權、修復、利用、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海洋經濟的統計及相關核算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海洋災害風險區劃;負責海洋預報、預警監測和減災工作;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置。
(2)市發改局負責組織擬訂并牽頭實施全市海洋經濟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協調海洋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3)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海洋漁業資源的保護、開發、利用、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海洋與漁業監視、監察、糾紛調處、具體執法等相關工作,并委托市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執行。
(4)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負責海洋環境的監管和保護工作,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負責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和海洋傾倒廢棄物對海洋污染損害工作;負責審核海岸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
(5)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海洋自然災害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并指導預案演練和海洋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海洋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慈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部門預算只包含一家本級單位預算,因此所屬單位預算不再另行公開。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2年收支總預算143602.64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支出包括:科學技術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城鄉社區支出、農林水支出、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
二、2022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收入預算143602.6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6024.56萬元,占11.17%;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7876.6萬元,占19.41%;其它收入95920.12萬元,占66.79%;上年結轉3781.36萬元,占2.63%。
三、2022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支出預算143602.64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科學技術支出(類)41.5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757.6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197.9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類)27616.09萬元、農林水支出(類)2519.7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14219.8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320.95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108.85萬元、其他支出(類)96820.12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8146.39萬元,日常公用支出741.06萬元,項目支出134715.19萬元。
四、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47682.52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收入16024.5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收入27876.6萬元,上年結轉3781.36萬元;支出包括:科學技術支出(類)41.5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757.6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197.9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類)27616.09萬元、農林水支出(類)2519.7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14219.8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320.95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108.85萬元、其他支出(類)900萬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9166.43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7231.6萬元,主要是一是新增了前灣滬浙合作創新區規劃項目,二是提前下達了土地整治和耕地保護專項資金等2022年市自然資源和規劃轉移支付資金和規劃編制經費,三是我局人員變動、體檢費增加等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科學技術支出(類)41.52萬元,占0.2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757.64萬元,占3.95%;衛生健康支出(類)197.94萬元,占1.03%;農林水支出(類)2519.7萬元,占13.14%;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14219.83萬元,占74.19%;住房保障支出(類)1320.95萬元,占6.89%;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108.85萬元,占0.5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其他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項)41.52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62.28萬元,下降60.00%,主要是安排了慈溪市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系統平臺項目尾款。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73.44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8.8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0.72萬元,增長2.56%,主要是退休人員體檢費增加。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436.93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6.47萬元,增長1.50%,主要是人員變動及養老保險基數調整等。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18.47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2.78萬元,增長1.29%,主要是人員變動及職業年金基數調整等。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96.45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49.98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1.97萬元,下降3.79%,主要是人員變動及醫?;鶖嫡{整等。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51.51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7.88萬元,下降13.27%,主要是人員變動及醫?;鶖嫡{整等。
9.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2170.0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2170.00萬元,增長100.00%,主要是提前下達2022年市自然資源和規劃轉移支付資金(土地整治和耕地保護專項資金)。
10.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森林資源培育(項)98.0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38.00萬元,增長63.33%,主要是提前下達2022年市自然資源和規劃轉移支付資金(國土綠化)較上年增加。
11.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項)98.0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27.28萬元,下降21.78%,主要是提前下達2022年市自然資源和規劃轉移支付資金(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較上年減少。
12.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林業草原防災減災(項)153.7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131.70萬元,增長598.64%,主要是上年結轉的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資金和提前下達2022年市自然資源和規劃轉移支付資金(林業有害生物防治)。
13.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4733.33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408.49萬元,增長9.45%,主要是我局人員增加和體檢費增加。
14.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195.11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75.34萬元,增長62.90%,主要是海域使用管理專項資金增加。
15.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規劃及管理(項)4250.0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4250.00萬元,增長100.00%,主要是新增了前灣滬浙合作創新區規劃項目以及規劃編制經費全部下達。
16.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利用與保護(項)2661.0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450.00萬元,增長20.35%,主要是上年的土地整治和耕地保護專項資金全部結轉。
17.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海域與海島管理(項)21.8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84.20萬元,下降79.43%,主要是上年度養殖用海調查項目已完成。
18.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事業運行(項)1877.59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19.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其他自然資源事務支出(項)233.0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54.50萬元,增長30.53%,主要是新增車輛購置專項資金,城展館運行費預算同上年一致。
20.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其他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項)248.0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248.00萬元,增長100.00%,主要是上年結轉的2021年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資金。
2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320.95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682.43萬元,增長106.88%,主要是本年預算的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合并列支在該科目。
2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其他應急管理支出(項)108.85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29.26萬元,下降21.19%,主要是上年結轉的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經費。
六、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8887.4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8146.3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741.06萬元,主要包括: 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說明
本部門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107.4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長5.92%。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本部門2022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預算10.00萬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10.00萬元,學術交流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00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參加市及上級部門的土地礦產管理和自然資源保護培訓等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2022年比上年預算數下降41.18%,主要是考慮到新冠疫情因素,我局因公出國(境)費用暫定10萬。
(二)公務接待費:本部門2022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20.0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及其他縣市同行交流等支出。2022年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本部門2022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預算13.0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1輛公務用車。2022年比上年預算數增長100.00%,主要是本年度我局經批準購置更新1輛公務用車。
(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本部門2022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64.40萬元,主要用于局及下屬事業單位保留用車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2022年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28516.09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231976.5萬元,主要是2021年征地補償款支出243908.81萬元年初排入市財政預算資金,按實下撥,2022年相同操作。同時,2022年個別項目支出有所增減。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其他支出(類)900萬元,占3.00%;城鄉社區支出(類)27616.09萬元,占97.00%。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 1293.43萬元,主要用于海防林臨時征占用復綠和廢棄礦山治理。
2.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讓業務支出(項) 26322.66萬元,主要用于表土剝離、指標購買費、資規局建設資金、資規局林業專項、不動產經費、成本費用、大樓租費、采礦權及土地出讓業務、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和儲備區劃定、不動產登記改革系統及硬件設備、檔案經費、土地利用、農房確權等專項支出。
3.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項) 900.00萬元,主要用于土地礦產監察執法和新增建設用地測量費。
九、2022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2年慈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本級一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41.06萬元,較2021年預算數增加39.16萬元,增長5.58%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本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87.1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87.1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3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9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2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1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主要為我局經批準購置更新1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2年本部門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10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32554.71萬元;其中納入績效評價項目2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12000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技術研究與開發(款)其他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技術研究與開發方面的支出。
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1.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2.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3.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4.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5.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農業農村方面的支出。
16.林業和草原(款)森林資源培育(項):指反映育苗(種)、造林、撫育、退化林修復、義務植樹以及生物質能源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17.林業和草原(款)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項):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護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林業和草原(款)林業草原防災減災(項):指反映病蟲害等有害生物災害、野生動物疫病災害等方面的支出。
19.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0.自然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21.自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規劃及管理(項):指反映用于國土空間規劃、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等方面的支出。
22.自然資源事務(款)自然資源利用與保護(項):指反映用于自然資源有償使用與合理開發利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國土整治,耕地保護等方面的支出。
23.自然資源事務(款)海域與海島管理(項):指反映用于海域與海島管理方面的支出。
24.自然資源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5.自然資源事務(款)其他自然資源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26.其他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方面的支出。
27.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8.應急管理事務(款)其他應急管理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外的其他應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2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指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村供水保障、村莊公共設施建設和管護以及與農業農村直接相關的以工代賑等方面的支出。
30.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讓業務支出(項):指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土地出讓業務費用的開支。
31.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項):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慈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2022年部門項目預算績效信息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