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MB1602767C/2022-154114
市醫療保障局
主動公開
計劃總結
衛生、體育、醫保/醫保
2022-03-17
2022-03-17
面向社會
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現將《2022年全市醫療保障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慈溪市醫療保障局
2022年3月17日
2022年全市醫療保障工作要點
2022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也是醫保助力共同富裕的奮進之年。全市醫療保障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醫療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全會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醫療保障部門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打造“醫保護航幸福區”為目標,加快“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先行區”“醫保基金無欺詐區”“醫保e辦便捷服務區”建設,為高質量建設共富共美現代化新慈溪貢獻醫保力量,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2022年全市醫療保障工作的主要量化目標是:(1)全市戶籍人口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9%以上;(2)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資助參保率100%,醫療救助政策落實率100%,困難人員高額醫療費用化解率100%;(3)長期護理保險覆蓋人員達到124萬;(4)“網上辦”“掌上辦”可辦率達到100%,辦結率穩定在80%以上;(5)定點醫藥機構檢查覆蓋率100%;(6)國家、省、市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指標完成100%。(7)全市醫保電子憑證結算率達到40%。
圍繞實現上述工作目標,重點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堅持公平適度,持續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一)落實基本醫保市級統籌。按照制度政策統一、基金統收統支、管理服務一體的標準,督促做實做細待遇保障、醫藥服務、基金監管、信息管理、醫保經辦等各項配套任務,落實退休人員醫保待遇最低累計繳費年限需滿20年的年限調整政策,確保市級統籌各項政策平穩銜接,推進構建更加公平、可持續、高質量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待遇保障科、醫保中心為主落實)
(二)鞏固擴大醫保參保覆蓋面。實施精準參保擴面,確保戶籍人口參保率穩定在99%以上,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100%參保。(醫保中心為主落實)
(三)健全醫療救助保障機制。實施困難人員高額醫療費用多部門聯合化解機制,做好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天一甬寧保”困難人員資助參保工作,增強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醫保中心為主落實)
(四)落實生育保險政策。實施機關事業單位生育保險政策,落實三胎生育醫療保障。根據省、市統一部署,執行統一的生育保險結算方式和支付期限,提升生育保險待遇,提高經辦服務水平。(待遇保障科、醫保中心為主落實)
(五)推進長期護理保險。按照省、市要求,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改革,結合參保人群全覆蓋的主要任務,積極開展我市長護保險試點工作,確保在年底前全市長期護理保險覆蓋人員達到124萬。(待遇保障科、醫保中心為主落實)
(六)支持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加強宣傳引導,提升我市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覆蓋面和賠付率。配合落實保險年度調整和一站式直接結算等工作。(醫保中心為主落實)
二、堅持創新發展,著力提升醫保精細化管理水平
(七)健全門診共濟保障制度。根據省、寧波市統一部署,推動健全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改革,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減輕參保人員特別是慢性病、特殊病患者門診醫療費用負擔。(待遇保障科為主落實)
(八)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據浙江省、寧波市統一部署,進一步完善總額預算管理下的門診按人頭包干付費,住院按DRGs點數法與按人頭包干相結合付費辦法。探索門診支付與慢病、特病管理相銜接的付費方式。穩妥推進門診按病組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待遇保障科、醫保中心為主落實)
(九)落實藥械集中采購工作。落實國家、省藥品耗材帶量采購政策,完成寧波市級組織的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實施短缺藥品監測和管理,加強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使用、結算、支付等全周期監督管理。(基金監管科為主落實)
(十)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持續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深入推進基層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定期開展調價評估,推動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有序實施。做好種植牙醫保支付改革工作,明確醫保歷年賬戶支付種植牙范圍,監督醫療機構按約定做好服務引導,切實減輕群眾負擔。(基金監管科為主落實)
(十一)助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國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積極貫徹落實“兩個確保”政策,認真做好新冠疫苗與核酸檢測服務價格調整工作,嚴格落實新冠疫苗及接種費用保障等工作。(待遇保障科、醫保中心為主落實)
三、堅持綜合施策,全面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實效
(十二)規范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按照上級要求,修訂我市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管理辦法、協議文本和考核辦法,健全完善分類管理、綜合評估、動態監測機制,進一步加強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嚴格準入退出,引導合理布局,實現就醫便捷、服務規范、監管有力、基金安全。(待遇保障科為主落實)
(十三)強化基金日常監管。保持高壓態勢持續打擊欺詐騙保行為,開展日常巡查、“雙隨機”檢查、飛行檢查、專項檢查等,全年定點醫藥機構檢查覆蓋100%。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開展專項整治,規范用好舉報獎勵機制,推進探索聯合辦案機制,完善行刑銜接,有效震懾、精準打擊醫保違規違法行為。(基金監管科為主落實)
(十四)探索優化協同共管機制。夯實協議、執法、智慧、信用、行業、社會“六位一體”協同共管機制,管好群眾“看病錢”“救命錢”。持續發揮第三方監管力量,實施大數據篩查,提高監管實效。依托第三方機構對我市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專項審計式檢查全覆蓋。強化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吸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制監督員等建立醫保基金社會監管員隊伍,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基金監管科為主落實)
(十五)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加強基金監管執法隊伍能力建設,深入貫徹實施兩個《條例》,提高醫療保障工作依法管理水平。規范執法行為和辦案程序,提高執法質量。(基金監管科為主落實)
四、堅持數字賦能,加速推進醫保服務智慧化轉型
(十六)抓好“智慧醫保”系統落地。根據寧波統一部署,做好省“智慧醫保”信息平臺案例測試、數據校驗、定點醫藥機構接口改造等工作,開展各級經辦人員政策業務培訓,做好上線宣傳告知工作,確保“智慧醫保”信息平臺上線后平穩有序運行。(待遇保障科、醫保中心為主落實)
(十七)綜合優化經辦服務信息化水平。推行醫保經辦線上辦理,提升政務服務2.0“一網通辦率”,確保“網上辦”“掌上辦”可辦率達到100%。引導辦事群眾使用浙江政務服務網或“浙里辦”APP“浙里醫保”等網上、掌上、自助終端自助辦事,確保辦結率穩定在80%以上。充分借助省OCR智能零星報銷系統,形成醫療費用零星報銷自助服務模式,提升零星報銷服務效率。(醫保中心為主落實)
(十八)深化“醫保e辦”服務品牌,爭創省級基層服務示范點。探索醫保服務下沉試點,積極爭創以觀海衛人民政府為主體的醫保省級基層服務示范點。探索將醫療費用零星報銷初審復核業務延伸至基層醫療機構,做實“15分鐘服務圈”,提升政務服務效率。(醫保中心為主落實)
(十九)持續擴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范圍。實現異地特殊病種門診直接結算,全市開通直接結算的醫療機構數超過50%。(待遇保障科為主落實)
五、堅持黨建引領,推動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十)突出抓好政治建設。全面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定不移做“兩個確立”忠誠擁護者、“兩個維護”示范引領者。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第一議題,真正做到“總書記有號令、中央有部署,慈溪見行動,醫保必落實”。完善“七張問題清單”工作機制,以問題為導向,變“問題清單”為“績效清單”。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醫保領域意識形態陣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主動權。(黨總支、辦公室為主落實)
(二十一)不斷深化清廉醫保建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四責協同”機制建設,嚴格落實黨組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對照責任清單內容逐條分析、逐項落實,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責任和措施落地生根。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全省醫保工作人員“十條禁令”,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體系和防范體系。常態化開展“警示教育”活動,以數字化改革為引領,加快數字化監管,堅定不移打好“四場戰役”,推動清廉醫保覆蓋醫保工作全過程、全鏈條、全領域。(黨總支、辦公室為主落實)
(二十二)持續抓好作風建設。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樹立重實干重實績的用人導向,聚焦醫保領域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開展“比作風、賽業績”專題實踐活動,切實提升醫保服務效能,提高參保群眾獲得感、滿意度。按照重點工作任務,認真研究,糾治“等靠要、慢半拍”思想,強化“立說立行、馬上就辦”抓具體作風,確保各項重點工作按時保質完成。(黨總支、辦公室為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