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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公安
2022-03-06
2022-03-06
面向社會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是慈溪市公安局副科(局)級職能機構之一,財務獨立預算單位。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主要職能如下:
(1)負責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擬訂交通管理對策措施。
(2)參與制定道路交通和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等前期規劃。
(3)負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受理、調查處理和對策研究,推動交通安全綜合治理。
(4)負責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處理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5)負責做好交通警衛、保衛工作。
(6)負責交通法規知識宣傳和駕駛人員日常培訓教育。
(7)負責交通科技裝備的建設應用和維護管理。
(8)負責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及機動車駕駛人的管理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部門預算只包含一家本級單位預算,因此所屬單位預算不再另行公開。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2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2年收支總預算22376.03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城鄉社區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2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收入預算22376.0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513.72萬元,占64.88%;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375萬元,占10.61%;其它收入4973.07萬元,占22.22%;上年結轉514.24萬元,占2.29%。
三、2022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支出預算22376.03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公共安全支出(類)17203.1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771.1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225.5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類)2889.2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287.02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0958.71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409.35萬元,項目支出10007.97萬元。
四、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17402.96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收入14513.7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收入2375萬元,上年結轉514.24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類)12230.0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771.1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225.5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類)2889.2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287.02萬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4513.72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513.69萬元,主要是新增其他收入4973.07萬元,包括了2022年預計的收入。。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公共安全支出(類)12230.06萬元,占84.2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771.12萬元,占5.31%;衛生健康支出(類)225.52萬元,占1.55%;住房保障支出(類)1287.02萬元,占8.8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10084.4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1671.49萬元,下降14.22%,主要是一部分項目的功能分類放到執法辦案下。
2.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2145.66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2145.66萬元,增長100.00%,主要是發展建設類及專項公用類項目。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79.2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7.61萬元,增長10.63%,主要是退休人員增加。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461.28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40.79萬元,增長9.70%,主要是養老金調標。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30.64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17.38萬元,增長8.15%,主要是職業年金調標。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171.61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11.98萬元,增長7.50%,主要是醫保調標。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53.91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21.37萬元,下降28.39%,主要是醫保調標。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287.02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653.48萬元,增長103.15%,主要是住房補貼也放在住房公積金科目。
六、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2368.0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0958.7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1409.35萬元,主要包括: 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說明
本部門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252.45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本部門2022年沒有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本部門2022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3.5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機關考核考評等支出。與上年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本部門2022年沒有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公務用車購置費用。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本部門2022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238.95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與上年持平。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2889.24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1180.1萬元,主要是上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514.24萬元,2022年基建項目預算安排2375萬元。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2889.24萬元,占100.00%。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 2854.24萬元,主要用于2022年交通安全設施工程、2022年交通安全設施維護費及電費、大隊外場地整治等。
2.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 35.00萬元,主要用于大隊外墻維修工程尾款。
九、2022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2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2年本部門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409.35萬元,較2021年預算數增加43.2萬元,增長3.16%。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辦公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等增加。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2年本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0.0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0.0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74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59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5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2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2年本部門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3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4520.66萬元;其中納入績效評價項目0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公安(款)行政運行(項):指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公安(款)執法辦案(項):指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2.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3.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5.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指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6.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指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