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農業農村局 慈溪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慈溪市2021年農業農村發展指導性任務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關鎮、街道農業農村工作辦公室(發展服務辦公室)、財政所:
為做好我市農業農村發展指導性任務實施工作,根據《寧波市農業農村局 寧波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寧波市農業農村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甬農發〔2020〕88號)、《寧波市農業農村局 寧波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寧波市2021年農業農村發展指導性任務專項資金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甬農發〔2021〕50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分項制定了2021年農業農村發展指導性任務專項資金安排的各支出方向項目實施方案。
現將《2021年慈溪市畜牧業扶持政策實施辦法》、《慈溪市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示范實施方案》、《慈溪市種植業農情監測工作實施方案》、《慈溪市農田土壤污染監測工作實施方案》、《寧波市綠色農產品生產及品牌培育專項資金使用實施方案》、《2021年慈溪市農機指導性任務實施方案》、《慈溪市農村經濟信息監測項目實施方案》、《慈溪市農業經營主體扶持項目實施方案》、《慈溪市農業龍頭企業、種植業“六園”相關扶持政策實施方案》、《農作物新品種展示實施方案》、《慈溪市“肥藥兩制”改革示范農資店創建實施方案》等11個實施方案(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農業農村發展指導性任務中綠色防控技術推廣、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農業領域大學生創業就業項目按照《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慈溪市加快推進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的通知》(慈政辦發〔2021〕49號)文件實施,農民培訓按照已印發的《關于印發<慈溪市2021年農民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慈農〔2021〕108號)文件實施,動物疫病防控中動物疫情監測點任務按照已印發的《關于印發2021年慈溪市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實施方案的通知》(慈農〔2021〕114號)文件實施,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項目由具體該項工作牽頭部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落實并分配下達資金。
在落實相關政策,完成寧波市下達任務的前提下,指導性任務結余資金將結合本地實際,用于本地其他農業農村創新性工作任務。
慈溪市農業農村局 慈溪市財政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