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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768511377N/2022-164355
市應急管理局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財政
2022-08-30
2022-08-30
面向社會
目錄
一、概況
(一)部門(單位)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2021年度部門(單位)決算公開表
三、2021年度部門(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四、名詞解釋
一、概況
(一)部門(單位)職責
1.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貫徹實施相關的法律法規,組織編制市級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訂相關規定、意見和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
3.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并指導預案演練。檢查指導市級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組織開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全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統籌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統籌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并推動全市各級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組織統籌、協調指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承擔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導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9.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寧波市下撥和市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級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生產、存儲危險化學品單位在關停或搬遷過程中的危險化學品及儲存設施和生產裝置處置情況。
13.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并指導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4.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全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信息平臺和儲備、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16.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組織指導協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以及信息化建設工作。
17.組織執行國家、省、寧波市應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災害指揮部的指示、命令。承擔市應對一般災害指揮機構日常工作,協調各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對應指揮機構的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9.職能轉變。加強、優化、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市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機構設置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慈溪市2021年度部門決算匯總部門決算包括:局本級決算、局屬事業單位決算。具體單位包括應急管理局本級、局屬市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和市應急管理服務中心決算,事業單位統一在局本級核算。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本部門設下列內設機構:
(1)辦公室(掛應急指揮中心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后勤、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輿情應對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干部培訓教育。組織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信息發布。擬訂事故災難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統籌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并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統籌各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應對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現場協調保障和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政策法規科(掛規劃與信息科牌子)。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劃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統籌組織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以及其他專項規劃的編制并指導實施。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健全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相關科技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運用。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知識普及。
(3)防汛抗旱與減災救災科(掛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科牌子)。組織協調水旱、臺風、地震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有關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實施防御洪水臺風、抗御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臺風防御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防御工作,開展地震科普宣傳。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指導協調應急避難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市防震抗災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4)火災防治管理科。負責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并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及相關執法工作。依法承擔一般火災調查處理有關工作。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5)危險化學品和礦山安全監管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負責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準入許可。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工作。
(6)安全生產基礎科。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培訓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
(7)綜合協調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各地各部門履行自然災害防治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社會技術服務機構、專家的監督管理。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8)應急行政執法隊。以市應急管理局名義統一行使行政處罰權以及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權。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劃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依法查處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負責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工作;負責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森林火災等有關應急搶險和災害救助、防震減災等方面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工作;負責消防執法指導工作。
二、2021年度部門(單位)決算公開表
詳見附表。
三、2021年度部門(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2388.36萬元,支出總計2388.36萬元,與2020年度相比,各減少56.96萬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人員支出中獎金支出較上一年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2388.36萬元;包括財政撥款收入2388.3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2366.9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21.37萬元),占收入合計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0%;事業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0%;經營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0%;其他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2388.3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36.96萬元,占81.1%;項目支出451.4萬元,占18.9%;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388.36萬元,支出總計2388.36萬元,與2020年相比,各減少56.96萬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人員支出中獎金支出較上一年減少;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2077.6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4.95%,主要原因是年中存在臨時增加項目、社保基數調整、工資調標等情況,根據實際支出進行了預算調增。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66.9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11%。與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45.06萬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人員支出中獎金支出較上一年減少。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66.9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0萬元,占0%;國防(類)支出0萬元,占0%;公共安全(類)支出0萬元,占0%;教育(類)支出0萬元,占0%;科學技術(類)支出35.6萬元,占1.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萬元,占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75.99萬元,占7.44%;衛生健康(類)支出51.5萬元,占2.18%;節能環保(類)支出0萬元,占0%;城鄉社區(類)支出0萬元,占0%;農林水(類)支出0萬元,占0%;交通運輸(類)支出0萬元,占0%;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支出0萬元,占0%;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0萬元,占0%;金融(類)支出0萬元,占0%;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0萬元,占0%;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0萬元,占0%;住房保障(類)支出318.3萬元,占13.45%;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萬元,占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1785.6萬元,占75.43%;其他(類)支出0萬元,占0%;債務還本(類)支出0萬元,占0%;債務付息(類)支出0萬元,占0%。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077.66萬元,支出決算為2388.3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4.95%,主要原因是年中存在臨時增加項目、社保基數調整、工資調標等情況,根據實際支出進行了預算調增。其中:
科學技術支出(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其他技術研究與開發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7.81萬元,支出決算為35.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99.8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避災點視頻監控項目通信服務支出17.78萬元。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19.24萬元,支出決算為19.1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32%,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活動費支出有所節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96.35萬元,支出決算為104.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8.5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費用調整造成。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48.18萬元,支出決算為52.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8.5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費用調整造成。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28.89萬元,支出決算為32.5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2.5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費用調整造成。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3.74萬元,支出決算為3.7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費用調整造成。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年初預算為14.29萬元,支出決算為15.2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6.5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費用調整造成。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146.26萬元,支出決算為172.0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7.6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及費用調整造成。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年初預算為146.26萬元,支出決算為146.2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1191.28萬元,支出決算為1267.0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6.3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原因是人員增加導致人員經費及辦公經費的相應增加。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安全生產基礎(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58.56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原因是年中新增下撥工礦領域安全生產風險普查工作經費58.56萬元。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年初預算為112.04萬元,支出決算為124.1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0.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原因是人員變動及費用調整造成的。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其他應急管理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062.79萬元,支出決算為335.8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1.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原因是“第一次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經費”項目部分資金當年未支出,故結轉至下年。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936.9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789.2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93.05萬元、津貼補貼573.07萬元、獎金497.54萬元、績效工資15.73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04.59萬元、職業年金繳費52.3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36.28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15.23萬元、住房公積金172.04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85.45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4萬元。
公用經費147.6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21.25萬元、水費0.5萬元、電費8.8萬元、郵電費6.59萬元、物業管理費2.11萬元、差旅費2.63萬元、維修(護)費1.09萬元、會議費0.1萬元、培訓費4.57萬元、公務接待費2.62萬元、勞務費1.99萬元、委托業務費7.8萬元、工會經費16.16萬元、福利費16.8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38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4.7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2.08萬元、辦公設備購置1.14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1.28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3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0.89%。與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1.9萬元,減少35.77%。主要原因是:為期三年的標準化企業補助已結束、非稅征收業務費及獎勵結算支出減少。
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37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學技術(類)支出0萬元,占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萬元,占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0萬元,占0%;節能環保(類)支出0萬元,占0%;城鄉社區(類)支出21.37萬元,占100%;農林水(類)支出0萬元,占0%;交通運輸(類)支出0萬元,占0%;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0萬元,占0%;金融(類)支出0萬元,占0%;其他(類)支出0萬元,占0%;債務付息(類)支出0萬元,占0%;抗疫特別國債安排(類)支出0萬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1.37萬元,主要原因是此項支出為標準化企業社會化服務專項工作經費中2020年未完成支付部分以及財政返還非稅征收業務費。其中: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1.37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此項支出為標準化企業社會化服務專項工作經費中2020年未完成支付部分以及財政返還非稅征收業務費。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部門2021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安排,故無相關數據。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21萬元,支出決算為10.72萬元,完成預算的51.05%,2021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2020年新購入兩輛車,維修費用大幅減少;二是按照上級厲行節約,節省開支的要求,本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減少。
2.“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決算為0萬元,占0%,與2020年度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5.38萬元,占50.2%,與2020年度相比,減少26.57萬元,下降83.1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新購車輛兩輛;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5.34萬元,占49.8%,與2020年度相比,增加1.16萬元,增長27.75%,主要原因是2021年各項業務活動增多,上級督查次數增加,造成公務接待費增加。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數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為12萬元,支出決算為5.38萬元,完成預算的44.8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縮開支,減少浪費,車輛維修費用減少(2020年新購入兩輛車)。
公務用車購置預算數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為12萬元,支出5.38萬元,完成預算的44.8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縮開支,減少浪費,車輛維修費用減少(2020年新購入兩輛車)。主要用于公務用車保有車輛及派駐車輛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2021年度,本級及所屬單位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
(3)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9萬元,支出決算為5.34萬元,完成預算的59.33%。國內公務接待38批次,累計48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級主管部門及兄弟各部門、鎮街道之間業務往來等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縮開支,減少浪費,因疫情原因公務接待次數減少。
外事接待支出0萬元,0批次,累計0人次。
其他國內公務接待支出5.34萬元,主要用于上級主管部門及兄弟各部門、鎮街道之間業務往來等所需的接待費用支出。共計接待38批次,480人次。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年初預算數為147.67萬元,支出決算為147.6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比2020年度增加15.8萬元,增長11.98%,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造成的。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77.9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1.6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066.3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1.6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1.68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十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慈溪市應急管理局本級及所屬各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3輛,其他用車主要是執法用車和公務用車;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慈溪市應急管理局(單位)組織對2021年度1個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預算績效單位自評(簡稱“績效自評”),涉及資金85.8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8.96%。本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項目。本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項目。
本年無部門評價。
本年無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
2.部門(單位)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慈溪市應急管理局在2021年度部門(單位)決算中反映預算項目績效自評結果。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項目數量和績效目標,預算項目績效自評總分一般設置為 100分,自評得分90(含)-100分的項目有0個、80(含)-90分的項目有1個、60(含)-80分的項目有0個、60分以下的項目有0個。項目績效目標總體完成情況較好。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是:對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的內容上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一是對項目的合規性評價較為側重,忽略效益評價;二是評價的對象僅僅局限在項目本身,不能綜合考慮進一些宏觀因素。下一步改進措施:規范和完善單位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的內容,一是在根據績效評估的具體實施過程劃分更加細化的分類方法;二是堅持評價過程的公正性、公共資源配置的合理性。
3.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無
4.財政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無
四、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預算財政撥款。
2.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是指預算單位以所有者的身份依法取得的國有資本收益,并對收益進行分配而發生的各項預算收入。
????3.財政專戶管理資金:財政部門在銀行開設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稅收入以及其他需要專戶管理的資金。
4.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5.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6.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8.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9.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10.年初結轉和結余:指預算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11.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2.基本支出:指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支出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3.項目支出:指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4.上繳上級支出:填列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5.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6.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填列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7.“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8.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9.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2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的事業人員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21.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其他應急管理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外的其他應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醫療經費支出。
2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的事業人員醫療經費支出。
2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及行政離退休人員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支出。
29.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資金(項):反映本單位當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經費支出。
30.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地質災害防治(項):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31.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款)農業綜合服務(森林防火及森林資源保護補助)(項):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32.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款)非稅業務征收(項):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附表:公開01表至公開11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