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3-182869
市住建局
本單位文件
有效
城鄉建設(含住房)
2023-10-25
2023-10-20
面向社會
慈住房辦〔2023〕6號
市級相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現將《慈溪市公租房保障準入標準相關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慈溪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慈溪市公租房保障準入標準相關規定
申請慈溪市公租房保障的住房困難或收入困難家庭,除符合《寧 波市公租房保障管理辦法》(甬政辦發〔2022〕76號)、《寧波市公租房保障實施細則》(甬建發〔2023〕49號)等文件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準入標準
(一)收入條件
1.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前12個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寧波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2.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非慈溪市城鎮戶籍困難家庭:申請前12個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寧波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
(二)財產條件
1.家庭貨幣財產和房屋資產總額,低于公租房保障面積標準乘以寧波市商品房銷售均價(按寧波市統計部門公布的最近年度商品房銷售總額除以銷售總面積計算)。
2.家庭企業投資累計不超過30萬元。
3.家庭無生活用機動車輛,或僅有1輛生活用機動車輛且價格低于寧波市同期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0倍。
(三)住房條件
1.本地城鎮戶籍困難家庭:在寧波市無住房,或單人戶家庭住房建筑面積低于戶36平方米、多人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
2.非本地城鎮戶籍困難家庭:在寧波市無住房。
(四)其他條件
非本地城鎮戶籍困難家庭主申請人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
2.具有中級(含)以上技術職稱。
3具有技師(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4.獲得寧波市區(縣、市)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市級以上有關部門、單位授予的“優秀共產黨員”、“見義勇為先進個人”、“勞動模范”、“首席工人”、“五一勞動獎章”、“寧波工匠”、“技術能手”稱號。
5.從事維護城市基本運行的基本公共服務行業和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產業一線工作崗位滿一定年限的人員。
崗位范圍和工作年限,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另行發布,符合條件人員可不受社保繳納規定限制。
6.新市民量化積分達到規定分值。具體分值和實施事項,按年度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同市新市民中心另行發布。
7.省、市規定的保障條件。
二、其他相關規定
(一)原已按城鄉一體化政策納入公租房保障的慈溪市農村戶籍住房困難家庭,符合除戶籍外其他資格條件的,可繼續按慈溪市城鎮戶籍困難家庭類型享受公租房保障政策。
(二)非慈溪市城鎮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在慈溪市享受貨幣補貼保障僅限一次,且保障期限累計不超過36個月,列入寧波市人才分類目錄且經認定的高級及以上層次人才的住房困難家庭保障期限累計不超過60個月。
(三)2023年12月31日前(含),已提交申請的外來務工人員公租房保障,在保障期限內按原外來務工人員公租房保障準入標準執行,不執行新準入標準。
(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