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3-183114
市政府辦公室
主動公開
建議提案辦理情況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2023-11-01
2023-11-01
面向社會
一、辦理工作基本情況
市十八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議355件,其中交由政府部門主辦321件,占總數的90%,內容涉及道路交通、民生保障、實體經濟、城市建設、社會治理等,共有40家單位承擔主辦任務。在市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指導和廣大人大代表的關心支持下,各承辦單位精心組織、認真實施,全部建議已按規定辦理和答復,面商率和辦結率均為100%。從辦理結果看,問題得到解決或基本解決(A類件)170件、占比53%,部分解決或列入計劃逐步解決(B類件)103件、占比32%,因條件所限近期難以解決(C類件)48件、占比15%。從代表反饋看,對辦理結果表示滿意或基本滿意的315件、占比98%,表示不滿意的6件。對不滿意件,市政府已責成相關部門重新辦理。
二、辦理工作主要做法
市政府及各承辦單位高度重視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將其作為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實踐,重點是做好“四抓四促”:
(一)抓組織部署,促責任落實。一是精準交辦。市政府辦公室統籌做好建議交辦工作,本著有利于建議辦理、有利于工作落實、有利于問題解決的原則,通過三輪意見征求精確確定主辦單位和協辦單位。二是精密部署。3月31日,全市建議提案交辦工作會議上,卜明長常務副市長對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進行了部署,并就辦理時限、辦理質量、面商答復等重點事項向各單位做了強調。三是精心辦理。各承辦單位迅速成立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辦公室牽頭協調、各科室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將辦理責任層層壓實。特別是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局等承辦建議數量較多的單位,專門召開了內部交辦會議,除進一步明確任務分工和時限要求外,對辦理流程、辦文程序等進行了專題培訓,為確保高質量完成建議辦理任務打下了扎實基礎。
(二)抓流程環節,促規范辦理。各承辦單位持續優化完善單位內部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辦法,全力抓好建議辦理流程上的三個關鍵節點。一是辦理初期把好“調查研究關”。各承辦單位采用實地調研、座談交流等方式,深入基層一線了解代表所提建議中的客觀情況和問題本質,進而研究針對性舉措。二是辦理中期把好“面商溝通關”。各承辦單位充分尊重代表主體地位,以上門面商方式為主,電話聯系、微信溝通等方式為輔全面了解代表訴求,適時征求階段性辦理意見,做到有的放矢,向代表展示了政府單位精準高效的辦事風格。三是辦理末期把好“反饋答復關”。各承辦單位嚴格按照《慈溪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辦法》進行辦件分類和內容撰寫,答復經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層層審定,確保文字表述清晰,內容符合實際。
(三)抓重點辦件,促實效提升。一是加強年度重點建議的辦理。市人大常委會確定的8類20件年度重點建議,分別由市長和各位分管副市長領辦。各市領導親自審定辦理方案,通過定期聽取辦理單位匯報、開展專項調研、召開專題辦理協商會等方式全程進行協調和指導,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二是加強民生熱點建議的辦理。對廣大群眾關心的基層醫療衛生能力提升、中小學幼兒園食堂監管強化、交通擁堵問題改善等方面建議,各承辦單位認真回應,采納到具體工作中,切實提高群眾幸福指數。三是加強工程項目建議的辦理。對代表提出的防洪排澇水利工程、交通基礎設施等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工程項目相關建議,市政府相關承辦單位深入研究分析,將具有可行性的項目第一時間報市領導決議,倒排時序,積極推進項目建設。
(四)抓督查考核,促高效辦理。一方面,強化過程督查。市政府辦公室按照辦理時限要求,定期對建議提案辦理系統中的各項建議辦理情況進行晾曬,督促各承辦單位按時完成階段性辦理任務、及時與代表溝通面商;同時,針對今年A類件數量較多的情況,逐件分析研究,要求相關承辦單位對65件A類件進行再評估,提高辦理分類的準確性,評估后已對18件的類別標記做出調整。另一方面,強化目標考核。將建議辦理工作列為政務督查考核的重要內容,進一步細化考核辦法,對建議辦理先進單位或成效明顯單位予以加分,對推諉扯皮、未按時限和要求辦理的予以扣分,起好激勵和鞭策作用。
三、存在問題及下步打算
總體而言,在市政府領導的重視下,在市人大的關心和支持下,今年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與代表要求、群眾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個別單位對一些綜合性建議辦理還有推諉傾向,辦理時存在拖延答復的情況,積極性尚需進一步提高。二是個別單位與代表面商溝通仍有欠缺,在面商的重視程度、開展形式上都有待提升。三是個別單位對辦理標準要求不夠嚴格,習慣于做解釋性的答復,片面強調客觀因素,解決措施不夠具體、針對性不足,在初次類別分類時把部分解決或列入計劃逐步解決的也標為A類件。針對這些問題,市政府將進一步嚴格要求,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切實加以改進:
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督促市政府各單位要深刻認識到辦理代表建議既是政府單位的法定職責,更是踐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要把該項工作作為年度工作重點,切實增強辦理工作的主動性與積極性。
二是進一步重視面商溝通。督促市政府各單位嚴格落實“三見面”制度,以提升辦理實效、爭取代表滿意為目標開展多形式面商。同時,要求未落實班子成員帶隊面商的主辦單位,重新向代表征求辦理工作意見。
三是進一步強化辦理落實。督促各承辦單位對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的A類建議持續鞏固成果、優化提升;對部分解決或列入計劃逐步解決的B類建議建立工作計劃臺賬,按時兌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