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1-10月直達資金支出使用情況分析報告
為積極做好“六穩”“六保”工作,按照中央、省、寧波市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和直達資金下達情況,我局積極做好直達資金的分配和支付工作,以保農業、穩民生、促消費以及支持重大項目建設為導向,規范高效、公開透明、精準到位,確保資金直接利民惠企。
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中央下達的直達資金105605.31萬元,支出94004.7萬元,支出進度89.0%。收到省直達資金6480.60萬元,支出6119.63萬元,支出進度94.4%。
一、 項目支出情況
中央直達資金支出情況
單位:萬元
資金名稱 | 預算數 | 支出數 | 支付進度 |
增值稅留抵退稅資金轉移支付 | 56800.00 | 50442.61 | 88.8% |
其他減稅降費資金轉移支付 | 4300.00 | 4300.00 | 100% |
就業補助資金 | 3725.00 | 2963.00 | 79.5% |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 | 6416.00 | 5608.99 | 87.4% |
困難群眾救助補助經費 | 1616.40 | 1580.36 | 97.8% |
耕地建設與利用資金 | 566.00 | 529.00 | 93.5% |
醫療服務與保險能力提供補助資金 | 499.00 | 196.00 | 39.3% |
醫療救助補助資金 | 1528.00 | 1528.00 | 100% |
學生資助補助經費 | 1500.70 | 1329.99 | 88.6% |
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 | 8422.14 | 5461.09 | 64.8% |
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經費 | 127.37 | 127.37 | 100% |
計劃生育轉移支付資金 | 2811.00 | 2811.00 | 100% |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經費 | 9201.00 | 9201.00 | 100% |
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 | 386.00 | 386.00 | 100% |
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 | 1937.00 | 1937.00
| 100% |
優撫對象醫療保障經費 | 125.70 | 118.00 | 100% |
優撫對象補助經費 | 3761.00 | 3646.92 | 97.0% |
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 | 1883.00 | 1839.30 | 97.7% |
合計 | 105605.31 | 94004.70 | 89.0% |
省直達資金支出情況
單位:萬元
資金名稱 | 預算數 | 支出數 | 支付進度 |
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 | 2966.00 | 2662.00 | 89.8% |
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 | 128.60 | 71.63 | 55.7% |
醫療救助補助資金 | 450.00 | 450.00 | 100% |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補助經費 | 45.00 | 45.00 | 100% |
耕地建設與利用資金 | 2891.00 | 2891.00 | 100% |
合計 | 6480.60 | 6119.63 | 94.4% |
二、 支出進度分析
(一)基建科共涉及七筆4929萬元
1.老舊小區改造兩筆共652萬元。已全部支出,主要用于滸山街道2023年度老舊住宅小區改造工程(大通花園一期、大通花園二期、彩虹家園、金穗公寓、城隍廟)。
2.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年初收到寧波補助971萬元,7月份寧波收回指標79萬元,剩余892萬元已全部支出。項目列入棚改計劃,具體用于新潮塘3#地塊安置房工程項目。
3.鎮屬薄弱學校改擴建項目122萬元,分別是坎墩街道坎東小學變壓器擴容及線路改造資金22萬元,已全部支出;慈溪市碧海學校變壓器擴容及線路改造資金100萬元,1-10月支出83.53萬元。剩余資金將在工程結算后支付。
4.2023年市屬學校校舍綜合改造工程218萬元。分別是實驗小學2023年度市屬學校校舍及設施維修改造項目48萬元,已支出29.27萬元;上林初中2023年度市屬學校校舍及設施維修改造170萬元,已全部支出。工程已完工,剩余資金將在工程結算完成后支付。
5.2023年G329舟魯線慈溪段(K192+663-K206+968)逐段及樟新路口路面提升工程共兩筆2966萬元,工程于3月15日開工,1-10月支出2662.00萬元,項目已完工,工程結算需送至寧波審核,后續資金將在結算后支付。
(二)資產科共涉及兩項資金
1.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項目。《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甬財文教〔2022〕1310號 )和《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甬財文教〔2023〕576號),直達,合計金額6932萬元(包括基建科385萬元),現支出4611.4萬元,支出進度66.5%。主要是學生資助和公用經費補助內容,支出慢的原因是資助為春秋兩季下達,春季已下達,秋季未下達,公用經費按學校實際開展情況支出。下步計劃加快支出。
2.學生資助項目。《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學生資助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甬財文教〔2022〕1324號)和《關于下達2023年學生資助補助中央經費預算的通知 》(甬財文教〔2023〕589號 ),直達,合計金額1215萬元,現支出1146萬元,支出進度94.3%。主要是職高的公用經費補助支出及高中和職高的資助。還有需要支出的主要原因資助為春秋兩季下達,春季已下達,秋季未下達,公用經費按學校實際開展情況支出。下步計劃加快支出。
(三)農業科共涉及直達資金共3457萬元。其中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3457萬(中央直達資金566萬元,省直達資金2891萬元)。慈溪市根據上級要求,已下達2023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3420萬元。從資金項目變動看,《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度部分中央財政農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甬財農〔2022〕1252號,下達慈溪市共計1411萬元,其中涉及直達資金系統內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指標529萬元和漁業發展補貼資金指標78萬元。《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的通知》(甬財農[2023]44號),再次下達慈溪市2023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2891萬元,后轉為省直達資金系統內指標。《關于下達2023年部分中央財政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甬財農〔2023〕552 號),下達慈溪市2023年中央財政農業專項轉移支付824.9萬元,其中耕地建設與利用資金37萬元(耕地地力保護補貼4萬元和耕地質量提升(第三次土壤普查)),收回漁業發展指標78萬元。寧波市局通過中央直達資金系統第一次下達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指標529萬元和漁業發展指標78萬元,第二次下達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指標-529萬元和漁業發展指標-78萬元,第三次下達耕地建設與利用資金566萬元。根據上級安排,漁業發展補助資金78萬元收回。
(四)2023年上半年企業科共使用在中央直達資金 4731.3萬元,其中2892萬元用于2022年度防疫資金結算,1500萬元用于慈溪市消費券的發放,9.3萬用于投促中心新單位組建。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消費的部署要求,推進“雙促雙旺”促消費穩增長工作,有效擴大內需,釋放消費潛力,支撐保障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安排1500萬元中央直達資金于“雙促雙旺 你消費我在助力”消費促進活動。根據《寧波市商務局寧波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商貿企業實施發展的意見(試行)》(甬商務商貿〔2022〕115號)、《關于下達2022年寧波市商貿企業發展扶持資金的通知》(甬財經〔2023〕325號)文件精神,各縣(市、區)對2022年寧波市商貿企業發展扶持政策資金給予等比配套,我市涉及金額544.18萬元,惠及企業51家。該筆資金用于引導商貿企業做大做強,支持新增進限企業和存量企業的規模壯大發展,對于企業成長達到一定規模后,給予獎勵補助。
(五)2023年涉及社保科共計金額70573萬元,截至10月底,已支付68723萬元,執行率97.38%,具體明細如下:
1.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央財政補助經費8830萬元,主要用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已列支并關聯。9月底收到中央直達資金118萬元,已列支并關聯。10月份收到中央直達資金253萬元,已列支并關聯;2023年支持基層落實減稅降費和重點民生等轉移支付資金40790萬元,調劑用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已列支并關聯。以上直達資金合計49991萬元,已列支并關聯。
2.2023年京外中央單位屬地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45萬元,主要用于基礎養老金市級補助,京外中央單位屬地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已列支并關聯。
3.2023年中央財政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349萬元,主要用于醫療救助、資助城鄉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自費費用補助。4月寧波年初下達的醫療救助資金1528萬元調整為地方配套直達資金,已列支并關聯。6月收到醫療救助資金第二批101萬元,直達資金合計1978萬元,已列支并關聯。
4.2023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33.33萬元,主要用于提升醫保信息化水平、加快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提升醫療保障服務能力。6月底收到直達資金70萬元,累計補助資金103.33萬元,已使用49.96萬元,剩余53.37萬元,下步按進度撥付。
5.2023年就業補助資金33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和事業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被征地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等項目,已列支并關聯。6月底收到第二批就業補助資金2624萬元,9月收到2023年就業補助資金(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提升示范項目)762萬元,直達資金合計3725萬元,已列支2963萬元并關聯,剩余762萬元,下步按進度撥付。
6.民政系統2023年共計收到上級直達資金1191萬元,其中省直達資金1191萬元,主要用于困難群眾救助補助,截至2023年6月底,實際支出1135.5萬元,結余資金55.5萬元;6月份接上級通知,該資金改為中央直達,資金改為1603.7萬元,截至10月底,使用1580.36萬元,結余資金主要是流浪乞討人員專項,根據需救助流浪乞討人員需要支出。10月份收到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支持困難失能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救助方向)12.7萬元,預計2023年底前按中央文件要求用于困難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項目。上年結轉中央直達資金8.36萬元,為流浪乞討專項,截至10月末已使用8.36萬元。
7.軍人事務局2023年共計收到上級直達資金3879萬元,上年結轉直達資金120.18萬元,合計直達資金3999.18萬元。其中中央直達資金3915.18萬元,直達資金寧波配套74萬元,主要用于優撫對象撫恤補助和優撫對象醫療補助。截至2023年10月底,已使用3885.11萬元,結余資金121.77萬元,主要資金是死亡撫恤資金,下步按需要支出。10月份收到上級補助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7.7萬元,預計2023年底前可支出完畢。
8.殘聯2023年共收到上級直達資金43萬元,為省直達資金,6月份接上級通知,改為中央直達資金,資金改為127.37萬元,主要用于殘疾人事業補助,截至10月底已使用完畢。
9.衛生健康局共收到8778.1萬元,其中中央直達資金8749.18萬元,省直達資金28.42萬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疫情防控經費、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等方面。截至目前已支出資金7701.75萬元,結余1076.35萬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甬財社﹝2022﹞1404號548.43萬元和甬財社〔2023〕622號181.82萬元,為新劃入基本公共衛生22元部分補助,單位根據工作量撥付資金,預計11月支出。“減稅降費重點民生支出資金”甬財預〔2022〕606號43.1萬元用于疫情防控經費,納入2023年年初預算,待防辦會議通過后撥付資金。 “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中醫藥)” 甬財社〔2023〕937號254萬元待政策明確后支付,“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 甬財社〔2023〕623號49萬預計11月支付。
10.房管中心共收到中央直達資金393萬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補貼,已全部支出。
三、監管情況
慈溪市嚴格按直達資金監管制度執行,在實際中,按照監控預警報告項目針對疑點數據,及時查實,及時更正錯誤,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及時導入惠企利民數據明細,分配對應資金,確保資金及時抵達
截至2023年11月03日,兩直資金平臺共發現監控預警項目53條。中央直達資金平臺51條中觸發未上傳發文掃描件4條,均已完成認定并整改;觸發疑似違規收款方賬戶15條,結果認定正常;疑似違規用于禁止支出范圍-就業補助1條;觸發疑似違規使用城鄉教育補助經費2條;觸發未導入惠企利民29條,均已完成數據導入。省直達資金平臺2條中,1條為疑似違規收款方賬戶,后續認定正常;1條為未導入惠企利民,相關業務科室已完成數據導入。
針對日益細致嚴格的監控預警管理要求,我局將繼續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強化地區監控預警,細化落實管理責任,建立高效精準的管理體系,增強信息上下游交流互通,第一時間發現并解決問題。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慈溪市財政局將進一步做好2023年直達資金管理工作,明確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強化各科室間的協作配合,推動相關業務工作有序開展。已直達資金臺賬為基礎,依托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加強對直達資金監督管理,加強對預算指標分解下達、資金支付、惠企利民數據導入和已支付數據的關聯工作,促進資金落實到位、規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