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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MB1576343P/2023-172689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優撫安置
2023-03-01
2023-03-01
面向社會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3
一、主要職能 .........................................................................................3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4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4
一、2023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4
二、2023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5
三、2023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5
四、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5
五、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5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5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6
六、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10
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10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11
九、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1
(一)機關運行經費.............................................................................?11
(二)政府采購情況 .............................................................................11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12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12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2
一、收入科目 .........................................................................................12
二、支出科目 ........................................................................................13
三、機關運行經費.................................................................................17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范和價值導向。
2.負責軍隊轉業干部、復員干部、離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3.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開展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4.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
5.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6.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并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7.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貫徹執行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8.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烈士紀念設施和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市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筑物名錄,承辦境外我市烈士和外國在慈烈士紀念設施保護事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9.指導并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10.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依法依規解決退役軍人合理訴求,扶持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范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慈溪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部門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及局屬事業單位預算。具體單位包括局本級、局屬事業單位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和市革命烈士紀念館預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3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3年收支總預算20491.18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上年結轉。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伍軍人生活補助(類)、衛生健康支出(類)、住房保障支出(類)。
二、2023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3年收入預算20491.1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0365.99萬元,占99.39%;上年結轉125.19萬元,占0.61%。
三、2023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3年支出預算20491.18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9903.7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536.8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50.60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638.07萬元,日常公用支出88.39萬元,項目支出19764.72萬元。
四、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20491.18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0365.99萬元,上年結轉125.19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9903.7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536.8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50.60萬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0491.18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6242.18萬元增加14249萬元,主要是傷殘撫恤、在鄉復員、退役軍人老年生活補助、義務兵優待、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部分優撫對象物價補貼等項目細化分配至鄉鎮,執行數列支在鄉鎮。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9903.78萬元,占97.15%;衛生健康支出(類)536.80萬元,占2.61%;住房保障支出(類)50.60萬元,占0.2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30.99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26.68萬元,增長619.03%,主要原因是2022年慈溪市軍人服務中心三名無軍籍職工的人員經費在中央資金開支,而2023年三名無軍籍職工的人員經費預算安排在本級財政開支。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47.44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3.72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0.39萬元,增長1.67%,主要原因是職業年金基數調增。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411.19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235.38萬元,增長133.88%,主要原因是按實際支出數列支。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傷殘撫恤(項)2368.0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2367.60萬元,增長591900.00%,主要原因是項目細化分配至鄉鎮,執行數列支在鄉鎮。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在鄉復員、退伍軍人生活補助(項)2452.0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2257.53萬元,增長1160.86%,主要原因是項目細化分配至鄉鎮,執行數列支在鄉鎮。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義務兵優待(項)3282.0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3253.22萬元,增長11303.75%,主要原因是項目細化分配至鄉鎮,執行數列支在鄉鎮。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項)3642.0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3641.76萬元,增長1517400.00%,主要原因是項目細化分配至鄉鎮,執行數列支在鄉鎮。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烈士紀念設施管理維護(項)25.2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2.90萬元,增長13.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更新重大節日音響一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其他優撫支出(項)2086.4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2043.49萬元,增長4762.27%,主要原因是項目細化分配至鄉鎮,執行數列支在鄉鎮。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項)3555.5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842.01萬元,增長31.03%,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役人數比2022年多,所需預算經費也相應加。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安置(款)軍隊移交政府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項)5.0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3.69萬元,增長281.68%,主要原因是軍隊移交政府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由中央下撥,2022年執行數按實際需要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項)8.2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57.40萬元,下降87.50%,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是上級下撥資金,不夠部分由本級財政補足,2022年上級下撥金額較大。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安置(款)軍隊轉業干部安置(項)26.58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11.75萬元,增長79.23%,主要原因是此項預算經費中包含軍轉干部隨調家屬安置費,2022年沒有發生隨調家屬安置費。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項)1042.58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38.39萬元,增長3.82%,主要原因是基本與上年持平。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臨時救助(款)臨時救助支出(項)1.00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307.50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擁軍優屬(項)140.3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53.90萬元,下降27.75%,主要原因是2023年此項預算項目中減少了雙擁模范縣市創建經費,增加了部分優撫對象短期療養經費。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48.41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其他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支出(項)95.77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8.07萬元,增長9.20%,主要原因是2023年此項預算經費中增加了退役軍人檔案數字化歸檔費用。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104.0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0萬元增加104.0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此預算項目是新增項目。
2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7.79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0.56萬元,增長7.75%,主要原因是醫療費基數增加所致。
2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5.91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0.41萬元,增長7.45%,主要原因是醫療費基數增加所致。
2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4.10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25.衛生健康支出(類)優撫對象醫療(款)優撫對象醫療補助(項)519.0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70.00萬元,下降11.88%,主要原因是享受優撫對象醫療費的人數減少。
2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50.60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六、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26.4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38.0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職(役)費、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88.3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10.7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下降10.83%。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2023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5.2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調研指導、兄弟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考察交流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預算數下降20.0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本著節約的原則,減少兄弟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考察交流等次數。
(三)公務用車購置:2023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5.50萬元,主要用于局本級及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與上年持平。與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3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3年本部門本級一家行政單位,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 50.85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減少2.9萬元,下降5.39%,主要是行政人員交通補貼減少。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本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3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3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門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1輛。本部門沒有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本部門沒有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專用設備。
2023年本部門沒有預算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專用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3年本部門所有項目支出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財政撥款預算19764.72萬元,項目30個。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0.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指反映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以及烈士褒揚金。
11.撫恤(款)傷殘撫恤(項):指反映按規定用于傷殘人員的撫恤金和按規定開支的各種傷殘補助費。
12.撫恤(款)在鄉復員、退伍軍人生活補助(項):指反映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鄉復員軍人、按規定辦理帶病回鄉手續的退伍軍人、符合領取定期生活補助條件的“兩參”人員生活補助。
13.撫恤(款)義務兵優待(項):指反映用于義務兵優待方面的支出。
14.撫恤(款)農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補助(項):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人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補助。
15.撫恤(款)烈士紀念設施管理維護(項):指反映各級政府用于烈士紀念設施和軍人公墓的管理維護服務支出。
16.撫恤(款)其他優撫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優撫方面的支出,包括向優撫對象發放的價格臨時補貼、老烈士子女、老黨員定期生活補助等支出。
17.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項):指反映按規定用于傷殘義務兵的一次性建房補助,對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安置支出。
18.退役安置(款)軍隊移交政府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項):指反映退休軍人事務部門管理的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入事業編制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以及管理機構用房建設經費等支出。
19.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項):指反映退役士兵職業教育、轉業士官待分配期間管理教育、醫療等支出。
20.退役安置(款)軍隊轉業干部安置(項):指反映軍隊轉業干部(含選擇逐月領取退役金的軍士)教育培訓、管理服務、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21.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2.臨時救助(款)臨時救助支出(項):指反映用于城鄉生活困難居民的臨時救助支出。
23.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4.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擁軍優屬(項):指反映開展擁軍優屬活動的支出。
25.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療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6.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其他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方面的支出。
27.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28.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9.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3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31.優撫對象醫療(款)優撫對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按規定補助優撫對象的醫療經費。
3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附件:1.
慈溪市退役軍人事務局2023年部門項目預算績效信息公開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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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匯總:公開監控基礎表組.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