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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農業農村局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農業、畜牧業、漁業
2023-03-06
2023-03-06
面向社會
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3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3年單位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二、2023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三、2023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四、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六、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九、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機關運行經費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1.協助制定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承擔農業機械化發展的有關行政輔助工作。
2.承擔全市農業機械、設施裝備以及農機化生產技術等的引進、試驗、示范和推廣應用工作。
3.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指導和技能培訓,協助制(修)訂農機作業等標準化操作技術規程并組織實施。
4.指導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技術支撐工作。
5.提供農機維修技術支撐服務,配合開展農業機械化統計和信息化工作,配合實施農機爭議調解工作。
6.完成市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市農機推廣中心為慈溪市農業農村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納入慈溪市會計核算中心管理,汽車保有輛1輛。
第二部分 2023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3年單位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2023年收支總預算388.5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衛生健康支出(類)、農林水支出(類)、住房保障支出(類)。
二、2023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收入預算388.5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38.50萬元,占87.13%;其它收入50.00萬元,占12.87%。
三、2023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支出預算388.5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44.3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13.67萬元、農林水支出(類)307.1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23.42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93.53萬元,日常公用支出35.69萬元,項目支出59.28萬元。
四、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338.5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38.50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44.3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13.67萬元、農林水支出(類)257.1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23.42萬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單位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38.5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340.78萬元減少2.28萬元,主要是事業單位正常基本運行支出有所調整。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44.30萬元,占13.11%;衛生健康支出(類)13.67萬元,占4.03%;農林水支出(類)257.11萬元,占75.95%;住房保障支出(類)23.42萬元,占6.91%。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15.84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8.97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0.19萬元,增長1.01%,主要原因是按人社部核定調整。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9.49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0.10萬元,增長1.06%,主要原因是按人社部核定調整。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10.35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4.08萬元,增長65.07%,主要原因是按人社部核定調整。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3.32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1.20萬元,增長56.60%,主要原因是按人社部核定調整。
6.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事業運行(項)247.83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10.05萬元,下降3.90%,主要原因是正常基本運行支出有所調整。
7.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項)9.28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2.27萬元,增長32.38%,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數,年中有變動,具體以決算為準。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3.42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六、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29.2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93.5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35.6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2.9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下降30.73%。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2023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0.50萬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務接待支出。2023年比上年預算數下降72.22%,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公務接待減少。
(三)公務用車購置:2023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2.43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與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單位2023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3年本單位所屬均為非行政、非參公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9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4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5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1輛。本單位沒有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本單位沒有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專用設備。
2023年本單位沒有預算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專用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3年本單位所有項目支出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財政撥款預算9.28萬元,項目2個。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1.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2.農業農村(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用于農業事業單位基本支出,事業單位設施、系統運行與資產維護等方面的支出。
13.農業農村(款)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項):指反映用于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業科技人才獎勵,農業新品種、新機具、新技術引進、試驗、示范、推廣及服務,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方面的技術試驗示范支出。
14.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