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K16067205A/2023-174684
慈溪市長河鎮人民政府
本單位文件
有效
政務公開
2023-04-10
2023-01-06
面向社會
長委〔2023〕1號
為高質量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區域協調、整體智治、共富共美的新局面,經鎮黨委、政府研究,現就聯動推進基層建設提升、農業產業提升、城鄉面貌提升、民生福祉提升四大行動,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基層建設提升行動
1.加快黨建亮顯工程。深化黨建亮顯工程,建設清廉陣地、黨建公園、黨建長廊、黨組織活動場所等工程,經驗收投入10萬以上的,補助20000元;投入5-10萬的,補助10000元;投入2-5萬的,補助5000元。
2.實行矛盾糾紛調解獎勵保障措施。實行矛盾糾紛調解獎勵保障措施。全面推行“一案一檔一獎勵”的激勵保障機制,獎勵范圍包括村級調委會、“網格融調”及ODR系統中的矛盾糾紛調處案件,對符合規范化人民調解工作要求的案件,給予每件30—200元金額不等的補貼。對重大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中的有功人員(除機關干部、村干部以外),每件給予500—1000元不等的獎勵。
3.強化村級群防群治工作。強化村級群防群治工作,以網格為單位認真開展平安巡防、隱患排查等活動,年終給予一定補助(15人以上的,補助50元/次,50人以上的,補助100元/次,100人及以上的,補助200元/次)。補助專項用于群防群治活動和護村隊的建設管理。
4.推進法治村和善治村創建。開展寧波級以上民主法治村、“三治融合”善治村培育工作,新建各類法治文化主題公園并通過驗收的,補助2000元,新創建民主法治村分別給予寧波市級3000元、省級5000元,國家級1萬元獎勵。
5.推進陽光廚房建設。開展“陽光廚房”建設完成驗收的補助3000元,開展農村集體聚餐備案登記及現場指導,根據上報臺賬、系統錄入數據和抽查情況,每次獎勵40元。
6.推進無詐村創建。完成無詐村創建,并通過市級驗收的,補助1萬元。
7.持續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深入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獲得安康杯先進個人按市級、寧波級、省級分別獎勵500、800、1600元;獲得安康杯優秀班組按市級、寧波級、省級分別獎勵800、1200、1600元;獲得安康杯優秀單位的按市級、寧波級、省級分別獎勵1600、2400、4000元。
8.引導企業開展各類創建。深入開展各類創建活動。開展和諧企業、示范和諧企業創建工作,并通過上級部門驗收,和諧企業按市級、寧波級、省級分別獎勵4000、6000、8000元,示范和諧企業按市級、寧波級、省級分別獎勵6000、8000、10000元。推進示范職工食堂、五好職工宿舍創建工作,并通過上級部門驗收,按市級、寧波級分別獎勵4000、8000元。開展活力層級工會創建,并通過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寧波級獎勵3000元。
二、農業產業提升行動
1.提升綠色農業發展水平。鼓勵各村推廣應用性誘劑、黃板粘卡滅蟲技術,對性誘劑應用設備、黃板粘卡,按其設備購置額的90%進行補助(含上級補助80%)。各村負責對轄區內蔬菜腌制廢水裝運、處置進行監管,要求各村統一裝運至周巷腌制廢水處理中心進行集中處理,鎮對村給予散戶腌制戶每車30元的補助。推進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動,對購買配方肥的農業主體,在市補助的基礎上,鎮給予200元/噸的補助。??????????????????????????????????????????????????????????????????????????????????????????????????????????????????????????????????????????????????????????????????????????????????????????????????????????????????? ?????????????????????????????????????????????????????????????????????????????????????????????????????????????????????????????????????????????????????????????????????????????????????????????????????????????????????????????????????????????????????????????????????????????????????????????????????????????????????????????????????????????????????????????????????????????????????????????????????????????????????????????????????????????????????????????????????????????????????????????????????????????????????????????????????????????????????????????????????????????????????????????????????????????????????????????????????????????????????????????????
2.嚴格落實動植物防疫。積極做好動植物防疫工作,并給予適當補助,其中犬只防疫工作,年終給予村每只10元的工作經費補助;一枝黃花防治清除補助待通過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后,按實際支出,視情給予一定補助,每村最高不超過3000元。
3.加快新品種、新技術推廣應用。鼓勵引進人工春化蠶豆、嫁接博洋系列甜瓜等新品種,對引進的每苗給予0.2元/株補助,同一主體最高補助2000元,補助安排資金2萬元,若補助費用超出預算,則補助標準同比例減少。大力實施機械強農行動,鼓勵農業主體實施機器換人。對于購置小型毛豆采摘機的按其購置額的30%進行補助,最高補助6000元;對于購置農業植保無人機、插秧機、秸稈犁田設備等按其購置額的10%進行補助,最高補助10000元。對用于蔬菜栽培,新建連片2000平方米(含)以上單體標準鋼管大棚(主體骨架材料采用熱浸鍍鋅)和新建連片面積5000平方米(含)以上標準連棟鋼管大棚的,經驗收合格后,鎮分別給予每平方米2元、4元的補助。
4.夯實糧食安全生產基礎。加快土地委托流轉,對新流轉(續訂)的土地經營權且與村簽訂托管協議,并形成50畝以上連片規模經營的,鎮給予新流出的村每畝50元的補助,續簽的村每畝30元的補助。鼓勵農業主體種植水稻。旱地改水田補助,農業主體需與鎮、村簽訂三年50畝以上(包括50畝,下同)水稻種植協議,補助800元/畝,分三年支付,第一年補助改造費用600元/畝,第二年補助100元/畝,第三年補助100元/畝。在原有水稻種植協議之外,再進行擴種的農業主體,擴種部分政策與原協議政策保持一致。對全年水稻播種面積50畝以上的農業主體,在市補助的基礎上,早稻補貼250元/畝,連作晚稻補貼200元/畝,單季晚稻補貼150元/畝。做好政策性農業保險擴面。對大棚設施參保的農戶給予保費15%的補助;對西蘭花價格指數保險參保的農戶給予保費20%的補助;對水稻參保的農戶給予農戶自負部分保費的補助。
5.積極鼓勵參加各類創建、評比活動。對新創建的示范性家庭農場和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按寧波級、省級、國家級,分別補助2000元、5000元、10000元。對實質化運作的農合聯村級綜合服務社,經年終考核通過的給予補助2萬元。評選優秀購銷員和科技示范戶,給予1000元獎勵。完成市級美麗鄉村創建,補助直接工程費的15%;完成鄉村振興典范村創建,按市級補助金額的15%予以資金配套。對承辦鎮級農業節慶的村(農業主體),通過“一事一議”形式給予適當補助。
6.強化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扎實推進河道清淤疏浚工程,落實各行政村清淤責任。對村級承擔鎮級以上河道整治任務,按實際工程決算金額的100%予以補助(包括設計費、監理費、結算費等),對涉及的堆土按2000元/畝進行補助;對村級實施三類河道疏浚工程并報市級補助的,按實際疏浚工程量每立方12元的標準補助(包括上級補助),最高不超過結算審計價的80%。
三、城鄉面貌提升行動
1.推進農村新建和改造工程。鎮級道路新建或改造由村按鎮規劃、設計要求先行實施的,補助直接工程費的50%(若有市級以上補助的,鎮級補助后不超過直接工程費)。對村級主要道路危橋改造的,按工程結算審計價的25%給予補助;改造或新建村級主要道路(寬度要求≧4米,長度≧200米),經驗收合格后,鎮給予20%的補助(一事一議項目及其他享受上級補助的項目在剔除上級補助部分外予以享受)。對村實施聯片危房(同一區塊20戶及以上)改造的,按危房拆除合法建筑面積并通過驗收后,給予每平方180元補助(包括市要求鎮級配套費用)。
2.推進農村拆違及拆后復耕。對村級自主實施拆違的,按拆違建筑面積給予8元/平方米補助;對村自主拆違后實施復耕的,按復耕面積給予2500元/畝的補助(村、企業自行改造項目及鎮實施拆違的不作補助,只計入任務數)。
四、民生福祉提升行動
1.深化文化禮堂建設。對成功獲評為當年度三星級文化禮堂的補助3000元。
2.推進假日學校創建。對通過慈溪市三星級及以上假日學校驗收或慈溪市“春泥計劃”精品點驗收的補助2000元。
3.推進村級商會建設。對新建村級商會并通過上級驗收,補助5000元,積極推進村級商會規范化建設并創建成為示范商會的,補助1萬元。
4.加大文藝工作補助力度。鼓勵文藝工作者申報、加入各類文藝家協會,對新加入省文聯所屬的各文藝家協會、省作家協會、省工藝美術協會的會員,一次性補助創作經費4000元;對新加入中國文聯所屬的各文藝家協會、中國作家協會、中國工藝美術協會的會員,一次性補助創作經費8000元。
5.加大文體活動獎勵力度。對村和鎮文聯、體育各協會代表鎮參加慈溪市級演出、比賽并得獎的,按一、二、三等獎的獲獎等次分別獎勵1000、800、600元(個人減半計算),參加寧波市級演出、比賽并得獎的,按一、二、三等獎和優勝獎的獲獎等次分別獎勵2000、1000、800、600元(個人減半計算);參加省級以上的按一、二、三等獎和優勝獎的獲獎等次分別獎勵3000、2000、1000、800元(個人減半計算);參加國家級以上的按前六名獎勵3000-8000元(個人減半計算)。對村承辦的鎮級以上較大規模文體活動,鎮給予每場4000元補助(每村限報一場,須經鎮文化站審核)。
6.加大文藝作品獎勵力度。對慈溪市優秀文藝作品,獲月季花最高獎的獎勵5000元,獲月季花精品獎的獎勵2000元,獲金、銀、銅獎的分別獎勵1500、1200、1000元,獲優秀作品獎、作品獎的獎勵800元。
7.推進健康單位創建。對創建成為浙江省健康村的,給予每村10000元的補助。對成功創建慈溪市健康支持性環境的(含健康單位、健康學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廳/酒店、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加油站、健康一條街和健康主題公園),每項補助1000元。
8.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單位創建。對創建成浙江省農村生活垃圾分類高標準示范村的,給予每村10萬元的補助;慈溪市垃圾分類精準化投放村的,給予每村2萬元的補助;對創建成為慈溪市級垃圾分類自覺投放小區的,給予每個小區1萬元的補助。對創建成寧波市除四害村的給予每村4萬元補助,在此基礎上創建為省級的再補助2萬元。???
9.推進退役軍人服務站創建。對創建成為省級楓橋式退役軍人服務站的村,給予每村1萬元的補助;省級示范性退役軍人服務站的村,給予每村5000元的補助。
10.推進慈善村創建。對創建成為慈溪市慈善村的村,給予每村2000元的補助;寧波市慈善村的,給予每村4000元的補助;浙江省慈善村的,給予每村6000元的補助。
11.推進省引領型農村創建。對創建成為省級引領型農村社區的村,給予每村1萬元的補助。
12.推進紅十字博愛家園創建。對創建成為寧波市紅十字博愛家園的村,給予每村2萬元的補助。
五、附則
1.強化工作考核力度。制定《2023年度村級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另文),對非財政補助獎勵類工作,明確導向,強化考核。
2.以上項目,由相關辦公室牽頭提出實施細則,具體把關,報鎮黨委、鎮政府審核后兌現。
3.各類項目按就高原則獎勵和補助,同類項目不重復累加。
4.本意見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期限一年。政策具體解釋由各相關辦公室負責。
中共長河鎮委員會
長河鎮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