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位置:首頁 |
|
全市執行的巡游出租車計費標準、收費依據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慈溪市交通運輸局聯合發文的《關于調整客運出租汽車運價的通知》慈發改價[2013]7號文件標準執行。
運價標準:
(一)起步里程、起步價:調整為2.5公里10元(22時至次日5時11元),同時取消現行每車次1元燃油附加費。
(二)車公里價格:起步里程后,每公里運價調整為2.30元。
(三)空駛費:單程載客在5公里以內的,不得向乘客收取空駛費。超過5公里部分,空駛費標準按車公里價格的50%執行;對往返租車的乘客,不得收取空駛費。
(四)等候費:在載客運營時,因乘客要求停車等候和遇路堵、紅燈、待渡等候及車速低于每小時12公里的,可向乘客收取等候費,免費等候時間為5分鐘;累計超過5分鐘部分,等候費標準調整為每30秒鐘0.25元。車輛拋錨、肇事等因車輛事故原因造成的停車等候,不得向乘客收取等候費。
(五)夜間行車補貼費:夜間行車補貼時間仍維持現行22時至次日5時,對超過起步里程的按每車公里0.40元加收夜間行車補貼費。
(六)計價器計價辦法:在起步價基礎上,將車公里價格、等候費、空駛費和夜間行車補貼費合并計價,四舍五入,計價器顯示金額為整元。
(七)車輛通行費和停車費:在載客運營過程中發生的車輛通行費以及因乘客原因發生的停車費由乘客承擔。車輛通行費包括通過收費公路、渡口、橋梁、隧道等所需費用。
燃氣附加費:
依據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慈溪市交通運輸局聯合發文的《關于客運出租汽車實行氣運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慈發改價[2022]3號文件,為保障客運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疏導車用壓縮天然氣(CNG)價格變動對出租汽車營運成本的影響,保證出租汽車行業的正常運行,根據國家、省和寧波市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建立客運出租汽車氣運價格聯動機制?,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以慈溪市交通場站經營有限公司在售車用壓縮天然氣(CNG)為代表品,基期價格為7.05元/千克(4.8元/立方米),聯動系數為1.62元/千克(1.1元/立方米),實施范圍為油氣雙燃料車。即代表品在售價格達到或超過8.67元/千克并持續15天以上時,油氣雙燃料車可加收燃氣附加費每車次1元;達到或超過10.29元/千克時,可加收燃氣附加費每車次2元;以此類推。加收燃氣附加費后,當代表品在售價格回落至上述標準15天以上時,相應降低燃氣附加費標準,直至取消。
春節附加費:
寧波市出租汽車協會經上級相關部門同意,從2022年春節起,除夕0時至正月初六24時,即春節長假期間,寧波市巡游出租車將實行每單增收10元節日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