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677650515G/2023-178446
白沙路街道
文件解讀
其他
2023-07-05
2023-07-05
面向社會
一、制定的背景
近年來,國家、省每年都有新的政策法規出臺或修改,為保證政令暢通,對那些存在與上位法不一致、工作任務已完成或適用期已過等問題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我街道及時進行清理廢止或宣布失效,來消除制度性障礙。
二、制定的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75號)第二十九條規定:制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組織全面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制定機關全面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后,應當及時公布繼續有效、擬修改、廢止和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三、解讀的主要內容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根據要求,我街道對2023年4月30日前自行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本次清理共涉及規范性文件1件,決定廢止1件。
四、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 慈溪市人民政府白沙路街道辦事處
解讀人:沈海飛
聯系方式:0574-6399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