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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塘街道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政務公開
2024-02-02
2024-02-02
面向社會
一、慈溪市人民政府古塘街道辦事處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中共慈溪市古塘街道黨工委是中共慈溪市委派出機關,全面負責轄區黨的建設,領導本地區的工作和基層社會治理。慈溪市古塘街道辦事處是慈溪市人民政府派出機關,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在轄區內行使綜合管理和相關行政執法
職能。古塘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全 面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
2、強化街道黨工委對基層工作的全面領導。加強街道、 社區(村)黨的政治建設、黨組織建設、黨員發展和教育管理、 黨風廉政建設。
3、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 建設,深入推進區域化黨建,推進村(社區)黨建與單位黨建、行業黨建、區域化黨建互聯互動,統籌抓好轄區內新領域新業 態新群體黨建工作。
4、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
5、貫徹黨的農村政策,指導農村經濟發展,保護各種 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推進村(社區)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 式轉變。加強農業和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優化營商環境, 為轄區企業提供良好的服務,統籌做好經濟統計、采集企業信 息、促進項目發展、服務駐區企業、優化投資環境等工作,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6、組織實施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落實轄區內的人力社保、醫保、民政、文化、教育、體育、衛生健康、政務服務等公共服務領域相關政策,維護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等合法權益。
7、負責轄區內精神文明建設,組織群眾性文化、體育、科普等各類活動,開展法治宣傳和社會公德教育,推動村(社區)公益事業發展。
8、組織實施、綜合協調轄區內城鎮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等工作。統籌協調區域內相關力量,協助做好監督檢查等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9、統籌落實村(社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和村(社區)建設規劃、參與轄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落實生態環境建設和各項公益事業建設,推動轄區健康、有序、可持續發展。
10、承擔轄區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法治政府建設、公共安全等相關工作。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糾紛。負責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承擔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態環境保護、人民防空、勞動保障和出租房屋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應急處置救援、綜合防災
減災救災等工作。
11、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協助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城區規劃、城鎮建設、房產管理和土地使用(征收、出讓)、拆遷和開發等工作。負責轄區內市容市貌、環境衛生、保潔、綠化等城鎮管理工作,推進城鎮精細化管理。
12、指導社區居委會、業委會建設,組織社區居民和單位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鎮基層治理體系。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社區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治理,引導轄區單位履行社會責任,
整合區域內各種社會力量為街道村(社區)發展服務。
13、加強街道財政監督、管理,編報和執行財政預算;負責國有資產和政府采購監管。負責所屬村(社區)和經濟組織財務、會計的指導、監管和審計工作。負責對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資產管理的監督、指導服務和權益維護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預算單位構成
慈溪市人民政府古塘街道辦事處包括:慈溪市人民政府古塘街道辦事處本級、慈溪市古塘街道成人中等文化技術學校、慈溪市陽光幼兒園。
(一)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安排
2024年街道財政總收入安排57100萬元,比上年實績增長-35.8%,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7400萬元,比上年實績增長-37.4%,上劃中央稅收收入19700萬元,比上年實績增長-32.6%。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分項安排情況如下:
增值稅地方部分12500萬元;
企業所得稅地方部分2400萬元;
個人所得稅地方部分2400萬元;
城市維護建設稅1600萬元;
城鎮土地使用稅2800萬元;
房產稅3900萬元;
印花稅800萬元;
土地增值稅5000萬元;
契稅4000萬元;
教育費附加收入700萬元;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500萬元;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入800萬元。
上劃中央稅收收入分項安排情況如下:
增值稅中央級部分12500萬元;
企業所得稅中央部分3600萬元;
個人所得稅中央部分3600萬元。
按現行市對街道財政體制測算,2024年街道當年一般公共預算體制結算財力為13163萬元,加上上年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762萬元,合計可用財力為14925萬元。
根據上述財力,2024年街道安排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3100萬元(本年預備費由市財政統一安排),比上年調整預算增長4.9%。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分項安排情況如下: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886.71萬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運行及提供一般公共服務,包括資產購置、后勤管理等專項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1764元,主要用于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包括社區保安、天網工程、協警、禁毒社工等支出;
教育支出2107.67萬元,主要用于成人教育及學前教育事務支出;
科學技術支出185萬元,主要用于企業技改、科技創新等方面的企業政策獎勵;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40萬元,主要用于群眾文化方面的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18.14萬元,主要用于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支出等;
衛生健康支出648.03元,主要用于公共衛生、計劃生育事務、老齡衛生健康事務支出等;
節能環保支出597萬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焚燒填埋、水環境整理、環保監察支出等;
城鄉社區支出2268萬元,主要用于城管執法、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支出等;
農林水支出1070.31萬元,主要用于事業運行及農村綜合改革支出等;
住房保障支出315.14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出;
另外,上級各項轉移支付收入暫不作考慮。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
2024年街道無政府性基金分成收支安排。
另外,上級各項轉移支付收入暫不作考慮。
三、慈溪市人民政府古塘街道辦事處2024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2024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3100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3100萬元、政府性基金撥款0萬元。
(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13100萬元,比上年減少680萬元,主要是當年可用財力減少,各項支出安排相應壓減。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和具體使用情況,詳見附表。
(二)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4803.1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344.3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458.8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其他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三)2024年政府性基金撥款安排情況
1. 政府性基金當年撥款情況
2024年無政府性基金撥款。
(四)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三公”經費預算6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長-17.1%,主要是減少了公務用車購置。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預算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37萬元,跟上年預算數一致。
3.公務用車購置:2024年暫不安排公務用車購置預算。
4.公務用車運行費:2024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26萬元,與上年預算數一致。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慈溪市人民政府古塘街道辦事處本級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88.67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24年慈溪市人民政府古塘街道辦事處各單位采購預算總額633.4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0.26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73.23萬元。
3.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慈溪市人民政府古塘街道辦事處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 5輛,其中公務用車5輛(均為執法執勤用車)。2024年預算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
4. 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2024年慈溪市人民政府古塘街道辦事處各單位所有項目均實行預算績效目標管理。
四、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財政部門在銀行開設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稅收入以及其他需要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8.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9.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13.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4.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5.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16.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7.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參照財政部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