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24-178668
市發改局
文件解讀
物價
2024-07-25
2024-07-25
面向社會
2024年7月18日,《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慈溪市教育局慈溪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慈溪市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慈發改價〔2024〕3號)正式發文,并將于2024年秋季開學起實施,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收費標準的調整背景是什么?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四部門《關于推進落實公辦幼兒園成本分擔機制的通知》(省發改價格〔2022〕290)的規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調整時限原則是不得超過5年,間隔前一次調整時間不少于2年。我市現行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政策于2019年制定,且部分收費規則由2013年延續至今,已不符合上級最新政策,需同步予以調整修改。
同時,根據成本監審結果顯示,近年來,隨著我市公辦幼兒園辦園質量的不斷提升,教具耗材、維護維修以及教職工薪資等成本支出有所增加,結合我市現行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和寧波市其他區縣收費情況,決定適當調整我市收費標準并調整收費規則與寧波市政策保持一致。
二、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如何調整?
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實行大中小班統一收費標準。調整后基準價標準為:六星級幼兒園950元/人·月、五星級幼兒園830元/人·月、四星級770元/人·月、三星級660元/人·月、二星級540元/人·月。具體調整情況如下表所示:
慈溪市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基準價標準調整表
單位:元/生·月
收費標準 星 級 | 現行標準 | 調整后基準價標準 |
小班、中班、大班 | 小班、中班、大班 | |
省一級(六星級) | 850 | 950 |
省一級(五星級) | 750 | 830 |
省二級(四星級) | 700 | 770 |
省二級(三星級) | 600 | 660 |
省三級(二星級) | 500 | 540 |
備注:各公辦幼兒園可在基準價基礎上按不超過10%的范圍內制定具體收費標準,下浮不限。小小班按大、中、小班收費標準的130%收取。保教費標準調整后,對2024年秋季學期前已在園幼兒保教費按原收費標準執行至幼兒畢業。
三、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規則如何調整?
新收費標準實施后,保教費由家長自愿選擇按月或按學期繳納,幼兒園不得跨學期預收。學期初和學期末不足一個月的,在寒暑假、法定節假日舉辦托管班的,保教費按日計收(每月按21天計算)。一個月內幼兒因故實際在園時間不足10日(含)的,當月保教費減半收取;超過10日的,當月保教費不再退還。
四、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調整的實施時間是?
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調整自2024年秋季起實行。
五、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調整后對幼兒及家長的影響如何?
幼兒園保教費收費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對2024年秋季開學前已在園的幼兒,按原收費標準和規則執行至畢業。對新生而言,因為收費規則的變動,每年計費時間減少,每年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總額僅小幅增加。
六、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解讀人:伍鈞鈞
聯系方式:0574-8959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