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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現將《慈溪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慈溪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4〕7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干舉措的通知》(浙政發〔2024〕10號)、《寧波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的通知》(甬政發〔2024〕43號)等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擴大內需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設備更新、消費品以舊換新、回收循環利用、標準提升四大行動,著力提升重點領域設備水平,暢通消費品更新換代鏈條,進一步激發投資潛能和消費潛力,促進新質生產力培育、經濟轉型升級和城鄉居民生活品質提升。
——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遵循市場規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打好政策組合拳,鼓勵企業自主更新,引導企業適度讓利,激發更新換代的內生動力和規模效應。
——堅持標準引領、持續提升。結合慈溪發展實際,突出重點、動態調整、加快制修訂各領域相關標準。切實發揮標準引領作用,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隱患的產品設備,促進產業高端化、數智化、綠色化發展。
——堅持重點突破、有序推進。強化統籌謀劃,充分尊重市場主體意愿,分領域分層級、清單式閉環化推進,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產品設備,重點支持需求迫切、拉動效應大的設備更新與消費。
——堅持優化供給、擴大市場。積極服務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引導企業強化創新驅動、提升產品品質,推動新舊動能轉換持續提速、創新要素加快流動,更好培育壯大新質生產力、滿足內外市場需求。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設備更新行動
到2027年,工業、能源、建筑、交通、農業等領域設備投資規模年均增長7.5%以上,該年較2023年增長35%以上,重點行業主要用能設備能效基本達到先進水平,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字化研發設計工具普及率、關鍵工序數控化率進一步提升。
1.加強制造業數字賦能。推動5G、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數字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加快工業機器人、數控機床、智能物流等智能裝備推廣應用,鼓勵產業集群企業創建智能制造標桿企業。積極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推動中小微企業從“機器換人”向多環節數字化改造升級,重點推進家電、汽配等重點行業數字化改造。到2027年規上工業企業數字化改造全覆蓋,規上工業企業數字研發設計工具普及率、關鍵工序數控化率分別超93%、83%。(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2.推進重點行業設備更新改造。聚焦重點行業培育和千百億級產業集群,支持工業企業圍繞擴大產能規模、提升生產效率、促進產品更新換代、改善生產環境等方面加大技術改造投入,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力爭每年實施技改項目200個以上,年均技改投資增長10%以上,其中2024年度技改投資完成60億元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應急管理局)
3.實施能效標準引領。開展電動機、變壓器等通用設備更新改造,依法依規淘汰不符合現行國家強制性能效標準的落后低效電機,鼓勵企業采用2級能效及以上的電動機和變頻調速永磁電機。開展在役空壓機更新改造,鼓勵工業企業按照1級能效標準新建或改造壓縮空氣站。(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市經信局、慈溪供電公司)
4.推動能源設備更新改造。推動風電、光伏設備“以大代小”更新改造。加快電網老舊輸變電設備更新換代,完成一批老舊輸變電設備改造項目,加快淘汰運行年限超25年且能效達不到準入水平的配電變壓器。(責任單位:市發改局、慈溪供電公司)
5.加快生態環保設備更新改造。推動環境監測重點實驗室、省控以上水質和空氣自動站智能化升級,老舊實驗室大型儀器、水質自動站、空氣自動站等設備更新和智能化改造。鼓勵重點排污單位對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進行更新改造。推動鍋爐、窯爐等設備的除塵、脫硫、脫硝、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改造更新和低氮燃燒設備改造更新。(責任單位:寧波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市市場監管局)加快活性炭再生中心等揮發性有機物集約共享基礎治理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寧波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
6.加快建筑領域綠色化、數字化改造。以既有公共建筑為重點,圍繞建筑電氣設施設備、外圍護結構等領域,推進存量建筑節能改造,到2027年力爭完成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10萬平方米。加快傳感器、高速移動通訊、無線射頻、近場通信及二維碼識別等建筑物聯網技術應用。加快打造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推廣應用鋼結構構件智能制造生產線和預制混凝土構件智能生產線。(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機關事務局)
7.加快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定期組織住宅電梯摸排,加快報廢更新不符合現行產品標準、安全風險高的老舊住宅電梯。對交付年限15年以上、群眾更新意愿強烈的住宅電梯,加快實施更新升級或大修改造,到2027年累計報廢更新或大修改造老舊住宅電梯5臺以上。(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
8.加快老舊燃氣、供排水設施設備改造。推進城鎮燃氣老舊管道存量改造,到2027年完成老舊小區燃氣管道更新改造項目8個以上、新建城市燃氣管網145公里以上。推進自來水廠、加壓調蓄等設施設備升級改造,完成一批生活小區加壓調蓄供水設施、市政排水泵站設施升級改造項目,到2027年完成生活小區加壓調蓄供水設施改造3個以上、供排水泵站設施升級改造8個以上。(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
9.推動城市生命線設施更新改造。有序開展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推動城市生命線工程配套物聯智能感知設備建設,推廣安裝數字智能水表和數字智能燃氣表閥,逐步構建城市基礎設施物聯監測平臺。(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
10.推動城鎮環境基礎設施更新改造。加快推進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設備補短板、強弱項,到2027年新建改造市政排水管網50公里以上,推進確有需要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新建和改造,規范化改造一批城市垃圾轉運站。(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
11.推進城市新能源化、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淘汰老舊樁、故障樁,加快充電樁大功率供電、智能有序以及車網融合互動等升級改造。(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市市場監管局、慈溪供電公司)
12.推動重點公共區域和道路安防設備更新改造。優化前端感知點位布局,嚴格落實公共視頻監控建設“五統一”改革要求,有序開展前端物聯感知設備智能化改造,加快交通樞紐、交通道路及重點場所視頻監控、卡口類配套安防設備更新改造。到2027年,實現重點公共區域視頻監控全覆蓋、農村重點部位視頻監控無盲點。(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13.加快公共交通新能源化。結合城市品質提升,持續推進公共交通領域車輛新能源化替代,加快城市公交車更新,引導和鼓勵出租車新能源化,因地制宜發展多制式軌道交通。到2027年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車(含網約車)比例達85%,主城區公交車新能源化比例達到100%(應急保障車輛和特殊需求車輛除外)(責任單位:市交通局、慈溪交通集團)
14.支持交通領域設備更新。加快推動老舊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更新,到2027年力爭淘汰270輛以上。(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寧波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市市場監管局)加快推動重點區域公路路網數字化改造,應用北斗系統等新型技術,全面提升重點區域路網運行服務能力和監測管理水平。(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15.加快農業機械設備更新。加快淘汰老舊或國二及以下柴油農業機械。加快高效低耗智能農機推廣應用,加大對農業生產耕、種、收、管、烘等環節主要農業生產作業裝備更新力度。推動農業大棚建設提升和現代化農事服務中心建設,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級、區域性現代化農事(機)服務中心2個以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16.加快漁船設備更新。深化推進海上“千船引領、萬船整治”工程,推動對船齡20年以上的漁船進行報廢更新,著力解決老舊漁船船體陳舊、設施設備老化、安全隱患多等問題。全面推進船齡10—20年漁船設施設備更新改造,推廣漁船北斗三代安裝應用。到2027年力爭完成全市老舊漁船報廢更新工作,50艘以上漁船北斗3代安裝,1艘以上漁船設施設備更新改造。持續加強海上綜合執法裝備更新。(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17.提升教育設施設備水平。持續完善教育新型基礎設施體系,到2027年更新學校電腦1500臺、更換教室投影儀為一體機300臺,安裝教室空調1000臺以上。按規定配置并及時更新職業教育教學儀器設備和中小學實驗儀器設備。實施“午休躺睡”工程。推廣配備急救箱、AED等急救設備和相關安全設施。(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18.提升文旅體設施設備水平。推動人工智能、增強現實、智能穿戴等技術應用,推動劇院數字化改造,推進觀光車船、景區導視牌、冰雪旅游設備、游樂設備、演藝設備、智能設施、文博設施等設備更新提升,深入實施全民健身設施補短板工程,加快推進基層體育場地設施設備更新建設,鼓勵學校、基層社區、鎮村等適度加快老舊體育健身路徑更新,推動重大體育場館建設及設備更新改造。到2027年提升重點旅游景區9家,建成智慧旅游景區5家,新建體育場館設施1處,更新公共體育設施12處以上。(責任單位:市文廣旅體局)推動廣電網絡和有線前端、集成傳輸平臺、高清制播系統、高清機頂盒等終端設備更新。(責任單位:市融媒體中心)
19.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裝備更新和信息化設施迭代升級。支持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快醫學影像、放射治療、遠程診療、手術機器人等醫療裝備更新改造。推動5G、物聯網、人工智能、數字人等新興信息技術與醫療裝備的融合應用。支持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加快醫療器械更新。到2027年,全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裝備配置達標率達到100%。(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
20.推進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公立醫院病房改造,優化病房結構,完善病房設施,支持將4人間及以上病房改造為2—3人間病房,適度提高以婦產科、兒科、老年科等為重點的單人間病房比例。以醫院老舊建筑為重點,推進安防消防設施改造。(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
(二)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
到2027年,全市汽車以舊換新累計達到2萬輛,新能源汽車累計銷售量達到5萬輛,新能源汽車滲透率達到50%以上;家電銷售量年均增長率和2027年較2023年增長率不低于寧波下達目標。
1.開展汽車換能。組織開展汽車以舊換新促銷、巡展活動,鼓勵汽車企業推出以舊換新、購車贈送充電樁等配套活動。嚴格落實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和車輛安全環保檢驗標準,依法依規淘汰符合強制報廢標準的老舊汽車,至2027年基本淘汰2013年至2017年注冊登記的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營運燃氣貨車。(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2.優化新能源汽車消費環境。放寬新能源小型貨車在市區的通行限制。(責任單位:市公安局)鼓勵優化新能源汽車保險承保理賠服務,深化“誠信修”試點建設。(責任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慈溪監管支局、市交通局)
3.推動電動自行車淘汰更新。鼓勵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銷售商采取舊車折價回購并出售合規新車的方式,開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非標電動自行車清理整治,加快淘汰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
4.開展家電換智。實施綠色智能家電換新專項行動,鼓勵家電銷售企業聯合生產、回收企業開展以舊換新促銷活動,開設線上線下家電以舊換新專區,對以舊家電換購節能新家電的消費者給予優惠。推行消費爭議先行賠付。(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
5.推動家裝換新。開展“廚衛換新”惠民工程。鼓勵家居行業、重點企業圍繞以舊換新、舊房裝修等主題開展活動,鎮(街道)、村(社區)、小區給予場地支持。推動家裝樣板間進入商場、社區、平臺等場景,鼓勵企業開展線上營銷活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住建局)
6.加快推廣智能家居。打造智能家居體驗式消費場景,培育家電、安防、照明、睡眠、康養、影音娛樂等新型消費。(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持續推進困難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實現愿改盡改。(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三)實施回收循環利用行動
到2027年,全市全品類收運體系城鄉覆蓋率達到100%,累計建成再生資源集中分揀中心3個、廢舊物資回收站點350個以上;該年二手車交易量、汽車報廢回收量分別達到2.5萬輛和1萬輛。
1.完善廢舊產品設備回收網絡。完善廢舊產品設備回收網絡。完善回收站點、分揀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場等回收體系。優化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布局。推動實現行政事業單位報廢物資統一回收。(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機關事務局)
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放寬二手車經營主體準入,便利二手車交易登記,完善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布局。高質量實施《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二手車流通管理的意見》,促進二手車交易市場健康發展。培育引進交易中介,推動二手電器、二手汽車、二手服裝出口。(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
3.發揮互聯網平臺渠道作用。借助互聯網平臺,加快發展“換新+回收”渠道,探索建設逆向物流系統。推動智慧回收項目建設擴面升級。推廣“互聯網+二手”模式。(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4.推進再制造產業培育和產品梯次利用。深入推進汽車零部件、機床設備等傳統設備再制造,鼓勵對具備條件的廢舊設備實施再制造。(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局)探索退役動力電池在儲能等領域梯次利用,開展風電、光伏設備殘余壽命評估,推進設備及關鍵部件梯次利用。(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科技局)
5.推動資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進報廢汽車、廢舊家電等再生資源分類利用和集中處置,支持廢鋼、廢銅、廢塑料等再生資源精深加工利用企業發展。(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商務局)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改局)
(四)實施標準提升行動
到2027年,全市累計主持或參與制修訂國家標準2項以上,累計主持或參與制定地方標準及“浙江制造”標準5項以上。
1.加強能耗、排放標準提升。結合地方產業實際,支持企業主持或參與制修訂紡織產品、金屬鑄件、鍋爐電爐等重點用能產品能效限額及碳排放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局、寧波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市經信局)開展石化、鋼鐵、火電等高耗能行業能效對標和能效領跑者行動,實現國家強制性能效標準對標全覆蓋。(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嚴格落實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優化提升大氣、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責任單位:寧波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
2.加強安全標準提升。加強涉及安全的重點工業產品、特種設備等強制性標準落實,實現“當強則強、應強盡強”。根據消費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嚴格質量安全監管,大力普及家電安全使用年限和節能知識。(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經信局)
3.強化產品、服務標準提升。結合地方產業實際宣傳推動,鼓勵企業提升家電等主要產業消費品質量,支持參與家電產品質量安全、節能規范等國家標準制修訂。建設標準創新型企業,打造一批重點消費品標準“領跑者”。進一步加強“浙江制造”品牌培育,梯度培育標準創新型企業,充分發揮“品牌效應”和行業領軍企業的示范帶頭作用。通過產業政策引領支持企業主持或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浙江制造”等先進標準。圍繞消費品以舊換新商貿交易流程,加快制修訂一批服務類地方標準。(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
4.加強資源循環利用標準供給。支持企業主持或參與再生塑料、綠色制造、風力發電等資源循環利用國家標準,以及再制造產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的制(修)訂。推進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綠色設計標準實施。落實二手貨品質鑒定和交易市場管理、電子產品二手交易中信息清除等國家標準。(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發改局、寧波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市商務局)
5.強化重點領域國內國際標準銜接。推動企事業單位主持或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強化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對與服務,加強質量標準、檢驗檢疫、認證認可等國內國際銜接,加快檢驗檢測服務業發展。(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經信局、市商務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設備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資金支持符合條件項目,用好發展改革專項資金中綠色低碳相關專項,支持循環經濟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局)結合新一輪制造業產業政策調整,加大生產制造方式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支持力度,引導制造業加快技術改造。(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用好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專項資金,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更新。(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統籌財政資金支持老舊營運柴油貨車有序淘汰。(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寧波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市財政局)持續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鼓勵國有企業加快設備更新。(責任單位:市國有資產管理中心)
(二)加大以舊換新政策支持力度。統籌利用中央財政安排的相關補助資金、寧波市級商務促進專項資金等促進汽車更新消費。鼓勵按規定實施綠色智能家電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強化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實施節能產品、綠色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持續推動政府和國有企業采購綠色建材。(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住建局、市國資中心、市財政局)
(三)加大回收循環利用政策支持力度。研究發布再生資源回收指導目錄(含低值再生資源目錄)。(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工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寧波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推廣資源回收企業“反向開票”做法,按規定落實各項稅收征管配套措施。(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四)優化金融支持。運用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工具,提升對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的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加大對綠色智能家電生產、服務和消費的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適當降低乘用車貸款首付比例,合理確定汽車貸款期限和信貸額度。推動金融租賃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發揮“融資+融物”特色金融工具優勢,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強與融資租賃企業開展融資、業務合作。(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慈溪監管支局、市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五)加強要素保障。加強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對不新增用地、以設備更新為主的技術改造項目,簡化前期審批手續。對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用能等要素保障,開辟節能審查“綠色通道”,加快審查審批。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中轉貯存及再生資源設施建設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用地范圍,優先保障用地需求,對需招拍掛出讓的,按照準公共產品的定位,合理確定出讓底價,原則上出讓底價應低于同類地段同類性質的供地價格。需要拆除廢舊物資標準化分揀中心的,要根據“拆一建一、先建后拆”原則,按不低于原建筑面積進行補建。(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發改局、市商務局)
(六)強化創新支撐。聚焦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和生產的關鍵共性技術及科學問題,通過“揭榜掛帥”“賽馬”等機制開展重大項目攻關,到2027年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5項以上。支持企業開展國產化替代技術研發。提升省級以上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高能級創新平臺建設質效,推進概念驗證中心建設。深入實施制造業首臺(套)提升工程,通過保險補償、認定獎勵等政策加大首臺(套)產品的推廣應用,對列入寧波市高端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檢察院,
各人民團體,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黨、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7月2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