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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30282MJ9076369B/2024-179914
市農合聯執委會(市供銷社)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財政
2024-09-03
2024-09-03
面向社會
一、概況......................................................................................................( 2 )
(一)部門(單位)職責.............................................................................( 2 )
(二)機構設置......................................................................................... ?( 3 )
二、2023年度部門(單位)決算公開表......................................................( 3 )
三、2023年度部門(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4 )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4 )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4 )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4 )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4 )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5 )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8 )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8 )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8 )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8)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8?)
(十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9 )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9 )
( 十四 )名詞解釋..................................................................................(9)
一、概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政府有關“三農”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供銷合作社、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戰略和規劃。
2.組織發展農合聯會員,構建具有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服務功能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綜合平臺;負責農合聯會員(代表)大會及理事會各類會議籌備工作,執行農合聯會員(代表)大會及理事會作出的各項決議和決策。
3.負責研究制定全市農業產銷發展規劃;做好農產品購銷工作,引導農合聯會員加強合作與聯合,發展農產品加工貯運包裝、品牌營銷、電子商務、展示展銷、農批市場等服務;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綜合開發等工作。??
4.負責農民合作金融體系建設;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探索組建資金互助會、保險互助會等,負責相關前期資格審查;負責農民資金互助會的運行管理、資金余缺調劑、風險防范救助、資金保值增值等工作;協調做好政策性涉農保險等相關商業保險代理業務。
5.負責生產合作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綜合服務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構建農村新型合作服務平臺;承接涉農部門轉移的為農服務職能,分步組織實施農業技術推廣、種子種苗供應、農機服務、信息發布、信用擔保等農業公共服務職責。
6.負責農合聯會員的指導、管理和服務,培育發展各類新型農業市場經營主體;健全完善農業生產資料、日用消費品、再生資源回收等現代流通網絡建設。
7.維護供銷合作社、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及其社員(會員)的合法權益;負責社有資產、農民合作基金的管理,確保資產保值和增值。
8.受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委托,承擔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防汛救災物資等商品的儲備,行使可再生資源行業管理職能。
9.負責政府相關扶持項目申報、補貼測算、審核、發放、評估、監督等工作。
10.負責鎮級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和會員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政策咨詢等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慈溪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部門決算包括:局本級決算。
二、2023年度部門(單位)決算公開表
詳見附表。
三、2023年度部門(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收入總計805.44萬元,支出總計805.44萬元,與2022年度相比,各減少了230.66萬元,下降22.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項目收支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805.44萬元;包括財政撥款收入805.4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805.4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0.00萬元),占收入合計100.0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收入合計0.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805.4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56.49萬元,占93.92%;項目支出48.96萬元,占6.08%;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0.0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0.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805.44萬元,支出總計805.44萬元,與2022年相比,各減少了230.66萬元,下降22.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項目收支減少。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732.0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0.02%,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新增。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05.4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00%。與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230.66萬元,下降22.26%。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05.4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國防(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公共安全(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教育(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科學技術(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96.60萬元,占24.41%;衛生健康(類)支出26.29萬元,占3.26%;節能環保(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城鄉社區(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農林水(類)支出1.96萬元,占0.24%;交通運輸(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524.24萬元,占65.09%;金融(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住房保障(類)支出56.35萬元,占7.00%;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其他(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債務還本(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債務付息(類)支出0.00萬元,占0.00%。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732.07萬元,支出決算為805.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0.02%,主要原因為項目支出新增。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41.76萬元,支出決算為40.3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5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人員人數減少。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63.24萬元,支出決算為58.6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2.7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人員調動。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31.62萬元,支出決算為29.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0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人員調動。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16.35萬元,支出決算為20.3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4.46%。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年初預算為4.74萬元,支出決算為5.9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5.3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人員調動。
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商業流通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502.76萬元,支出決算為477.2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92%,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人員經費正常開支。
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2萬元,支出決算為47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項目支出變動。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59萬元,支出決算為56.3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5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人員調動。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56.4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56.4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生活補助、代繳社會保險費、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0萬元,主要包括:無。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部門2023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安排,故無相關數據。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部門2023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安排,故無相關數據。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3年度無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收支安排,故無相關數據。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23年度機關運行經費年初預算數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與2022年度持平。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3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00%。
(十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慈溪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本級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本年無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
本年無下屬部門或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評價。
2.部門(單位)決算中項目單位自評結果。
無。
3.部門評價項目評價結果。
無。
十四、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預算財政撥款。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8.年初結轉和結余:指預算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支出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1.項目支出:指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上繳上級支出:填列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3.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4.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填列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5.“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6.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7.國有資本經營收入:反映各級人民政府及部門、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即一級企業)上繳的國有資本收益。
1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宣傳事務(款)其他宣傳事務支出(項):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宣傳部門的事務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項):指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2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3.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4.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5.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指土地出讓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