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5-193823
市住建局
主動公開
文件解讀
縣級政策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025-10-22
2025-10-22
面向社會
一、起草背景
《關于印發<慈溪市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控制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慈住建〔2012〕177號)已實施多年,近年來隨著新的文件出臺,相關規定已不適應當前建筑業施工的發展,因此決定對其廢止。
《關于印發慈溪市物業服務企業不良行為記錄和公示暫行辦法的通知》(慈住建〔2014〕237號)因上級單位已對相關規定予以廢止,因此決定對其廢止。
二、政策依據
1.《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2.《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號)
三、主要內容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規定,該文件所涉兩規范性文件已無法適應當前社會需要,廢止規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政策文件規定。
四、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慈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解讀人:鄭一慧
聯系方式:0574-63029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