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26G/2025-194506
市衛生健康局
主動公開
文件解讀
縣級政策
衛生、體育、醫保/衛生
2025-11-18
2025-10-23
面向社會
一、制定背景
結核病是嚴重危害人民群眾健康的重大傳染病。近年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防治、科學防治,落實結核病各項防控措施,防治工作取得顯著進展。全國結核病疫情持續下降,但是,當前我國結核病流行形勢仍然嚴峻,是全球30個結核病高負擔國家之一,位居全球第3位,每年新報告肺結核患者約74萬例,結核病重返全球單一傳染病死因首位,部分地區疫情依然嚴重,學校聚集性疫情時有發生,耐藥問題比較突出,患者醫療負擔較重,防治任務十分艱巨。
我市結核病長期面臨結核病定點醫院住院部的缺失,我市肺結核患者無法在我市進行住院隔離治療的情況。在《關于進一步加強結核病防治工作通知》和《浙江省結核病防治規劃(2025-2030)(征求意見稿)》均提及了傳染性肺結核病患者住院隔離治療制度,為貫徹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十三五”全國結核病防治規劃》和《浙江省結核病防治規劃(2025-2030)(征求意見稿)》等規劃,特制定出臺《慈溪市病原學陽性肺結核患者住院隔離治療補助申請發放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將有利于我市積極響應全省結核病防控倡議,全面加強結核病防治工作,進一步完善防治服務體系,強化落實各項防治措施,降低我市結核病疫情,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二、制定依據
根據關于印發《全國結核病防治規劃(2024-2030)》的通知(國疾控傳防發〔2024〕19號)、《寧波市公共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結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甬公衛委辦〔2021〕1號)等政策性文件制定。
三、主要內容
《補助辦法》針對我市病原學陽性肺結核患者的住院隔離治療問題,以滿足我市病原學陽性肺結核患者的住院治療需求,切實做好肺結核病例的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和早治療,及時有效地控制傳染源,持續降低肺結核發病率,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一)補助資金使用范圍及來源
資金使用范圍為在寧波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公衛臨床中心住院的肺結核患者的結核相關診療費用補助。經費來源為疾控中心的本級預算項目經費中調劑病原學陽性肺結核患者住院隔離治療補助經費,原來應在本級預算項目經費中開支的結核病人免費醫療費等費用從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中去開支。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由衛健局細化給疾控中心。
(二)資金補助要求及標準
明確了補助對象和補助標準:
1.補助對象
擁有慈溪市戶籍或慈溪市居住證明(慈溪市居住1個月以上),并在寧波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公共衛生臨床中心接受住院規范化診治的病原學陽性肺結核患者可申請肺結核診治住院費用補助,并在出院結算時予以補助。
2.補助標準
(1)A 類:參加寧波市基本醫療保險者(包括城鄉居民醫保和城鎮職工醫保),其在接受肺結核傳染期住院隔離治療期間,扣除各類醫保補助后,患者個人現金支付部分予以70%的補助。
(2)B 類:未參加寧波市基本醫療保險者,其在接受肺結核傳染期住院隔離治療期間,結核病診療范圍內費用,患者個人現金支付部分予以70%的補助。
A類、B類補助上限均為6000元/人/年。
3.下列情形不在補助范圍:
(1)患者合并非必須治療的其他疾病,非抗結核治療產生的費用。
(2)不按醫囑接受住院治療的病原學陽性肺結核病患者。
(3)不接受規范治療或不配合隨訪管理的肺結核病患者。
(三)申報、審核和補助方式
符合診療補助條件的肺結核病人提出申請,由主管醫生填寫《慈溪市肺結核傳染期住院隔離治療補助申請審批表》,病人簽字后由寧波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公衛科醫生負責審核,審核通過后,住院結束進行住院費用醫保結算時一并進行減免。
(四)提出工作要求
明確工作職責、加強績效評估、嚴格專款專用、強化監督管理。
四、實施時間
2025年10月13日開始正式實施,暫定2026年12月31日結束,實施效果評估后再決定是否繼續。
五、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1.解讀機關:慈溪市衛生健康局、慈溪市疾病預防控制局
2.解讀人:李娜
3.聯系電話:0574-63829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