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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768511377N/2025-186682
市應急管理局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應急管理
2025-02-26
2025-02-26
面向社會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二、2025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三、2025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四、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五、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六、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七、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九、2025年國有資產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三)國有資本占有使用情況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第三部分 名稱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機關運行經費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貫徹實施相關的法律法規,組織編制市級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訂相關規定、意見和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
3.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并指導預案演練。檢查指導市級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組織開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全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統籌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統籌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并推動全市各級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組織統籌、協調指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承擔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導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9.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 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寧波市下撥和市級救 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級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生產、存儲危險化學品單位在關停或搬遷過程中的危險化學品及儲存設施和生產裝置處置情況。
13.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并指導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4.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全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信息平臺和儲備、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16.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組織指導協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以及信息化建設工作。
17.組織執行國家、省、寧波市應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災害指揮部的指示、命令。承擔市應對一般災害指揮機構日常工作,協調各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指導各鎮(街道)對應指揮機構的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9.職能轉變。加強、優化、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市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慈溪市應急管理局部門預算只包含一家本級單位預算,因此所屬單位預算不再另行公開。
本單位包含辦公室(掛應急指揮中心牌子)、政策法規科(掛規劃與信息科牌子)、防汛抗旱與減災救災科(掛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科牌子)、危險化學品和礦山安全監管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安全生產基礎科、綜合協調科、應急管理行政執法隊、基層指導科 (火災防治管理科 )、應急管理事務服務中心等內設機構。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5年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5年收支總預算4520.5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
二、2025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5年收入預算4520.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528.86萬元,增長13.25%,主要是:人員變動、基數調整、預算項目變更導致。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520.5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上年結轉0萬元,占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500.50萬元,占99.56%;其他收入20.00萬元,占0.44%。
三、2025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5年支出預算4520.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528.86萬元,增長13.25%,主要是:人員變動、基數調整、預算項目變更導致。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33.3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67.11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39.14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4060.87萬元、其他支出(類)20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087.02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51.49萬元,項目支出2181.99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33.3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67.1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39.14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4060.87萬元、其他支出(類)20.00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087.02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51.49萬元,項目支出2181.99萬元。
四、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5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4500.50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500.50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33.3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67.1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139.14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4060.87萬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規模變化情況
本部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500.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3991.64萬元增加508.86萬元,增加12.75%,主要原因是市消防救援大隊部分項目安排在本單位,導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較上年執行數增加。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33.38萬元、占5.19%;衛生健康支出(類)67.11 萬元、占1.49%;住房保障支出(類)139.14萬元、占3.09%;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4060.87萬元、占90.23%。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33.38萬元,占5.18%;衛生健康支出(類)67.11萬元,占1.49%;住房保障支出(類)139.14萬元,占3.09%;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4060.87萬元,占90.2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4.48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4.96萬元,增長25.3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變動及基數調整。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39.27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69.63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46.18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5.82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15.11萬元,比上年執行數減少0.19萬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和基礎調整。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39.1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9.37萬元,增長26.76%,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和基礎調整。
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771.3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26.11萬元,增長1.50%,主要原因是:新招錄兩名行政人員,調入一名行政人員,故導致行政運行經費有所增加。
9.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應急管理(項)24.0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4.02萬元,增長20.12%,主要原因是:上級森林防滅火經費補助增加。
1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127.54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3.11萬元,增長11.46%,主要原因是:事業人員基數調整。
11.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其他應急管理支出(項)2137.99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加1328.48萬元,增長164.11%,主要原因是:根據年度工作安排項目經費有所增加,且消防救援大隊部分項目預算安排在本單位。
六、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338.5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087.0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251.4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18.4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本部門2025年因公出國(境)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2025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6.40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接待上級部門調研、專項檢查等支出。2025年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本部門2025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2025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12.00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保有車輛和派駐車輛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2025年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5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九、2025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本部門2025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5年本部門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51.49萬元,較上年預算數增加17.99萬元,增長7.70%,主要是人員變動以預算標準變化造成。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本部門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24.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2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4.8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8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行政執法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4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2輛。本部門沒有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2025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1輛,其中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機要通信及應急保障用車0輛,行政執法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事業單位業務用車0輛。本部門沒有2025年預算安排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5年對本部門項目支出全面實施績效目標管理,部門預算項目17個,項目支出預算資金2157.99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1.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2.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4.應急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5.應急管理事務(款)應急管理(項):指反映用于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應急預案演練、協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16.應急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7.應急管理事務(款)其他應急管理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外的其他應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2.
慈溪市應急管理局2025年區(縣、市)部門預算績效目標匯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