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5-186726
市政府辦公室
主動公開
文件解讀
縣級政策
綜合政務/其他
2025-02-27
2025-02-27
面向社會
一、制定背景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加強我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等要求,市司法局對2023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制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以下簡稱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開展集中清理工作。
二、制定依據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號)等文件制定。
三、主要內容
由于部分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與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的規定不一致或者適用期已過、調整對象已消失以及已經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等情況,市政府組織進行集中清理,決定繼續有效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243件,決定修改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5件,決定予以廢止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22件。其中:因與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政策不一致,予以修改5件;因主要內容被新文件所替代,予以廢止的8件;因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不相適應,予以廢止6件;因主要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不一致,予以廢止2件;因文件有效期屆滿,予以廢止6件。
四、實施時間
本文件自 2025年2月25日發布之日起實施。
五、解讀單位及解讀人
解讀單位:慈溪市司法局
解讀人:龔 煜
聯系電話:0574-8959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