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5-189437
市住建局
主動公開
文件解讀
縣級政策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025-05-29
2025-05-29
面向社會
一、文件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加快我市建筑產業轉型發展,提升建筑業企業綜合實力和競爭力,助力建筑業企業做大做強,特制定本辦法。
二、制定依據
根據《慈溪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慈政發〔2023〕12號)文件精神。
三、政策解讀
(一)主要內容
1.鼓勵建筑業企業提資升級。大力培育工程總承包特級、一級和專業承包一級企業,加快構建以工程總承包為龍頭、專業承包為依托、勞務分包為基礎的承包商體系。對當年新獲得特級總承包資質、一級總承包資質、一級專業承包資質的,分別給予50萬、20萬元、10萬元獎勵。鼓勵勘察、設計、監理等建筑服務企業資質晉升,由乙級晉升為甲級的,給予10萬元獎勵,由甲級晉升為綜合資質的,給予20萬元獎勵。
2.鼓勵建筑業企業爭先創優。鼓勵項目建設單位在招投標文件中設立創優奪杯獎勵,引導企業樹立品牌意識,打造精品工程。對當年獲得浙江省級、寧波市級、慈溪市級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化工地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1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魯班獎”“錢江杯”“甬江杯”和“大橋杯”優質工程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和5萬元獎勵;分別獲獎的,按就高不重復進行獎勵。交通、水利行業優質工程可按國家級、省級、寧波市級和慈溪市級參照執行。本地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在寧波市外、浙江省內獲得地區級優質工程的,可按寧波市級參照執行。
3.推進建筑業企業創新發展。鼓勵和支持建筑業企業申報企業技術中心、建筑工法,申請發明專利,參與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對當年獲得省級、寧波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當年獲得國家級、省級工法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對當年被認定為國家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省級建筑工業化產業基地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4.激勵建筑業企業做精做強。支持本地建筑業企業與央企、省企、市屬國企和市外大型建筑業企業開展合作,共同參與項目建設和運營。激勵建筑業企業“走出去”發展,本地建筑施工企業在寧波市外、全國范圍內從事建筑安裝及其他建筑工程作業,當年產值滿3000萬元(包括本數)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當年產值金額每增加2000萬元(包括本數),增加給予1萬元獎勵,以此類推,同一家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
(二)適用范圍
1.工商、稅務注冊在慈溪市區域內(以納稅地為準),不含前灣新區所屬企業;
2.當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嚴重違反建筑市場法律法規行為、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污染環境、偷稅漏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不享受本政策。
(三)實施時間
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四、若干問題解答
①每年全市財政安排的建筑業獎補資金是多少?
答:市財政每年安排300萬元用于建筑業發展專項扶持獎勵資金,如有突破,在總額度范圍內按比例扣減。
②建筑業獎補資金每年什么時候可以申請和具體流程?
答:每年4月底前,市住建局印發申報通知,每年9月底前完成項目的申報審核兌現。市住建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采取委托中介機構審計、組織專家評審、開展現場核查等程序,根據擇優扶持原則,確定扶持企業名單和金額,由市住建局在慈溪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和市建筑業協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住建局通過國庫直接支付。
③企業申報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慈溪市財政支持建筑業發展專項扶持獎勵資金申報表;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資質證書副本、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與企業申報依據相關的合同等證明材料。
五、選擇項
(一)注意事項
同一主體、同一事項,市級各項優惠政策采用就高不重復享受原則,企業同一事項只能選擇申報一項市級扶持獎勵政策。企業弄虛作假騙取政策資金的,業務主管部門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全額追回補助獎勵資金,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取消其五年內申報扶持政策資金的資格。
(二)新舊政策差異
對扶持獎勵措施中產值認定范圍由寧波市外、浙江省內擴大到寧波市外、全國范圍,對產值認定提供材料去掉增值稅發票作為依據。
六、解讀機關
本文件由慈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解讀,聯系人:陳勇,聯系電話:63029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