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25-190477
市發改局
人大代表建議
其他
2025-07-01
2025-07-01
面向社會
史亞仙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光伏產業全鏈條監管的意見建議》已收悉,經我局與市住建局、市供電公司研究后,現將有關意見答復如下:
隨著國家“雙碳”戰略推進,我市光伏產業近年來迅速發展,光伏裝機量快速增長,為加強配套監管機制建設,提高各監管環節權責清晰度與各部門協同度,市發改局著力開展了以下幾項重點工作。
一、強化規劃引導與依法依規行政。我局牽頭編制了《慈溪市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已將規范光伏市場納入重點內容,明確有序發展、強化監管的原則。市住建局負責貫徹落實《省安委辦關于加強工業企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依法處理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所在房屋建筑未經消防驗收、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未經備案或者備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等違法行為;依法處理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等違法行為。綜合執法局也將依法依規對民用建筑項目未按規定開發利用分布式光伏開展行政處罰,對不符合建設要求的光伏發電項目執行拆除程序。
二、嚴格備案管理。結合我市實際,自然人戶用光伏由屬地供電公司代理向市發改局備案,工商業屋頂則由投資主體自行備案。此外經向上對接,獲取到本月省發改委 省能源局聯合印發的《浙江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其中第十一條要求“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時需明確提供發電地址權屬證明等材料”、“利用居民住宅、庭院及農村公共建筑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無房屋產權證明、土地證或宅基地證的,可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據實出具房屋物權證明,作為發電地址權屬證明材料”。
三、開展聯合整治。我局曾召集消防、應急、住建、綜合執法、資規、供電等部門舉行過部門協調會,共同建立了光伏聯合監管機制,力求進一步加強線索協同處置,提高聯合監管力度,及時解決問題。自去年11月以來已開展2輪次聯合檢查,將建設單位資質列入了重點檢查內容,對逍林鎮等部分光伏項目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進行了督促整治。
對于您提出的村級蓋章亂象、從業人員行為失范等問題及相應建議意見,下一步我們將根據我市實際情況,著重做好以下工作:準入階段,按照“誰投資,誰備案”的指導原則,繼續嚴格備案審查,核查企業資質;建設階段,督促住建、資規、綜合執法等相關部門,嚴查無證施工和違規搭建;并網階段,要求供電企業加強現場核查力度。同時,定期優化我局在浙江政務服務網上的權力事項管理職能,整合涉及光伏安裝的審批事項,實現全流程線上監管,減少村級監管壓力。
最后,衷心感謝您對我市新能源產業發展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繼續多提寶貴意見!
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