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25-190534
市發改局
政協委員提案
其他
2025-07-01
2025-07-01
面向社會
陳佳委員(崇壽鎮聯絡委):
您提出的《關于企業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提案》已收悉,現將有關意見答復如下:
一、現行可利用政策
(一)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企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對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用設備進行的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過該專用設備購置時原計稅基礎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三)市經信局逐年牽頭編制我市產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技改、節能、科技創新、人才儲備等方面。除此之外,根據當年迎峰度夏工作需求,省供電公司會階段性出臺需求響應等資金政策,例如2023年我市即兌付過用電補貼310.14萬元。
此外,經向市營商環境建設局額外了解,該局目前已搭建涉企政策數據庫,全面收集了國家、省、市各級政府出臺的涉企政策文件,包括財政補貼、稅收優惠、貸款優惠等扶持政策,已形成“涉企政策一本通”,企業可一站式咨詢。
二、企業自主降低用能成本
(一)可再生能源挖潛。近年來,我市在國家補助退坡的情況下,逐年安排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按照0.1元/W的強度鼓勵推廣企業通過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形式挖潛。通過多年努力,2024年光伏發電量已達18.27億度,占市本級年度工業用電量的15%,可再生能源供應已成為我市企業用能的重要支撐。
(二)設備能效提升。實踐過程中,我市主要采取三方面舉措。一是每年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進行約30家次的能源監察診斷服務。在診斷過程中,重點關注國家明令淘汰的低效電機等設備;同時考慮到我市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對于發現的非強制淘汰電機則采取建議企業自主淘汰的舉措。二是上文提及的節能政策,近兩年平均每年安排約150萬元。三是2023-2025年期間,我局積極做好政策宣貫和組織申報工作,鼓勵企業向寧波市能源局申請空壓機能效提升專項補助。
(三)排產調整。建議企業根據生產特性(如連續性生產或間歇性負荷)和用電需求,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充分利用谷段時段(全天10小時)的電價優惠以及申請重大節假日深谷電價(10:00-14:00時)等特殊政策,降低生產成本。
其他峰谷價差利用方面。盡管儲能項目存在安全標準體系不健全等局限性,但考慮到企業的切實利益,因此我們支持企業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午間及晚間低谷時段,在變壓器處于較低負荷的情況下進行儲能。
三、電力市場化改革
關于您提到的加強頂層設計的建議,我局將通過寧波市能源局逐級向上反映。但由于電力市場化改革目前仍處在探索、調整過程中,售電企業競爭尚不充分,且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等部門均逐年開展公平性競爭審查、我局無法直接指定供電公司下屬的售電公司等相對可靠主體,現階段只能建議用電企業從交易電價、服務保障等方面,自主選擇適合的售電企業進行風險規避。
最后,衷心感謝您對我市能源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繼續多提寶貴意見!
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