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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MB1602767C/2025-192669
市醫療保障局
主動公開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衛生、體育、醫保/醫保
2025-09-03
2025-09-03
面向社會
目錄
一、概況...............................................................................................................(3)
(一)部門職責......................................................................................................(3)
(二)機構設置......................................................................................................(4)
二、2024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4)
三、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4)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4)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5)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5)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5)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5)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9)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10)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10)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10)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12)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12)
(十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13)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13)
四、名詞解釋.....................................................................................................(13)
一、概況
(一)部門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省、寧波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發展工作規劃和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
2.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貫徹落實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健全完善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組織擬訂并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3.組織制定并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4.組織制定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支付標準和收費等政策。貫徹執行動態調整機制、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5.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指導監督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臺建設和維護。
6.組織制定并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7.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執行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落實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9.職能轉變。深化醫療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協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深化“智慧醫保”建設,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加強醫保與分級診療、價格、控費、簽約服務等政策銜接,發揮醫保杠桿作用。
10.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縣域醫療衛生服務共同體建設,加快推進數據互聯互通,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二)機構設置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慈溪市醫療保障局部門決算包括:局本級決算、局屬事業單位決算。
納入慈溪市醫療保障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慈溪市醫療保障局
2.慈溪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3.慈溪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管理中心
二、2024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表
詳見附表。
三、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總計7698.94萬元,支出總計7698.9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各減少8210.69萬元,下降51.61%。主要原因是:2024年沒有安排企業退休人員體檢;醫療救助人員醫藥費用發生額下降減少預算資金安排。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7698.94萬元;包括財政撥款收入7698.9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7698.9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0萬元),占收入合計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0%;事業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0%;經營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0%;其他收入0萬元,占收入合計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7698.9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32萬元,占17.80%;項目支出6328.61萬元,占82.20%;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0.0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0.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7698.94萬元,支出總計7698.94萬元,與2023年相比,各減少8210.69萬元,下降51.61%。主要原因是2024年沒有安排企業退休人員體檢;醫療救助人員醫藥費用發生額下降減少預算資金安排。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50787.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16%,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安排的城鄉居民參保財政配套資金43476萬元,實際指標直接撥到慈溪市財政局地方社會保障基金專戶,不下達到醫管中心指標中,因此執行率相對偏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698.9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23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減少8210.69萬元,下降51.61%。主要原因是:2024年沒有安排企業退休人員體檢;醫療救助人員醫藥費用發生額下降減少預算資金安排。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698.9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3.33萬元,占0.17%;國防(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公共安全(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教育(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科學技術(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30.66萬元,占1.70%;衛生健康(類)支出7465.62萬元,占96.97%;節能環保(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城鄉社區(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農林水(類)支出0.00萬元,占0.00%;交通運輸(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金融(類)支出0.00萬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0.00萬元,占0.00%;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0.00萬元,占0.00%;住房保障(類)支出89.32萬元,占1.16%;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00萬元,占0.00%;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其他(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債務還本(類)支出0.00萬元,占0.00%;債務付息(類)支出0.00萬元,占0.00%。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7311.10萬元,支出決算為7698.9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30%,主要原因是上級資金安排。其中: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政務公開審批(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7.27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由行政審批中心統一安排。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05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上級資金安排。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3.12萬元,支出決算為3.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年初預算為2.88萬元,支出決算為2.8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78.55萬元,支出決算為83.1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8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繳費基數增加。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39.28萬元,支出決算為41.5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7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繳費基數增加。
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項)。年初預算為2.00萬元,支出決算為0.3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9.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新冠救治掛賬人員減少。
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其他公共衛生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1.00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上級資金安排。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970.92萬元,支出決算為871.9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8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離休人員醫藥費支出減少。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10.88萬元,支出決算為11.4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5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繳費基數增加。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年初預算為10.24萬元,支出決算為10.6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2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繳費基數增加。
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救助(款)城鄉醫療救助(項)。年初預算為4783.00萬元,支出決算為4994.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4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上級資金安排。
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救助(款)其他醫療救助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46.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4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上級資金安排。
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723.40萬元,支出決算為734.8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5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人員增加。
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年初預算為371.49萬元,支出決算為364.1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0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按照勤儉節約原則,單位各方面的開支都做了相應的壓縮。
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229.44萬元,支出決算為224.3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7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按照勤儉節約原則,單位各方面的開支都做了相應的壓縮。
衛生健康支出(類)其他衛生健康支出(款)其他衛生健康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86.82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上級資金安排。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85.90萬元,支出決算為89.3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9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人員增加。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70.3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266.6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103.7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部門2024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安排,故無相關數據。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安排,故無相關數據。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全年預算為11.99萬元,支出決算為11.99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202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與全年預算數持平。
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決算為6.06萬元,占50.54%,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6.06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境)考察工作;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5.07萬元,占42.29%,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0.57萬元,增長12.62%,主要原因是定點機構檢查增加;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86萬元,占7.17%,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0.53萬元,下降38.23%,主要原因是按照勤儉節約原則,縮減開支。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全年預算數為6.06萬元,支出決算為6.06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外出考察等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國際旅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決算數與全年預算數持平。全年使用財政撥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國(境)團組1個;累計1人次。開支內容包括:國際旅費、住宿費、伙食費、公雜費、經批準的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保險費用。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5.07萬元,支出決算為5.07萬元,完成全年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全年預算數持平。
公務用車購置全年預算數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完成全年預算的0%。決算數等于全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購置公務用車。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為5.07萬元,支出決算為5.07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完成全年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全年預算數持平。主要用于辦公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
(3)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0.86萬元,支出決算為0.86萬元,完成預算的100%。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部門來慈檢查、督查工作及兄弟縣(市、區)來慈學習、交流等支出。決算數與全年預算數持平。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國內公務接待11批次,累計111人次。
外事接待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外方來賓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86萬元,主要用于上級部門來慈檢查、督查工作及兄弟縣(市、區)來慈學習、交流等接待11批次,111人次。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24年度機關運行經費年初預算數為73.77萬元,支出決算為72.8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7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按照勤儉節約原則,縮減開支;比2023年度減少1.01萬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按照勤儉節約原則,縮減開支。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3.5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63.3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0.2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0.7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6.5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80.45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99.69%;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10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84.61%。
(十二)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慈溪市醫療保障局本級及所屬各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1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1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稽查業務用車;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十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慈溪市醫療保障局組織對2024年度預算所有項目支出(包括涉密項目,不包括純自有資金項目)開展績效自評,其中單位自評項目25個,涉及預算資金45981.64萬元;部門評價項目1個,涉及預算資金400萬元。
本年無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
2.單位自評結果詳見“市級預算績效信息”專欄。
3.部門評價結果詳見“市級預算績效信息”專欄。
四、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預算財政撥款。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8.年初結轉和結余:指預算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9.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10.基本支出:指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支出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1.項目支出:指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上繳上級支出:填列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3.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4.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填列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5.“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和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保有車輛及派駐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6.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政務公開審批(項):指反映各級政府政務公開審批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3.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項):指反映用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方面的支出。
24.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其他公共衛生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衛生方面的支出。
2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單位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單位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8.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救助(款)城鄉醫療救助(項):指反映財政用于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的支出。
29.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救助(款)其他醫療救助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用醫療救助方面的支出。
30.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1.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32.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用于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33.衛生健康支出(類)其他衛生健康支出(款)其他衛生健康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