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25-194451
市發改局
規范性文件
有效
其他
2025-12-17
2025-12-16
面向社會
慈發改〔2025〕35號
各鎮(街道)經發辦,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體局,各產業平臺:
根據《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慈溪市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的通知》(慈政辦發〔2025〕20號)和《寧波市節能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甬能源節能〔2019〕140號)等文件精神,市發改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了《2025年慈溪市節能降耗獎勵補助實施細則》,現予以印發,請貫徹執行。
一、申報內容及程序
(一)申報內容
節能改造項目獎勵、分布式光伏項目補助、采購省外綠證補助、寧波市級及以上節能企業獎勵等四項內容。
(二)申報程序
由市發改局發布申報通知,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鎮(街道)、產業平臺提交細則中所要求的申報材料,經所在地鎮(街道)、產業平臺初審同意確認蓋章后,上報至市發改局。
二、審核
市發改局會同相關部門對申請獎勵補助單位進行核實,部分項目委托技術專家對項目進行評估查驗,委托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項目財務核查。發票與付款不能一一對應的,原則上按照先進先出法予以認定。
三、兌現
對審核后的獎勵補助資金,經公示無異議后,市發改局會同市財政局對符合獎補條件的單位下達獎補資金。
四、有關范圍界定
本實施細則中所提的“以上”“以下”“不高于”“不超過”“超過”“大于”均含本數。“投資額”不包括土地征用、相關房屋拆遷、青苗補償等政策處理費用。
五、其他
委托節能服務機構協助節能主管部門實施能源審計、事中事后檢查、節能量測試的費用在節能降耗專項補助資金中列支。
有關否決等政策按《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慈溪市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的通知》(慈政辦發〔2025〕20號)規定執行。本實施細則的實施期限與慈政辦發〔2025〕20號文件一致。細則內容由市發改局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5年慈溪市節能改造項目獎勵實施細則
2.2025年慈溪市分布式光伏項目補助實施細則
3.2025年慈溪市采購省外綠證補助實施細則
4.2025年慈溪市節能先進企業獎勵實施細則
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慈溪市財政局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附件1-4.docx
掃描件:關于印發2025年慈溪市節能降耗獎勵補助實施細則的通知(慈發改【2025】35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