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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改局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財政
2022-09-05
2022-09-05
面向社會
一、慈溪市發展改革事務中心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1、承擔全市重點建設項目、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民生實事項目綜合管理事務工作,參與重點工程項目招投標監督管理事務工作。
2、承擔保障軍隊糧油供應工作,組織實施軍糧應急保障預案,負責軍供業務數據的匯總、結報。
3、承擔政策性糧油、物資等業務資金和補貼的會計核算工作。
4、重要物資、應急救災工作物資儲備管理和應急保障事務工作,組織實施重要物資、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
5、完成市發展和改革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本單位由于人員較少,沒有單獨設立科室,與市發展和改革局合署辦公。
二、2021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1年單位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2021年收支總預算159.01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計盈余彌補收支差額、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衛生健康支出(類)、住房保障支出(類)。
(二)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本單位2021年收入預算159.0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59.01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占0%;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0萬元,占0%;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用累計盈余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占0%;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占0%。 ?(三)2021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支出預算159.01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 ???114.9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4.0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4.4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25.64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47.51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1.5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四)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本單位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159.01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59.01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114.9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4.0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4.4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25.64萬元、結轉下年0萬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本單位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59.01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73.3萬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事業在編人員2人。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114.90萬元,占72.26%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4.07萬元,占8.85%;衛生健康支出(類)4.40萬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類)25.64萬元,占16.12%。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事業運行(項)114.90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52.11萬元,增長82.99%,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事業在編人員2人。????(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9.38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4.83萬元,增長106.15%,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事業在編人員2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4.69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2.41萬元,增長105.70%,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事業在編人員2人。
(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3.13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1.7萬元,增長118.88%,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事業在編人員2人。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1.27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0.61萬元,增長92.42%,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事業在編人員2人。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2.82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6.57萬元,增長105.12%,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事業在編人員2人。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12.82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5.07萬元,增長65.42%,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事業在編人員2人。
(六)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59.0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47.5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11.5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2.9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長92.76%。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學術交流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等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預算數持平,增加(或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國計劃。
2.公務接待費:2021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0.5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部門和各縣市區來客等部門間指導交流工作就餐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預算數增長66.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下降幅度過大,影響單位正常工作開展。
3.公務用車購置: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預算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2021年比上年預算數持平,增加(或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用。
4.公務用車運行費: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2.43萬元,主要用于1輛公務用車保有車輛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預算數增長99.18%,增加(或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下降幅度過大,影響單位正常工作開展。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本單位為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2.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4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40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省部級領導用車0輛,機要通信及應急保障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業務用車1輛,固定工作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1年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本單位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0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其中納入績效評價項目0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
三、名詞解釋
(具體項目由各單位按本單位公開內容選擇使用)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8.用累計盈余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9.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發展與改革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1.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