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4-179185
市政府辦公室
主動公開
行政規范性文件
縣級政策
BCXD01—2024—0006
其他
2024-08-12
2024-08-12
面向社會
慈政辦發〔2024〕41號
有效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級有關部門:
《慈溪市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2日
慈溪市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22〕4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2〕71號)、《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甬政辦發〔2023〕60號)等精神,推進“老有康養”公共服務優享,打造“慈有頤養”幸福民生金名片,加快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寧波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堅持基礎性、普惠性、共擔性、系統性原則,加快建成面向全體、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
(二)發展目標。著力推動基本養老服務由“好”向“優”迭代升級,從“小康型”向“共富型”高位躍遷,全力打造“慈有頤養”幸福民生金名片,更好滿足新時代全市老年人對福壽康寧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到2025年,“居家+社區機構+智慧養老”的家門口幸福養老模式基本形成,基本養老服務覆蓋全體老年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等清晰明確,服務供給、服務保障、服務監管等機制健全完善,老年人均可獲得更優質、更便捷、更均衡、更普惠的養老服務,共享“兩個先行”成果。
二、主要任務
(一)強化基本養老服務保障
1.制定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嚴格落實《國家基本養老服務清單》,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慈溪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見附件)。建立清單動態調整機制,服務對象、項目、內容等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力狀況等因素,由市民政局會同相關部門適時提出修訂意見,按程序報批后以部門名義印發實施。(責任單位:市為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以下均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不再單列)
2.優化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制度。建立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經費保障機制,福利彩票公益金60%以上用于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支出,市、鎮兩級按養老領域資金支出分擔比例落實責任,統籌保障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向80周歲以上戶籍老年人精準發放高齡津貼,其中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60元、9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100元、10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800元。全面落實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貫徹落實相關配套制度措施。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等因素,探索建立居家養老服務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完善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體系和老年認知障礙全周期照護服務體系。加強特困救助、扶老助殘、長期護理保險與養老服務補貼等相關政策制度的統籌銜接,提高老年人面臨家庭和個人難以應對的失能、殘疾、無人照顧等困難情況時的基本養老服務保障水平。(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醫保局)
3.建立精準服務主動響應機制。完善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常態化機制,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年一次、80周歲以下60周歲以上老年人每兩年一次可申請免費評估,推動評估標準與寧波全市一致、評估結果共享互認。依托“浙里康養”“甬易養”和市智慧養老平臺,加強老年人醫保、社保、健康狀況及經濟狀況等數據共享,建立精準識別和動態管理機制,加快實現由“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醫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健康局)
(二)優化養老服務設施規劃
4.強化養老設施規劃引領。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主要內容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疊加到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有機銜接《慈溪市保障性公共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結合未來社區、未來鄉村建設和公共服務補短板行動,科學規劃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人均養老服務設施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詳細規劃確定的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未履行法定修改程序不得隨意改變土地用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
5.落實村(社區)養老設施配套。新建住宅小區養老服務用房配建按“四同步”要求,統一交付鎮(街道)使用,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按每百戶不小于20平方米標準配建。資規、住建等部門在審查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初步設計文件時,應當征求民政部門意見。已建社區養老用房不足的,要通過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加快增配養老服務用房。(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民政局)
(三)提升居家養老服務功能
6.加快綜合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各鎮(街道)至少建設1個具備居家助餐、上門服務、機構托養、區域指導等功能的區域性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養老服務綜合體)。推動居家養老服務向規模化、品牌化、標準化發展,機構3A等級創建、標準化食堂建設、無感服務智能終端配置力爭實現全覆蓋。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利用集體所有的土地興建村級老年公寓、互助頤養小院等互助性養老服務設施。未來社區(鄉村)應當配建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服務站)、老年食堂或助餐點。(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發改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
7.推進全域老年助餐服務。持續優化老年助餐服務供給,通過構建以老年食堂、老年助餐點、養老機構食堂為主渠道,社區大食堂、老年共享餐廳(社會餐飲企業)、單位食堂為補充的老年助餐服務網絡,形成方便可及、優質普惠的老年助餐服務圈。加強老年助餐服務設施建設,落實供餐送餐服務補助,引入優質餐飲機構力量,不斷提升全市老年助餐服務水平,到2025年,實現有助餐意愿的老年人全服務、村(社區)全覆蓋。(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8.推廣長者助浴行動。鼓勵各鎮(街道)在符合條件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內建設標準化老年助浴室,購置助浴車、入戶助浴設備,為失能老年人提供專業的助浴服務。市、鎮兩級要把老年人助浴服務作為重要的公益項目,廣泛動員社會愛心人士、慈善組織、基金會等為各地助浴室建設、助浴車購置提供冠名贊助等支持,為困難的失能老年人享受助浴服務提供資金支持,力爭低保低邊失能老年人每年享受一次以上的免費助浴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慈善總會、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局)
9.加大適老化改造力度。持續推進困難老年人家庭居家適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補貼、家庭自付、企業讓利、慈善捐助等多元資金分擔機制,引導社會專業機構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適老化改造和家庭養老床位改建,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條件。持續推進城市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工程和公共設施適老化無障礙改造工程,提升全市各類老年大學(學校、學堂)、文化禮堂、鄰里中心等公共服務場所適老化程度,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適的居住生活環境。(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殘聯、市慈善總會)
(四)增強機構養老服務供給能力
10.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堅持公辦養老機構公益屬性,為大部分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優質普惠的機構養老服務,根據實際需求制定入住輪候管理制度。公辦養老機構要以建設護理型床位和認知障礙照護專區床位為主,現有存量公辦養老機構要轉型為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護理型養老機構。要不斷提升公辦養老機構建設水平,持續實施老舊公辦養老機構改擴建行動,推動轄區內養老機構缺失的鎮(街道)建設30張床位以上的嵌入式養老機構,滿足轄區老人就近托養需求。規范養老機構管理,到2025年,新增三星級、四星級養老機構各1家,鎮級公辦養老機構80%以上達到二星級養老機構標準,市城區社會福利院(一期)要成為高品質、標桿型公辦養老機構。進一步推動公辦養老機構國企化改革,支持慈溪文旅集團加快融入養老服務市場,整合全市養老服務資源,以專業化、品牌化、連鎖化方式管理運營養老機構,打造行業標桿,帶動全市養老服務行業提升品質、優化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有資產管理中心、慈溪文旅集團)
11.支持養老服務專業化運營。推進居家社區機構服務相融合,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專業化運行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和家庭養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門服務。規范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行為,通過公開招投標等方式,擇優確定專業機構運營公辦養老機構和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確定居家養老上門服務主體,支持公辦養老服務機構專業化、一體化運行模式。(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12.促進民營養老機構有序發展。積極引進省內外優質養老服務企業,大力培育本土養老服務企業。引導支持民辦養老機構提供普惠養老服務,鼓勵民辦養老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承接政府購買基本養老服務。推進“一人一床一碼”“補需方”改革,推廣“長者碼”“床位碼”應用,實現床位智能管理和精準補助。繼續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綜合保險工作,對養老服務機構的保費,寧波和我市財政分別補助三分之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五)健全養老服務人才培育體系
13.加大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力度。支持我市高職院校加強養老護理、醫養康養、康復保健、照護管理等專業養老人才教育培養,健全養老服務行業全員培訓機制,多層次、多渠道加大養老護理員、養老院院長、老年社會工作者培訓力度。為貴州、四川等扶貧結對地區護理、衛生、康復等專業的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提供實習、就業、培訓等幫助,留用優秀人才到我市養老服務機構工作。持續實施養老護理“百千萬”專項培訓工程,到2025年,全市每萬名老年人擁有持證養老護理員數達32人,其中高級以上護理員比例達40%、持救護員證比例達80%。養老機構護理員配備比例應符合民政行業標準《養老機構崗位設置及人員配備規范》要求,其中,特困供養機構應按完全失能人員1∶3、部分失能人員1∶4、自理人員1∶10的比例配備護理人員。(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紅十字會)
14.加強養老服務人員激勵。加強養老服務人員薪酬待遇水平調查評估,落實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制度,通過民政局備案的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符合條件的養老護理工作人員均可享受養老護理員特殊崗位津貼。弘揚勞模、工匠精神,鼓勵支持養老服務人員創建大師工作室。探索住房保障、工會療養等方面的激勵措施,提高養老護理員職業榮譽感。(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市衛生健康局、市總工會)
15.大力培育志愿助老服務組織。通過睦鄰養老點、老年互助會等,積極開展“銀齡互助”活動,探索開展志愿助老積分制度。鼓勵引導慈善組織和各類志愿者團隊為各類困難老人提供生活幫困、物資幫扶、精神慰藉、咨詢服務、權益保護等各類為老助老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委社工部、團市委)
(六)提升醫康養結合水平
16.深化醫養康養結合。提升醫療機構參與養老服務的積極性,為老年人提供安寧療護、延續護理、康復護理、社區護理、居家護理等服務,到2025年,每千名老人擁有康復床位達到5.6張。加強醫療養老資源共享,推進鎮(街道)、村(社區)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設施統一規劃、毗鄰建設。鼓勵入住老人100名以上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內部設立醫療衛生機構;鼓勵醫療衛生機構依法依規在養老服務機構設立分院或醫療服務站點;支持養老機構、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簽約合作,探索建立養老機構對口醫療保障常態化機制,推動醫療衛生機構向養老機構、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確保養老機構醫療衛生服務覆蓋率100%。打造市級、鎮(街道)級康養聯合體,到2025年,康養聯合體鎮(街道)覆蓋率100%。聚焦失能、失智等老年人剛性需求,大力發展護理型床位和認知癥照護床位建設,到2025年,全市養老護理型床位力爭達到總床位數的75%、每萬名老人配有認知癥照護床位20張以上。(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局)
17.建強老年醫療健康支撐體系。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升鎮村(社區)兩級醫療機構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見診療康復能力。推動中醫藥進家庭、進社區、進養老機構。深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開展轄區老人日常健康管理,加強轄區養老機構托養老人健康服務。推動慢性病一體化門診建設。推進家庭病床服務,統籌做好長期護理保險居家護理、居家養老服務等家庭照護服務。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依托,積極開展社區和居家康復護理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利用社區配套用房、閑置用房、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開辦護理站,為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服務。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或新(改、擴)建等方式建設老年病醫院、老年護理院、安寧療護病區(房)以及設置老年醫學科,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辦醫療機構提供安寧療護服務,到2025年,建成2個安寧療護病區,50%以上的鎮級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安寧療護服務,90%以上的醫療服務機構建設成為老年友善醫療機構。(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局)
(七)加強智慧養老信息化支撐
18.深化養老服務數字化改革。推進養老服務與戶籍、醫療、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等信息資源對接,完善養老服務數據庫。完善慈溪市智慧養老平臺,互聯互通“浙里康養”“甬易養”,做好護理學堂、居家上門、老年助餐、機構巡檢、機構入住、家庭床位等核心場景應用推廣。(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數據服務中心)
19.鼓勵發展智慧產品和服務。推動未來社區(鄉村)優先落地“鄰里康養”應用,創建老人就醫配藥、緊急救助、安居守護等智能應用場景,并加強與智慧養老平臺的聯通應用。推進智慧養老院建設,實現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無感智能服務終端配備全覆蓋,按標準建成并經審核符合要求的,分別給予每個最高50萬元、5萬元的財政補助。探索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機器人、區塊鏈等信息技術賦能基本養老服務,推進養老服務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智能分析、按需推送,鼓勵健康管理類、康復輔助器具類、養老監護類和家庭服務機器人等智能養老產品生產與運用。加大老年人智慧設備應用普及培訓力度,積極消除老年人“數字鴻溝”。(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經信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
(八)強化養老服務行業綜合監管
20.健全綜合監管機制。健全部門共管、機構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機制。逐步建立養老服務行業法人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的記錄歸集和激勵懲戒機制。探索完善更加體現服務設施水平與質量效果的養老服務機構收費管理制度。強化養老服務機構安全事件預防與應急處置規范及第三方評估機制。(責任單位:市為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1.發揮標準規范引領作用。進一步完善涵蓋機構居家社區的養老服務標準體系,開展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實施動態管理。加強和規范養老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和質量評價,加大檢查評價結果應用。(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市為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作用,健全黨建統領、多方協同工作機制,強化部門聯動、市鎮協同,要將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重要議事日程。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目標任務,制定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實。
(二)強化督導考評。加強對基本養老服務運行情況的績效評價、監督檢查和日常指導,將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對鎮(街道)督查激勵和目標考核重要內容。建立基本養老服務項目統計調查和滿意度測評制度,定期發布基本養老服務統計數據。
(三)加大經費保障。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根據老年人口自然增長情況等因素,建立穩定的基本養老服務經費保障機制。綜合運用規劃、土地、財政補助、稅費減免等支持政策,加大對基本養老服務重點領域、重點項目和重點工程的資助扶持,引導財政資金精準惠及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對象。注重財政補助政策制度的動態評估和優化完善,提升基本養老服務財政投入資金使用績效水平。
(四)積極營造氛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主動做好基本養老服務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公開基本養老服務信息,暢通意見建議反饋渠道。加強輿論引導,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宣介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成效,充分調動各方支持配合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營造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