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25-193985
市住建局
主動公開
規范性文件
縣級政策
BCXD16-2025-0004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025-10-29
2025-10-28
面向社會
慈住建〔2025〕48號
有效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相關科室,各功能園區(產業平臺)相關科室:
為持續推進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進一步做好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和規范運營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 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21〕59號)、《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11部門關于加快推進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的通知》(浙建保發〔2022〕40號)、《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甬政辦發〔2021〕 83號)、《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慈溪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的通知》(慈政辦發〔2022〕3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慈溪市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和財政補助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慈溪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慈溪市財政局
慈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