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365B/2025-186493
市科技局
規范性文件
有效
科技
2025-02-18
2025-02-12
面向社會
慈科〔2025〕3號
各鎮(街道)發展服務辦、慈溪濱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經發局、慈溪智能家電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經發科、市杭州灣環創中心建設辦經發科、市現代農業開發區管委會招商服務科:
為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站管理,提升服務質量,我局研究修訂了《慈溪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站管理辦法(修訂)》?,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慈溪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2月12日
慈溪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站管理辦法(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擴大基層科技服務有效供給,規范科技中介市場秩序,提升廣大中小企業對可信優質服務的可及性,推進我市高新技術企業提質增量,結合我市實際,特就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站(以下簡稱服務站)建設,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服務站定位為科技服務聯盟、鎮街道工作助手、企業科技創新“保姆”,把各類科技中介機構組織起來,組團為廣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孵化壯大提供全周期、托管型、一站式優質服務。
第三條 服務站運行堅持“自愿參與、公開透明、市場有效、依法規范”原則,實行政策支持引導、中介自律經營、企業購買服務、部門監督考評相結合。
第二章 組織形式
第四條 服務站由市科技局、相關鎮街道(產業創新平臺)與慈溪市科小二科技服務中心三方共建,按一鎮一站或多鎮一站布點,進駐相關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或產業創新平臺。
第五條 ?科技服務聯盟(以下簡稱“聯盟”)是由市科技局引導,科技服務機構自愿參與,旨在通過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同創新,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及創新創業團隊提供全方位、專業化科技服務的非營利性合作組織。科技服務聯盟由民辦非企業慈溪市科小二科技服務中心實體運作。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科技評估、科技咨詢、知識產權服務、投融資、審計等業務,且無不良記錄的科技服務中介機構,按自愿加入原則加入聯盟,成為聯盟成員單位。
聯盟設立理事會作為最高決策機構。理事會成員由聯盟成員單位自薦,在自薦會員單位中按財務、研發、專利、綜合類等業務類型分類,經市科技局與市科小二科技服務中心協商一致后確定,組成理事會。理事會負責聯盟的日常運營、團隊管理、文化建設、績效考核等具體工作。
第六條 服務站由服務聯盟內中介派員駐點服務,派駐人員由駐站單位選送,每家駐站中介原則上選送1人(人員薪酬由派出單位自理)。
第七條 駐站人員由理事會統一組織管理,按照理事會商定的流程與標準,代表服務站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綜合咨詢服務、接受企業服務委托、向會員單位推送業務。服務站推送的服務,會員單位不得拒接。
第八條 科技服務聯盟堅持開放共建,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開展業務、認可聯盟章程的市內外科技中介機構均可申請入盟??萍贾薪闄C構入盟,由市科小二科技服務中心統一向市科技局備案,接受市科技局監督。
第三章 建設標準
第九條 業務范圍包括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政策宣講和業務培訓,對轄內非高新技術企業進行診斷分析,針對每家企業短板提出專業化建議,提供個性化服務,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審計、稅務、法務、知識產權、研發設計、項目申報代理等。
第十條 服務站點要有辨識度較高的固定窗口,懸掛統一的服務站牌匾,并在顯著位置公示服務電話與投訴電話。
第十一條 人員駐點要有固定的服務時段,在崗時間在窗口公示,每周(按連續5個工作日計)不得少于半個工作日。
第十二條 服務績效要量化考核,其中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覆蓋面(占轄區科技型中小企業比例)不低于15%,其中高企培育企業(以市科技局名單為準)服務覆蓋面不低于75%,通過服務站孵化的高企不少于轄區新認定高企數量的1/3。
第四章 運行規則
第十三條 日常活動臺賬化。服務站組織培訓、提供咨詢、接受委托、推送業務等活動,均應建立規范臺賬,開展滿意度評價,形成完整記錄與監管閉環。
第十四條 委托合同標準化。為便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向服務站購買服務,提供事項菜單式、內容標準化、收費優惠價、結算有時點、中介可自選的格式合同。
第十五條 接單條件統一化。接單分為線下(駐點)接單和線上(聯系電話)接單,服務站可以根據企業基礎條件自主決定是否接受委托,接單條件由理事會商定,在服務站上墻公示,并由各駐點人員統一執行。
第十六條 派單規則公平化。企業在購買服務時就相關服務事項“點單”的,則推送給指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企業未指定的,由服務站按會員單位排位依次派單。同類會員單位按上年承接的市內高企業務量從高到低排序。
第十七條 業務分配均衡化。同一會員單位接單量在單一服務事項中占比不得超過50%,在總服務額中的占比不得超過30%
(均按全市服務站月度累計數據統計為準)。達到上限的會員單位次月暫停派單,但企業“點單”的除外。
第十八條 委托服務規范化。慈溪市科技服務聯盟(慈溪市科小二科技服務中心)作為乙方與企業簽訂格式合同,會員單位作為實施方(丙方)提供專業服務。
第十九條 結算周期明晰化。由第三方評審出具結果的服務事項,企業原則上不預繳服務費,承諾服務事項在達到指定目標后一周內支付;會員單位幫助企業實現指定目標或爭取到政策資金作為專項服務完成的驗收標準。
第五章 約束機制
第二十條 企業黑名單制度。企業中途放棄服務站提供服務,或服務事項達到指定目的后拒付服務費的,列入科技服務聯盟黑名單,并向科技部門備案??萍挤章撁藶橄嚓P會員單位向黑名單企業依法追償服務費提供幫助與協助。
第二十一條 會員單位退出制度。會員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出科技服務聯盟,并取消服務站派單資格:
(一)無故拒接服務站派單,經科技服務聯盟協調仍不服從的;
(二)存在私下低價搶單、站內額外收費、抹黑中傷同業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經查證屬實的;
(三)在經營過程中有造假,幫助他人造假的;
(四)服務質量不高、服務效率低下、服務態度不正,導致企業不滿意率高或投訴較多,經理事會幫助整改仍無明顯改善的;
(五)在服務活動中侵害企業知識產權、泄漏企業商業秘密等,給企業合法權益造成損害受到追訴的;
(六)其他損害服務站聲譽或利益的行為,造成一定后果的;
(七)連續兩年業務分排名居倒數前三的。
第二十二條 駐站單位進退機制。充分遵循能者上庸者讓、上下有據原則,每年公益分加績效分末兩位的駐站單位予以淘汰,由業務分居前兩位的非駐站中介接任,或由所在鎮街道推薦的并經市科技局認可的聯盟成員單位接任。
第二十三條 駐點人員自律制度。駐點人員拒不接受理事會的統一調度,擅自離崗脫崗;不遵守理事會商定的服務流程與標準,違規誘導甚至指令企業“點單”的,經查證屬實,取消駐站單位的駐站資格。
第二十四條 統籌管理“調單”制度。會員單位接受派單任務后,實施進度明顯滯后,嚴重影響指定目標完成,導致企業投訴的,科技服務聯盟可將該單位的業務派單,“調”給其他會員單位。同一年度內連續兩起被“調單”的會員單位,視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規定之情形,責令退出科技服務聯盟。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試行辦法廢止。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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