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365B/2025-188363
市科技局
主動公開
文件解讀
縣級政策
科技、教育/科技
2025-04-22
2025-04-22
面向社會
一、文件出臺背景/制定背景
為加強慈溪市軟科學研究計劃管理,培養軟科學研究隊伍,提高軟科學項目研究水平、服務決策效能,推進科技智庫建設,我局會同市財政局起草了《慈溪市軟科學研究計劃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責任分工、申報資格、評審立項、后期管理等內容,通過征求意見、法制審查等環節,形成本《辦法》。
二、(政策)制定依據
①《浙江省軟科學研究計劃和項目管理辦法》(浙科發政〔2024〕32號)
②《寧波市軟科學研究計劃管理辦法》(甬科政〔2021〕10號)
③《慈溪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修訂)》(慈科〔2024〕49號)
三、政策解讀
(一)主要內容
《辦法》共五章22條。包括總則、項目申報、評審立項、項目管理、負責等五部分內容。
一是明確責任分工。市科技局是市軟科學研究計劃的主管部門,負責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的規劃、布局、評估和監管以及組織開展項目受理、評審、過程管理和驗收等工作。市財政局根據財政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審批科技計劃項目年度預算,會同市科技局做好項目管理等工作。市軟科學研究項目承擔單位負責項目實施,嚴格按照科研經費管理有關規定,加強經費管理和監督,推動項目順利執行。市軟科學研究項目歸口管理單位負責軟科學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監督管理以及協助開展項目申報、驗收工作。
二是明確申報流程。市科技局根據年度全市科技創新、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通過主動設立、公開征集等方式,編制發布年度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申報指南。一般項目可直接發布申報通知,明確項目申報要求。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的評審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項目預期發表論文情況不作為是否立項的直接依據。
三是明確經費撥付。市軟科學研究項目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兩類。重點項目支持經費不超過20萬元,一般項目支持經費不超過5萬元,按項目預算總額確定資助金額,鼓勵承擔單位自籌,具體比例不作限制。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經費實行包干制管理,項目資助經費分兩次撥付,首期在立項后撥付50%,剩余資金待項目通過驗收后撥付。
四是明確執行周期。市軟科學研究計劃重點項目執行周期原則上不超過一年,一般項目執行周期原則上不超過半年,以合同期限為準。如確因不可抗力,將導致項目延期的,項目負責人應在項目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內向市科技局提出書面延期申請。重點項目申請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半年,一般項目申請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市科技局對延期申請進行審核,確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按時完成的,準予延期,除此之外,不予延期。
五是明確驗收程序。項目驗收方式、驗收程序、驗收資料、驗收結論、成果登記、誠信管理等按照《慈溪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修訂)》(慈科〔2024〕49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二)適用對象
本文件適用范圍為在慈溪市注冊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相應研究基礎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其他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
(三)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25年4月10日起實施
四、若干問題解答(示例)
①為何要發布本文件?
為加強慈溪市軟科學研究計劃管理,培養軟科學研究隊伍,提高軟科學項目研究水平、服務決策效能,推進科技智庫建設。
②針對本政策,有何保障措施?
市軟科學研究計劃是市科技計劃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項目資助經費納入市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采取直接資助支持方式。分為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兩類,重點項目支持經費不超過20萬元,一般項目支持經費不超過5萬元。
③軟科學項目需要自籌嗎?
項目鼓勵承擔單位自籌,具體比例不作限制。
五、選擇項
(一)注意事項
市軟科學研究項目經費實行包干制管理,申報單位應制定項目經費“包干制”內部管理規定。
(二)關鍵詞注釋
軟科學研究,是指服務我市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推進科技創新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決策提供支撐而開展的研究。
六、解讀機關
本文件由慈溪市科學技術局解讀,聯系人:晉雪偉,聯系電話:0574-89591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