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68511377N/2025-191165
市應急管理局
應急預案
應急管理
2025-07-15
2025-07-15
面向社會
1 總則
1.1 總體要求
1.2 適用范圍
1.3 編制依據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指揮機構
2.2 任務分工
2.3 工作機制
2.4?地方機構
3 預防預警
3.1 監測預報
3.2 風險提示
3.3?預警發布
3.4?預警叫應
3.5?預防管控
4 事件分級與應急響應
4.1 事件分級
4.2 響應行動
4.3 響應措施
4.4?搶險救援
4.5?信息報送
4.6?信息發布
4.7?應急結束
5 災后處置
5.1 災害救助
5.2 恢復重建
5.3 總結評估
6 應急保障
6.1 資金保障
6.2?基本生活保障
6.3?物資裝備保障
6.4?交通與通信保障
6.5?醫療衛生保障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與更新
7.2 預案實施
1 總則
1.1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和關于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范應對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要求,科學、高效、有序組織開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防和應對處置工作,突出保安全、保暢通、保供給、保民生、保穩定,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抗雪防凍工作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屬地管理為主,實行分級分部門負責、公眾參與、專群結合、軍地協同,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參照“1833”聯合指揮體系統一指揮、條抓塊統,研判督導貫通、預警響應聯動、扁平一體高效,快速反應、科學應對。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發生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影響,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應急工作;本市以外發生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影響,可能造成本市與外市重要交通運輸通道中斷,嚴重影響進出我市的人員和重要物資運輸,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應急工作。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是指由寒潮和低溫、雨雪、冰凍等天氣引發大范圍積雪、結冰、積冰現象,對多個種類重要基礎設施產生重大影響,并導致大范圍交通中斷、停電、停水、停氣、通信中斷等嚴重影響居民生產生活的復合型自然災害。
1.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浙江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浙江省抗雪防凍應急預案(試行)》《寧波市抗雪防凍應急預案(試行)》《慈溪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編制本預案。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指揮機構
市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在省、寧波市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防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指揮部)和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在市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統籌指導下,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全市抗雪防凍和搶險救災等應急工作。
市防指辦負責與相關部門、地方的溝通聯絡、政策協調、信息通報等,組織開展會商研判、風險評估、搶險救援、力量動員、救災救助等工作。
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啟動本行業系統防范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相應機制,充分發揮已有跨部門協調機制作用,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做好煤電油氣運保障、交通物流保通保暢、春運保障和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等工作。
2.2 任務分工
市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負責組織編制本部門、本單位抗雪防凍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演練;組織開展行業系統抗雪防凍檢查和風險隱患排查,督促整改落實;組織行業系統做好抗雪防凍工作。
(1)市人武部:組織所屬民兵力量并協調駐慈部隊參與抗雪防凍和搶險救災;協助地方政府轉移危險區域群眾。
(2)市委宣傳部(網信辦):負責抗雪防凍和搶險救災宣傳報道、新聞發布的協調指導;統籌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監督檢查新聞單位按規定內容播發與抗雪防凍有關的新聞。指導和協調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有關網絡輿情信息監測、分析、研判和處置,了解和掌握網絡輿情動態;組織開展抗雪防凍有關網絡宣傳工作,及時處置有關負面輿情和網絡謠言,引導輿情;指導協調抗雪防凍有關網絡輿情應急處置工作。
(3)市發改局:統籌協調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穩價工作,持續做好能源保供;做好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協調低溫雨雪冰凍災后基礎設施恢復重建。統籌協調煤電油氣運正常供應工作;協調相關電力企業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急處置。
(4)市經信局:配合指導工業企業做好抗雪防凍工作;配合調查核實工業企業災情;按職責指導做好緊急狀況下工業企業“停工”工作;組織協調抗雪防凍物資應急生產。監督指導和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抗雪防凍通信保障等工作;監督指導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斷網情況下通信設施搶修、通信網絡恢復工作。
(5)市教育局:監督指導學校做好教師學生群體防災減災工作和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停課”工作和人員轉移避險;組織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組織指導學校災后恢復工作。
(6)市公安局:組織指導公安機關參與搶險救災工作,維持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協助市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因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指導做好低溫雨雪冰凍期間道路交通管控工作,指導協調災區、搶險救援現場道路交通管控和疏導,保障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協助地方政府轉移、救援危險區域滯留人員。
(7)市民政局:鼓勵引導有關社會組織參與防災救災活動,負責養老機構、福利院等場所的低溫雨雪冰凍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做好災后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工作。
(8)市財政局:按規定籌措抗雪防凍和搶險救災市補助資金;及時下撥資金并監督使用管理情況。
(9)市自然資源規劃局:負責組織指導因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可能引發的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海水結冰等地質災害和海洋災害的監測預報、應急調查和災害評估;提供地質災害和海洋災害應急處置技術支撐;負責測繪應急保障任務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指導鎮街林業抗雪防凍工作,督促指導消除因雨雪冰凍災害導致的林業安全隱患和相關涉林應急處置。
(10)市住建局:負責督促指導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城鄉危房、建筑工地等抗雪防凍工作;指導城市道路掃雪除冰,及時搶修受損市政設施,保障城市供氣等設施正常運行。
(11)市交通局:負責職責范圍內公路、水路運輸秩序,協調和組織運力,做好人員和物資的疏運;組織公路、水路搶險搶修保暢通,配合做好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通行工作;配合做好低溫雨雪冰凍期間道路交通管控工作;加強管轄內水上運輸管理;配合做好公路、水路滯留人員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
(12)市水利局:指導做好低溫雨雪冰凍期間供水安全和水利工程設施的安全保障和搶修工作。
(13)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抗雪防凍和災后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指導督促農業生產企業和農戶開展種植大棚、養殖棚舍等隱患排查和應急處置;負責菜籃子產品的生產;負責農業災情調查核實。
(14)市商務局:負責并指導各地低溫雨雪冰凍期間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測和應急保供。
(15)市文廣旅體局:負責A級旅游景區、旅行社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A級旅游景區關停,做好A級旅游景區游客和旅游從業人員疏散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廣電媒體及時報道抗雪防凍工作動態;及時向公眾滾動播發預警信息,宣傳抗雪防凍知識。
(16)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指導受災地區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和災后衛生防疫工作,及時調派醫療衛生應急專家和隊伍趕赴災區支援,指導受災醫療衛生機構盡快恢復醫療衛生服務。
(17)市應急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重特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調查評估;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組織協調重要救災物資的調撥和緊急配送;組織、協調、指導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指導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市防指辦工作。
(18)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做好災害期間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對居民基本生活品價格異常上漲的監督檢查。
(19)市數據服務中心:組織、協調抗雪防凍公共和專業數據資源的整合、歸集、應用、共享、開放;負責抗雪防凍和搶險救災工作的大數據支撐;負責抗雪防凍電子政務網絡和視頻會議系統技術保障。
(20)武警慈溪中隊:組織所屬部隊參與抗雪防凍和搶險救災;協助地方政府轉移危險區域群眾、維護災區社會秩序。
(21)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慈溪監管支局: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各保險機構依法及時做好理賠和給付服務工作。
(22)海事慈溪辦:負責轄區內海上和內河通航水域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運輸船舶的交通組織工作;組織海上搜救。
(23)市消防救援大隊:組織所屬消防救援隊伍參與抗雪防凍和搶險救災,積極做好人員搜救、被困人員轉移等工作。
(24)市氣象局:負責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指導開展氣象災害預警“叫應”工作;對重要天氣形勢和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性天氣進行分析預測并滾動預報,提出防御建議。
(25)慈溪供電公司:負責保障抗雪防凍和搶險救災電力供應;做好斷電情況下電力搶修、臨時供電等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實際情況做好抗雪防凍相關工作。
2.3?工作機制
在遭遇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時,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市防指參照“1833”聯合指揮體系統一指揮、統籌協調。
2.4?地方機構
各鎮(街道)組織、指揮、協調本地區防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等應急工作,可根據需要明確應急指揮機構或建立統籌協調機制。
3 ?預防預警
3.1 監測預報
氣象部門加強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性天氣要素的監測與預報,按照職能職責建立和完善監測站點,加強低溫雨雪冰凍中短期監測預報,及時向市防指辦及有關單位提供監測預報結果,實現氣象監測預報預警服務信息共享共用。
發改、經信、自然資源規劃、住建、交通、水利、農業農村、應急管理、電力等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根據氣象部門的監測預報信息,分析預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可能對本行業造成的影響及危害,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將有關情況報送市防指辦,并通報有關單位。
3.2?風險提示
市防指建立聯合值班會商機制,市氣象等部門提出啟動聯合值班會商機制建議。啟動響應或聯合值班會商機制后,市防指辦視情向各地、市級有關單位發出風險提示單,督促指導各地各有關單位落實管控措施。各專業部門按職責分工下發部門風險提示單。
3.3?預警發布
氣象部門負責發布本地區的暴雪、道路冰凍等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聯合相關部門制作發布道路結冰、農業氣象災害等相關防御指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多種媒體,向社會公眾發布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預警信息。廣播、電視、新聞網站等媒體及通信運營企業,景區、公路等運營管理單位,應及時播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報預警信息。
3.4 預警叫應
按照“誰預警、誰叫應”的原則和雙重“叫應”機制,各級應急指揮機構綜合氣象等專業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發布暴雪紅色、橙色等高等級預警信息時,按預警叫應機制“叫應”有關地方政府負責人。
3.5?預防管控
(1)市防指辦、市級有關單位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的收集工作,研判災害及其影響發展趨勢。市防指辦綜合會商研判,形成風險管控單,限期反饋閉環。必要時,發出市防指指揮長令。
(2)市氣象局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信息進行研究分析,及時報告市委、市政府、市防指辦,通報相關部門。
(3)發改、經信、自然資源規劃、住建、交通、水利、農業農村、應急管理、電力等部門(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響應和處置工作機制,加強防災減災人員、裝備、物資、工程等管理工作,落實災害防御措施。
(4)基層組織、單位按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和應急防范的有關要求,積極做好防御工作,避免或減少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
4 ?事件分級與應急響應
按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件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當達到或即將達到本預案啟動標準時,氣象、發改、交通、經信等部門向市防指提出應急響應建議。經會商研判后,由市防指決定啟動或調整應急響應。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件發生后,災害影響地區應按照預案先期處置,同時報告上級。
4.1 事件分級
4.1.1 一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Ⅳ級)事件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為一般(Ⅳ級)事件:
(1)24小時內較大范圍(三分之一氣象指標站)將出現或實況已達到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并將持續:
1)積雪深度增加3厘米以上、6厘米以下;
2)伴有降雨(雪)天氣或路面已經有積水(雪),氣溫將持續6小時以上低于零下2℃。
(2)造成高速公路、國省道等干線中斷12小時以上。
(3)全市電網減供負荷5%~10%,對本地區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威脅,對工農業生產和群眾生活造成影響。
4.1.2 較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Ⅲ級)事件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為較大(Ⅲ級)事件:
(1)預計大部分地區出現24小時新增積雪深度10厘米以上;或預計局部地區出現24小時新增積雪深度15厘米以上的降雪,或已經出現并可能持續;且預計日最低氣溫低于零下5℃(山區低于零下8℃)。
(2)造成高速公路、國省道等干線中斷24小時以上。
(3)全市電網減供負荷10%~13%,對本地區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較大威脅,對工農業生產和群眾生活造成較大影響。
(4)1個鎮(街道)通信大面積中斷,或2個以上鎮(街道)通信部分中斷。
4.1.3 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Ⅱ級)事件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為重大(Ⅱ級)事件:
(1)24小時內大范圍(三分之二氣象指標站)將出現或實況已達到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并將持續:
1)積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2)已經出現道路結冰,預計低溫和降雨(雪)還將持續,道路結冰可能加重,可能對道路交通造成嚴重影響;
3)最低氣溫將降至零下8℃以下,或最低氣溫已降至零下8℃以下并將持續。。
(2)全市電網減供負荷達13%~30%,對工農業生產和群眾生活造成重大影響。
(3)2個以上鎮(街道)通信大面積中斷。
4.1.4 特別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Ⅰ級)事件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1)24小時內特大范圍(全部氣象指標站)將出現或實況已達到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并將持續:
1)積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2)已經出現道路結冰,預計低溫和降雨(雪)還將持續,道路結冰可能加重,可能對道路交通造成嚴重影響;或者已經出現嚴重影響交通的道路結冰,并將持續;
3)最低氣溫將降至零下8℃以下,或最低氣溫已降至零下8℃以下并將持續。
(2)全市電網減供負荷達30%以上,對全市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嚴重威脅。
(3)2個以上鎮(街道)通信全部中斷。
上述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2 響應行動
出現相應事件時,市防指辦進行會商研判,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按程序上報市防指,Ⅳ級、Ⅲ級應急響應由市防指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由市防指指揮長決定啟動。
4.2.1 Ⅳ級響應行動
(1)市防指辦常務副主任組織有關部門會商。
(2)市防指辦發布防御工作提示單,視情連線有關鎮(街道)。
(3)市氣象局組織加密天氣監測,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每日至少2次報告天氣預報結果。
(4)啟動人員轉移指揮室,視情啟動聯合保障指揮室。
(5)有關單位每日15時向市防指辦報告工作動態。
(6)受影響的鎮(街道)每日15時向市防指辦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應及時報告。
(7)視情向重點影響地區前置搶險救援力量和應急物資;向重點影響地區和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
4.2.2 Ⅲ級響應行動
(1)市防指辦主任組織有關部門會商。
(2)市防指辦主任組織動員部署,有關單位參加,并視情連線有關鎮(街道)。
(3)市氣象局每日至少3次報告天氣預報,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時,隨時更新預報。
(4)有關單位開展線上值班,必要時啟動實體化聯合值班。
(5)啟動聯合救援指揮室、督查服務專項工作組、輿論宣傳專項工作組。
(6)有關單位每日7時、15時向市防指辦報告工作動態。
(7)受影響的鎮(街道)每日7時、15時向市防指辦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應及時報告。
4.2.3 Ⅱ級響應行動
(1)市防指常務副指揮長或其委托的副指揮長組織有關部門會商。
(2)市防指常務副指揮長組織動員部署,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并連線有關鎮(街道)。
(3)市氣象局每日至少4次報告天氣預報,其間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時,隨時更新預報。
(4)啟動實體化聯合值班,有關單位熟悉情況的干部進駐值班。
(5)有關單位每日7時、15時向市防指辦報告工作動態。
(6)受影響的鎮(街道)每日7時、15時向市防指辦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應及時報告。???
4.2.4 Ⅰ級響應行動
(1)市防指指揮長或受其委托的常務副指揮長組織有關部門會商。
(2)市防指指揮長組織動員部署,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并連線有關鎮(街道)。必要時,提請市委主要領導部署抗雪防凍和搶險救災工作。
(3)市氣象局每日至少6次報告天氣預報,其間根據監測情況實時更新預報,遇突發情況隨時報告。
(4)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進駐。
(5)有關單位每日7時、11時、15時向市防指辦報告工作動態。
(6)受影響的鎮(街道)每日7時、11時、15時向市防指辦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隨時報告。
4.3 響應措施
4.3.1?保安全
(1)市教育局組織全市教育系統開展抗災救災工作;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指導災區教育部門和學校抗災救災;組織學校開展校舍教室安全檢查,根據災情調整教學時間,做好除雪除冰工作,確保師生安全。
(2)市民政局指導做好養老院等場所抗雪防凍工作,協同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和個人臨時救助工作。
(3)市住建局督促指導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落實防凍防滑措施,施工單位在災害期間停止室外施工,妥善安置建筑工人。
(4)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種植業和養殖業受災情況監測,指導各地做好防凍防壓準備工作,指導做好大棚、養殖場畜禽房舍的加固工作;掌握和核實農業受災情況,分析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對農業生產的影響,提出措施建議;制定災后補救措施,組織農民開展生產自救。
(5)市文廣旅體局協調組織實施對因災滯留在A級旅游景區內的游客和工作人員的救援工作。
(6)市應急管理局對重點生產行業領域,特別是露天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4.3.2?保暢通
(1)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海事慈溪辦等按職責對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易發區域交通狀況加密監測,保障交通暢通;配合抗災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組織提供轉移群眾所需的交通工具。
(2)市住建局督導做好城區道路清掃積雪、融冰化雪工作,保障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暢通。
4.3.3?保供給
(1)市發改局、慈溪供電公司加強電網系統和電力設施運行監測,電力設施搶修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必要時組織局部除冰;發電企業應做好燃料儲備。
(2)市住建局指導相關企業落實防寒防凍措施,督促搶修隊伍及時排除故障,預防大面積、長時間停氣事故,保障城市供氣設施正常運行;宣傳居民安全用氣相關措施。
(3)市水利局組織、協調、指導所管水利工程和飲水設施的抗災搶險工作,加強安全檢查,配合做好抗雪防凍,指導應急處置;指導相關企業落實防寒防凍措施,督促搶修隊伍及時排除故障,預防大面積、長時間停水事故,保障供水設施正常運行,宣傳居民安全用水相關措施。
(4)市經信局協調和指導相關電信運營企業進行災區受損通信設施的搶修,盡快恢復通信。
4.3.4?保民生
(1)市發改局做好災區糧食市場的調控和供應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所需的糧、油供應。
(2)市商務局組織跨地區向災區調運應急生活必需品,啟動災區糧、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及時報告監測情況。
(3)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打擊囤積貨物哄抬物價、欺行霸市等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負責災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重點加強災區食品、食用農產品以及災后重建所需農業生產資料、建筑材料等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4.3.5 保穩定
(1)市公安局負責指導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疏導災區交通,適時采取交通管制;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災區搶險救災工作;協助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打擊涉災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2)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協調市級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援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4.4?搶險救援
各級指揮機構負責本地區搶險救援工作,當本地區搶險救援隊伍或物資不足時,可請求上級指揮機構支援;需跨行政區域調撥物資裝備和隊伍的,由上級指揮機構統一調度,并報市防指。必要時,屬地政府成立現場指揮機構,以災害或險情涉及的重點風險領域牽頭部門為主,其他有關部門、搶險救援隊伍和專家參加,負責統一組織指揮搶險救援工作,設立搶險救援隊伍和物資統一調配集結點。現場指揮機構可根據實際建立綜合協調、搶險救援、通信保障、救災救助、宣傳引導、秩序管控、醫療救治和專家等若干工作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現場總指揮由事發地政府領導擔任,各工作組組長由現場總指揮任命。涉及多個領域、跨鎮(街道)行政區域,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以上災害的,市防指根據需要在事發地設立現場指揮機構,由市領導擔任現場總指揮。
各有關部門組織成立除險加固、道路搶險、電力搶修、管網搶修、人員搜救、水域救援等專業應急搶險和救援隊伍,作為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先期處置力量和骨干力量,確保應急搶險和救援行動的有效實施。應急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由市防指統一調度參與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駐慈部隊、武警、民兵按照軍地協調機制積極支援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御和搶險救災;社會性應急救援隊伍協助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除雪除冰、人員轉移安置和基礎設施搶修等應急搶險行動。
根據社會援助制度,鼓勵和動員公民、法人及其他社會組織參與抗災救災,為抗災救災提供物資、資金、技術支持。必要時,可緊急采購、依法征用社會裝備、物資、器材等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4.5?信息報送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后,災害發生地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在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要收集匯總相關信息并按要求及時報告。發生較大以上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受災鎮(街道)、市級有關單位應在災害發生后30分鐘內口頭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送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初步災情,并做好信息的續報、終報工作。
應急響應結束后,市級有關單位、受影響的鎮(街道)應在3日內將總結報送市防指辦。
4.6?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應當及時、客觀、準確、全面。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情況由氣象部門發布,災情和應對情況由市防指發布。
4.7?應急結束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防指決定并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或調整。
5 ?災后處置
5.1 災害救助
災害發生后,受災地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有關部門做好受災群眾應急救助和過渡期救助工作。對實施應急救助后仍存在基本生活困難的,民政部門按規定強化民生兜底保障。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按有關規定開展。
5.2?恢復重建
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慈溪供電公司、市經信局等單位做好道路、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搶通工作,力爭災害結束后1—2天內完成環境清理,3天內基本恢復供電、供水和通信,5天內主要道路基本恢復通車。
5.3 總結評估
市防指及時組織市級有關單位和受災地區開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復盤,總結經驗,查找問題,改進工作。重特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調查評估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
6 ?應急保障
6.1 資金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合理安排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和抗災救災所需資金,并及時撥付到位。
6.2?基本生活保障
發改部門要加強對重要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的監測,必要時依法依程序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維護社會穩定。經信、商務等部門對市場供應緊張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增加生產、動用儲備、外地調運等多種手段,平抑市場價格,確保居民正常生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時查處價格違法行為。水利、住建等部門加強供水、供氣等市政管網維護,確保居民用水用氣的正常供應。
6.3?物資裝備保障
住建、交通、電力等部門(單位)按照“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原則,加強并督促有關企業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救援和搶險救災的專用物料、器材、裝備、工具等的儲備,建立物資裝備數據庫和更新管理制度。發改等部門組織協調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企業,確保煤、電、油、氣等物資的市場供應,特別要做好抗災救災、應急救援所需電力的供應保障工作。
6.4?交通與通信保障
交通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運力,優先保障受災群眾的轉移以及救災設備、物資、人員的運輸。經信部門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強化應急通信保障隊伍力量部署。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疾控、農業農村等部門做好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治工作,做好人畜共患疾病的免疫接種工作。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級有關單位、鎮(街道)應根據本預案和當地實際或部門職責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市防指辦備案。當有關法律法規被修改,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在實際應對和實戰演練中出現新的問題、新的情況時,應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本預案實施后,市防指組織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7.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慈溪市人民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關于明確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響應機制的通知》(慈防指〔2022〕4號)同時廢止。
政策解讀(文字版):慈溪市抗雪防凍應急預案(試行)
政策解讀(圖解版):慈溪市抗雪防凍應急預案(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