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5-193253
市政府辦公室
主動公開
規范性文件
縣級政策
BCXD01-2025-0002
其他
2025-09-25
2025-09-17
面向社會
慈政辦發〔2025〕19號
有效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級有關部門(單位):
《關于加快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9月16日
關于加快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5部門關于印發〈關于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浙人社發〔2023〕7號)和《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9部門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舉措〉的通知》(甬人社發〔2023〕9號)精神,加快推進新時代慈溪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根據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意見。
一、加快培育壯大市場主體
(一)做大做強龍頭機構。著力打造人力資源優質服務品牌,積極培育、扶持一批具有創新發展潛力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鼓勵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來慈設立區域性、功能型總部,符合條件的入駐機構可按上級相關規定享受引進補貼。鼓勵優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上規入庫”,對“小升規”的機構,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入規獎勵;鼓勵規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加速發展,根據機構營收規模及增速,給予其服務收入一定比例的發展扶持資金,享受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至2027年底,力爭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數達到350家,其中規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超30家,規上人力資源服務營收25億元以上。
(二)助力中小機構培育。積極引進獵頭、測評、咨詢、外包等服務的中高端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專精特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遴選培育,建設一批聚焦主業、專注專業、成長性好、創新性強的“專精特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對被評為寧波市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分別給予3萬元和7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于首次進入行業全省獵頭、網絡招聘、測評、培訓、管理咨詢等榜單前十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除可獲上級獎勵外,我市再給予其減半配套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
二、著力推進行業專業化發展
(一)加大高端業態支持力度。引導人力資源服務領域平臺企業創新服務模式和服務內容,推動網絡招聘、直播帶崗、協同辦公、在線培訓、共享用工、靈活就業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壯大。扶持市場化高端人才服務供給,鼓勵獵頭機構為我市制造業“大優強”培育企業、國家級“單項冠軍”、“專精特新”企業引進高端實用性人才,符合條件的機構可享受上級相關獎勵政策。鼓勵機構積極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機構,除可獲得上級獎勵外,我市再給予其減半配套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二)構建專業化特色化產業園發展體系。支持全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對成功創建成為省級及以上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除可獲得上級獎勵外,再給予其等額配套獎勵。鼓勵扶持小微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創建,對于正常運營滿一年且達到一定營收規模的產業園,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建設補助。爭取到2027年底,創成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1家,區域小微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有所突破,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與制造業等行業深度融合發展。
三、精準推動行業服務就業人才
(一)服務就業創業。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穩就業促就業行動,面向重點產業企業、重點就業群體、靈活就業人員等開展就業指導、精準招聘、創業扶持、技能培訓等多樣化人力資源服務,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就業創業補助及就業見習補貼等政策。新創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可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及享受貼息補助。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立用工余缺調劑平臺,為階段性、季節性及臨時性等用工的企業提供供需對接服務。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揮市場化配置作用,對參加市本級赴外招聘活動的機構,視同實體企業按相關規定給予赴外招聘補貼。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挖潛擴崗支持重點群體就業,對年度招用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數量的優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每家不超過5萬元的獎勵。
(二)服務人才引育。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深度融入制造業等產業鏈,鼓勵機構為用人單位提供專業化、定制化及個性化服務。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探索組建行業性、區域性產業學院、教育集團,開展訂單培養、委托培養、專業共建和校企合作,開發優化技能培訓產品和項目,實現產教深度融合。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報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對組織開展技能培訓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規定納入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范圍。鼓勵機構與高校合作開展大學生技能實訓,機構為我市企業培育并輸送大學生技能人才的,可按規定申報大學生技能人才補貼。
(三)服務共同富裕。鼓勵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慈溪對口幫扶地區建立結對幫扶關系,聚焦當地產業提供精準的人力資源服務。對當年度評定為“東西部協作就業幫扶基地”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一次性獎勵。引導和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勞務輸出、專場招聘、創業指導等方式,全方位助力鄉村振興。
四、持續規范行業有序發展
(一)強化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推行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人力資源服務備案全程網辦,全面實施許可告知承諾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強化市場管理和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不定期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行動,依法整治非法勞務中介。規范發展網絡招聘、勞務派遣、人力資源外包、在線培訓等人力資源服務。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主題創建行動,健全信息披露、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等機制,實施誠信榜單制度。
(二)加強部門統籌協調。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行業協會相互協調配合的行業發展格局,規范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加強統計監測,引導人力資源行業協會開展優質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評選評定工作,發揮行業協會在推動行業公平競爭、誠信服務、自我約束、健康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我市人力資源服務業向綜合服務能力全面、專項服務業態突出、產業行業深度融合方向發展,形成專業化、規范化和數字化的人力資源服務新體系,為破解人才短缺、就業結構失衡、服務供給不足等問題提供強勁支撐。
五、其他事項
(一)本意見所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是指在我市依法注冊并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規上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是指達到統計規模納入統計數據庫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二)本意見所載政策除有明確的資金列支渠道外,其余政策項目所需資金由財政統籌保障,具體政策操作、資金方案、獎補標準由人力社保部門會同財政等部門在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
(三)本意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關于扶持慈溪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慈政辦發〔2019〕101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大做強我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提升的補充意見的通知》(慈政辦發〔2023〕38號)自本意見印發之日起同時廢止。本意見執行期間凡涉及因上級政策調整或社會經濟形勢發生變化而需調整本政策內容的,另行研究制定。本意見相應政策與本市其他政策或上級相關政策存在重疊的,除本意見特別規定外,均按“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具體實施辦法由市人力社保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人武部,
市法院、市檢察院,各人民團體,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黨、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9月17日印發